第48章 胭脂细雨冤家路窄
简书颐一看到桑桑,就会想起他们当年在西南旅行的日子。
她尽量想将那段回忆剥离,但很难做到。
这一年早春,她独自一人回到雪山脚下的小城,在公路上开着车,在天寒地冻的日子里,放眼领略那片苍凉地界上的一切风光,她走在曾经和他一起漫步的路上,品尝着当地的奶茶,景区的招牌都没有变过,恍如昨日。
耳边呼啸着旧时光里高原的风声,而他再也不会出现在她的身边。
她问桑桑,愿不愿意去城里读书。
桑桑点头,又问她:“那个哥哥呢?”
简书颐没想到她会提这个问题,不设防地缓了几秒,才答:“我们分开了。”
桑桑又出其不意地说了一句:“可是他很爱你。”
简书颐望着她,笑意微苦:“你觉得他很爱我吗?”
“当然了。”
有句话流传很广,情种都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
简书颐觉得,大富大贵可以替换成一种优裕而舒展的状态。
对她来说,一直到买东西可以不看价格的这一天,真的拥有了站立在高楼的能力,不再去计量生活的柴米油盐时,才会幡然醒悟,爱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东西。
生存议题里的爱是柳絮,存在议题里的爱才是金子。
简书颐愿意花很多钱投资在桑桑的身上,她不缺这一点,给她买昂贵的生活用品。
而桑桑掀开鞋盒里的发票看一眼,又忐忑地合上,对她说:“太贵了。”
“不要这样想。”简书颐摸着她的发顶,告诉她,“你用吧,姐姐有能力。”
简书颐并不觉得自己是一个母性泛滥的人,毕竟曾经的她连ak都照顾不好。
但是她无端地想在这个女孩的身上,填补她过去种种的求不得。
桑桑天真拙稚地感叹一句:“有钱真好。”
“嗯,我会努力赚钱的。”
简书颐看着桑桑,笑了一笑,想起遥远的人,又想象着她总有一天能够成年自立的样子,说着:“如果你以后长大了,有了一个很喜欢的男生,姐姐也可以给你足够的底气,让你不因为这些事,迫不得已和他分开。”
桑桑望着简书颐怅然若失的眼睛,不明白她为什么冷不丁说出这样一番话,她想:“你好像有很多的遗憾。”
算是遗憾吗?她也说不清。
如果不是这一些求不得,她也不会成为现在的简书颐。
-申城的有钱人很多,简书颐依然渺小。
她年轻貌美又优秀,追求者也依然多不胜数。
霓虹璀璨的繁华都市,等级森严,秩序井然,一场行业会议,可以见到几十号食物链顶端的公子哥和大小姐。
上半年的产品发布会上,出席的某个纨绔二世祖看上简书颐,想方设法要到了她的联系方式。
当时简书颐以为是什么合作方,有工作上的联系,最后跟对方弯弯绕绕地聊了一通,简书颐终于懂了他的来意,她用自己工作忙、没空恋爱的借口打发过去了,二世祖便阔绰地一挥大手说,你跟着我不用工作,以我的资产,买十家你们公司都够。
她不由地想,一个人的尊严到底被看做什么呢?
当年分手,她最撕心裂肺的时候,都没想过给人当金丝雀。
在傲慢的权势面前,这个问题是很难得到解答的。
有的时候也不是她想当刺猬,某些人真的不能给多好脸,只有白眼才能对付。
从前的简书颐大概要气到赏他一个耳光。
现在,她已经能克制住秉性里矜傲强硬的一面,用委婉的话术劝退:“我孩子上小学了,你一起养吗?”
“啥意思,你不是单身吗?”
“离异人士。”
“呃……玩玩呗。”
“我前夫欠一屁股债,债主总来我这儿敲门,你帮我还?”
