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胭脂细雨为没爱过的
(三年后)
江城的深秋,南风巷里似乎一切未变,枯竭衰败的凉意随着穿堂风扫进巷子最深处。
倪青葵已经以淑女坐姿坐了二十分钟了,风把一片树枝的小絮吹到她的锁骨上,痒得她浑身一激灵,起了鸡皮疙瘩。
倪青葵如坐针毡,又不敢妄动,面带微笑,仅用牙齿开合:“我……能挠痒痒吗?”
简书颐头都没抬,手里画笔没停:“不许动。”
倪青葵大声反抗:“就动!”
她蹭一下站起来,飞快地把脸上的毛茸茸的梧桐絮摘了,又飞快地挠挠脸,挠挠背,挠挠屁股,挠挠小腿,还伸了个懒腰:“原来模特这么难做,累死我了!”
简书颐维持着低头画画的姿态,没有看她。
等倪青葵再坐下去,简书颐已经画好了。
她放下笔,把纸张从画板上摘下。
秋风扫过轻盈的纸页一角,掀得簌簌作响,简书颐起身时,发梢的清香与衣摆都扬起在风中。
“好了。”简书颐把画递过去,淡淡说道,“记得挂床头,贴你们结婚照上,能把江轸的脸盖上就行。”
倪青葵看一眼,夸张到瞪眼睛,又笑吟吟地给她竖起大拇指:“哇塞大画家,你现在的水平已经这么炉火纯青了吗?不愧是天赋派——不过我床头不挂结婚照。”
简书颐笑一笑:“那你就睡觉的时候盖他脸上。”
倪青葵欣赏了一番她的画作,又兴冲冲地跑回家里,把画送回去。
简书颐站在萧瑟的秋风里,视线清浅地扫过院子里的一点一滴。
钱玉玲和倪月岚在一旁长吁短叹:“活得够久了,还好她孙子前几年回来,也是有点能力,把老太太的晚年照顾得很好,有一些人的命,真的是苦一辈子的……”
简书颐和妈妈回江城是来参加陈奶奶的葬礼的,昨天出殡,今天就一切结束了。
简书颐看着旁边的鹦鹉,眼神空了一瞬,又听见耳畔传来一声嚷嚷:“简书颐,你们家产品到底行不行?这扫地机器人怎么又罢工了!”
简书颐连忙走过去,检查完情况,无语地盯着倪青葵:“你最好不是在找茬——到底有没有充电?”
“嘻嘻,我故意的。”
“切。”
“切。”
简书颐已经回国半年了,奈何现在的工作不在江城,上一次和倪青葵碰面还是一年前,她去看她在维也纳的第三场小提琴独奏会。
彼时,两人在多瑙河边的夜风里散步时,倪青葵问她还要不要续约,简书颐点头说应该会,她是想要继续留在加拿大的。
不过当时钱玉玲的身体出了一点问题,所以她的回答不算很坚决,妈妈总是生病,连国外的水都喝不惯,让简书颐第一次真正认识到水土不服这件事的严重性。
她很自责。
虽然钱玉玲安慰她说,慢慢地也调整过来了,但简书颐会反思,自己是不是太过一意孤行。
想不到命运弄人,给了她另外的机遇,有幸回国,她们又在这里聚首。
倪青葵这几天回江城休息,简书颐可没有休息的空间,她跟母亲出门时,倪青葵泫然欲泣地抱紧她说:“你不陪我再待几天吗?”
简书颐摸摸她的头安慰说:“真得走了,赶飞机,你下次去找我玩啊。”
“我当然会去的。”
倪月岚也客气了两句:“今天就回去了?”
“对。”
“再玩两天呗。”
倪青葵附和:“就是就是。”
简书颐:“明天要上班。”
倪月岚:“工作狂!”
倪青葵:“工作狂!”