当晚她就被删了。
桑桑就此成了她的挡箭牌。
当然在她看来,离异带娃根本不是什么低人一等的事,但是当她被放到审视的局面里,这样的身份无疑会成为碍眼的钉子。
简书颐有“女儿”的谣言不胫而走,有人信,有人狐疑,毕竟落在一个大美女身上的传闻总是稀奇古怪。
简书颐对此无所谓,传远一点也好,对挡掉烂桃花起到很大的作用。
近来,身边清净了不少。
Mohouse的logo后面跟着墨居的标识,简书颐在电梯15层停下,她提着一堆咖啡,放在茶水间的桌上。
一堆员工凑过来。
第一个奔过来的女孩子眼尖地挑走她的焦糖玛奇朵,笑嘻嘻说:“谢谢女神~今天怎么来这么晚?”
简书颐用开玩笑的语气,找了个借口:“够早了,你要是知道我每天四点起床给孩子做早餐,你也会觉得我很命苦。”
简书颐现在做老板,负责带一些刚毕业的工程师,在产品技术上,有的算法优化只有简书颐能搞定,她的工作能力不用多说,加上过于漂亮的长相,和少言寡语的个性,会给人轻微的距离感,简书颐在很多人的心里是堪比神一样的存在,公司里的人都挺崇拜她的。
有的研究生年龄比她还大点,姐这种称呼实在是叫不出口。
有一些人规规矩矩叫她简总,有一些亲近的打趣叫她女神,还有一些不太熟的部门员工,会叫她Jane。
路人甲:“什么?!我女神居然英年早婚!”
路人乙:“果然顶级美女在婚恋市场上不流通。”
路人丙:“真假的啊简总,女儿还是儿子?”
简书颐说:“女儿。”
路人丁:“你女儿肯定特别漂亮吧?长得像你?”
简书颐笑一笑说:“没准像爸爸呢。”
路人甲:“下次聚会把你老公也喊上呗,我们也好奇是什么样的男人是拯救了银河系。”
简书颐:“我一般公私分明。”
路人乙:“你是不是在开玩笑呢?”
简书颐依旧笑容浅浅:“你觉得呢。”
路人丙:“你这样很狡猾哦。”
简书颐说:“狡猾一点好,不会被看穿。”
路人丁不敢置信:“不是,你真有女儿啦?”
简书颐点头说:“真有。”
陶菲去旁边的会客厅送了两杯水,出来后,食指抵在唇心,“你们声音小点,开会呢。”
简书颐轻声问陶菲:“林总还没来?”
她有点工作上的事得找林启航问一下。
但陶菲往旁边的会客厅指了一下,悄声地说:“今天盛杨的方总过来,谈融资的事。”
听到盛杨这个名字,简书颐的瞳心就不由地跳了一下。
她立刻顺着陶菲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见到一个男人的身影。
会客厅和茶水间挨着,隔断只有两盆绿植,是琴叶榕和百合竹,她从电梯口出来后,没有当即看到在沙发上坐着的人。
而此刻,简书颐的视线落在不远处的男人身上。
沙发紧邻落地窗。
被稀疏的竹叶遮挡的侧影疏淡,方立函正叠腿静坐,等人的姿态慵懒,从简书颐的角度看不到他偏过去的眼睛,但俨然是在漫不经心地睨着窗外,茶几上三杯水冒着热气,对面的座位空着。
他穿得很休闲平常,依然是从前很喜欢的打扮,黑色外套和黑色的工装裤,夹克的拉链扯到顶,松弛的装束将他裹住,整个人陷在漆黑冷劲的少年感里。
——这种外套的布料质感很凉,简书颐心猿意马地想,她以前用脸颊贴过,但是她不怕,因为他的怀抱很温暖。
他完全不用遵循职场上的着装规则,像是早起摸黑从衣柜里随便摸了件外套就搭上了,周身萦绕着“不刻意”的气场,连发丝都松弛,就气定神闲地坐在那儿,等待着CEO过来。
还是那副懒懒的样子,像是对眼下的工作事项并不挂心。
自然,这种随便并不是真的不在意,而是源于胜券在握的底气。
他的空间极静,而茶水间刚刚热闹完一番。
简书颐的心脏不由地拧紧了一刻。
盛杨在申城做地产和商业综合体,墨居所在写字楼对面的高端商场就是他们旗下的,集团也自有酒店品牌,日常投一些智能家居,顺便给自家的高级酒店做一些采购升级是合理的。
之前简书颐就听谭正说起过,很希望能谈到盛杨这样级别的合作,既想让对方合资入股,又希望盛杨能把集团资源开放给他们,话里话外,心痒难耐。
毕竟如果能顺利谈成,拿到大客户的订单,又有集团的品牌背书,他们公司可以起飞了。
虽然当时简书颐有所顾虑,会不会真在工作中碰到方立函?
但是她起初心里没太当回事,全当合伙人在吹牛画饼,因为这些赫赫有名的集团架子都挺大的,谭正出去谈业务也不是碰壁一两回了,能把他们这些新兴企业放眼里吗?
简书颐轻声问陶菲:“还是找到盛杨了吗?”
“其实没那么难,”陶菲压低声音说,“去年你没来的时候就合作过,采购过我们这儿的一款灯,这个方总还挺好说话的,话语权也很大,主要是出手大方,年轻还是气盛,对数字多少漠不关心,签合同刷刷的,都不看价钱。”
陶菲也是写代码做技术的,性格在他们组是少有的活泼,一边说着,一边做出爽朗签字的动作。
简书颐看着她戏精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下。
这边话音刚落,林启航和谭正一起过来了。
林启航是墨居的副总裁,估计是刚刚跟方立函聊了几句,又去请来在办公室的谭正。
谭正过来时,扭着西服的扣子,毕恭毕敬地说:“方总怎么亲自大驾光临?”
方立函收回看向窗外的视线。
他淡声说:“正好今天有点时间。”
谭正说:“要不去办公室坐一下?”
“一会儿还有事,谭总有什么想法尽快谈吧。”
方立函的眼神温和有礼,神色淡然持重,虽然谈话过程中,面上也会露出一些社交性的笑意,但见到大他十几岁的谭正过来,他都没起身迎一下。
拽死了。
当然了,他也不需要动,所有人围着他转就行。
他从容不迫地坐在那儿,就有统筹全局、把控全场的能力。
简书颐试想过,他们会不会在这座城市偶遇。
想象里的他,大概已经西装革履,位高权重,穿着红底皮鞋,用一脚能踩死所有人的气势俯视她,遇到让他恨透的女人岂能善罢甘休,立刻发布全城通缉令,势必要找到她报仇雪恨!
意料之外,他没有。
他在她的眼里仍然是十几岁的样子,还有很明显的少年仪态与筋骨。
此刻再去揣摩他目中无人的姿态,不全然是出于不食人间烟火的自大,她还看到一种很明显的空。
认识一个人,不管他今后多么成熟、像大人,可能在心底里,永远记得见他第一面的样子吧。
简书颐见过他穿校服,所以看到的他,总在青春的光影中。
不知道别人眼里的他是什么样。
正浮想联翩到这儿,简书颐一回过头,甲乙丙丁又热闹起来了。
“看到了,巨帅,顶帅,我上学都没碰到过这种级别的帅哥,主要是气质你懂吗。”
“想不到这么年轻,他进来我还以为实习生呢,但给人感觉还是蛮成熟的。”
“这种看起来淡淡的人手腕最厉害了,杀人不见血的。”
“杀谁啊,杀你吗?”
简书颐隔绝掉这些议论声,回办公室前,最后看了一眼方立函。
人还是那个人,但又一切都变了。
记忆里,他是方立函,是完美男神,是大帅哥。
在这里,他叫盛杨的二少爷。
……
简书颐准备下去吃饭的时候,经过茶水间时,这儿已经没有人了。
陶菲挽着她的胳膊,走向电梯口,冷不丁说:“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方总好拽啊,谈合同都不穿西装。”
简书颐深有同感:“早就觉得了。”
陶菲忽略了她这个“早就”,又喃喃自语说:“可能这就是天生气场吧,谭总这样的才需要三件套装派头。”
简书颐淡淡:“谭总在后面。”
陶菲立刻吓得大气不敢出。
过了会儿,她谨慎地回头。
身后无人。
陶菲松下一口气,并且面如死灰地看向简书颐。
简书颐面上带着恶作剧得逞的笑,走进了电梯。
电梯门即将合上的一瞬,被男人修长的指骨撑紧,门又慢悠悠地重新打开。
方立函跨了两步,走进来。
他把鸭舌帽戴上了,很冷酷。
陶菲又吸起一口气:“方总好。”
方立函显然不在乎她是谁,但也看了一眼陶菲,点了下头。
简书颐的表情还算淡定,她往后退了一步,给他留出空间。
她也想打声招呼,但方立函根本没给她眼神,十足高傲的姿态,让她把窜到嘴边的寒暄又咽了回去。
他完全没有看简书颐。
或许刚才在公司,他已经捕捉到了她的存在,毕竟目不斜视地装瞎也是需要本事的。
这比通缉她还可怕。
视而不见就是最尖锐的机锋。
电梯门合上,方立函站立的位置稍微靠前一些,他稍稍低头,双手插进裤兜,站姿松弛,下半张脸隐进了冲锋衣夹克的拉链里。
高大的男人一进来,空间都逼仄了。
他携来一股清幽的香气,很高级,像冷调的茶香。
看他没有跟她打招呼的意思,简书颐便放弃了说话的意图,也淡定地望着镜面里的自己。
她穿了一件驼色的风衣,腰带束紧腰身,手插兜里,眼见衣襟不知什么时候被风打歪斜,简书颐对着镜子,从容地整了整衣领。
她从前的头发不会留得很长,因为时刻要绑起来准备学习,这几年迷恋长发,蓬松的黑色发梢漫过了肩胛骨,披散在身后,常常被人惊喜地问,哪里做的法式慵懒卷,简书颐说没做过,也不懂什么叫法式慵懒,她的头发是天生的,这几年有了打扮自己的能力,加上后天护理,要把头发养得漂亮茂盛,才会不让人一眼看出自己的职业属性。
15层的电梯很快到底,电梯门打开,死寂而静谧的空间终于流进空气,半分钟的时间度秒如年。
方立函走出去,长腿迈得不急,但步子大,很快就走出了大厅。
眼见他离开很远,陶菲才敢开口说话:“你有没有觉得,刚才电梯里有股阴森的怨气,我觉得后背都冒冷汗了。”
简书颐说:“是他身上的味道太冷了吧。”
陶菲:“那就好,还以为阿飘进来了。”
简书颐感到震撼:“……你最好保佑我,不要让我在晚上进电梯的时候想起你这句话。”
陶菲置若罔闻:“断崖式分手的人都该死啊。”
这下子换成简书颐后背冒冷汗,她匪夷所思道:“你切换话题的方式是什么?”
“哦,因为我突然想起来,我室友被分手之后就化身阿飘了。每天晚上都在哭啊哭,被窝里莫名就传来——”“……”
简书颐:“打住吧。”
陶菲打开振动的手机,看到微信群消息,亢奋地哇了一声说:“谭总说我们可以提前开香槟了!!”
简书颐微笑:“看来方总很大方。”
她没有看手机,视线落在前面的背影上。
方立函走向自己停在路边的车,还是那辆奥迪R8,他坐进去后,简书颐的视线定格在他的后视镜上,这个方向,恰好可以从镜面里看到他的脸。
盯梢仅几秒,他也偏眸看了一眼镜子。
眼睛与眼睛,就这样在后视镜里,冤家路窄地重逢了。
谁也没有先躲闪。
过了几秒,方立函轻轻地一眨眼,就将视线云淡风轻地挪开了。
他目视前方,手指搭上方向盘,利落地拨了个大圈,一把就熟练地将车子倒出来。
陶菲还在嘀嘀咕咕:“对啊对啊,早就听说了,虽然方家这个二少爷性格很温和,但是行事张狂。”
简书颐:“有多狂?”
她话音刚落,跑车已经快速地驶了出去,留下一堆浮热的车尾气,感觉这速度快要冲上五百码。
陶菲手一摊:“看,就这么狂。”
“嗯,”简书颐心不在焉地应,“狂人日记可能是他写的。”
不由为他揪起的心,败露在她紧拧的眉梢,简书颐望着扬尘而去的豪车腹诽:开慢点啊,祖宗。
作者有话说:记得看路,别把后视镜盯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