-登上飞机,钱玉玲意外道:“又是头等舱啊。”
简书颐笑笑,让她放宽心:“谭总给报销。”
飞机在地面滑行片刻,慢慢地升入云霄。
简书颐放眼窗外,看着逸散的流云,一点一点盖住大地。
她一坐在空中就会想到,有人对她说,以后你每一次飞行,都会想起我了。
忘不掉他。
忘不掉他的痛不欲生。
她把遮光板盖上,闭上眼睛,往嘴里塞了一颗薄荷糖。
简书颐的房子是买在申城的。
她没有动这些年的存款,让现在的公司给她预支了八百万。
简书颐和钱玉玲都不喜欢太大的房子,家里人少,没那摆阔的需求,最终在申城的中环定下来一套三室。
简书颐工作忙,装修都是母亲着手安排的,散完新房的甲醛,目前入住还不到一个月。
简书颐在加拿大待了整三年,这一年春天,准备续签合同的时候,一个事业上的转机发生,在国内创业的林启航找到她,问她在校期间是不是有申请过某一项专利。
林启航做的是智能家居品牌,他是申城人,公司也开在申城。
大三的时候,简书颐加入过一个和智能家居相关的SRT科研项目,她手里有一个独特的设计方案,作为第一发明人申请了专利。
林启航问她愿不愿意加入他们的团队,帮忙突破一下眼前的技术瓶颈。
简书颐是特地回国跟他们谈的这件事。
品牌叫MoHouse,成立不到两年。CEO谭正是个中年人,四十出头,是申城很强劲的科技新贵,当年为了创立这个智能品牌,招兵买马的时候,就碰到了毕业不久林启航,又经过林启航的介绍,认识了简书颐。
谭正对简书颐很赏识,于是在她摆明了不甘心只要劳务报酬的时候,同意了她技术入股做CTO,也就是公司的技术核心。
这一路,辛勤埋下的每一颗种子都会生根发芽。
简书颐实现了当老板的梦。
她给妈妈解释:“技术入股就是,把我的核心技术,比如专利,芯片设计方案之类的,评估作价后,转让给公司——”钱玉玲听不明白:“啥意思?你说慢点。”
“相当于,他们买我的技术,有的老板是管理比较厉害,有的老板就是脑子比较厉害,我就是那个脑子比较厉害的,所以我不用出钱。”
简书颐还有创业失败的心理阴影,要是让她出钱的话,她恐怕不会轻易选择回国创业。
钱玉玲又问:“那你是老板不?”
简书颐说:“当然,我进董事会了,虽然加入得算晚了,头衔也是个联合创始人,对公司是有决策权的。”
她本来以为买房的事情需要谈判,没想到谭正答应得挺爽快。
彼时,简书颐打趣说:“谭总这么大方,我都要担心,是不是用这一招把我扣留在这儿,给你卖命了?”
谭正很阔绰:“区区八百万,两年还不赚回来?而且你现在也是个领导了,赶紧调整一下打工人的心态吧,咱们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
简书颐微笑:“谢谢器重,那我只能努努力,翻个倍了。”
进入成年人的生存模式里,简书颐现在要比从前谦和了许多。
她削掉了尖锐的棱角,也变圆了一些,但这不完全是训练出来的社交技能。
她在自省,她在变化、成长。
三年前出国的那天,把相册都清空的时候,简书颐的心情还很平静。
没想到分手的后劲极为汹涌。
几乎半个月,钱玉玲看她一直情绪不对,饭都不肯吃,每天工作完了,就跟行尸走肉一样,往床上一躺,忍不住问她到底咋了。
简书颐跟妈妈交代了一切。
钱玉玲难以置信地说:“你这样对小方不公平呀。”
“我知道。”
简书颐遮住眼睛,不愿再哭,刚抵达的那几天,她流了太多的泪,白天出门,眼睛都疼,她说:“我没有办法。”
钱玉玲:“那也可以好好说话,不要活得像个硬邦邦的钢筋,你从小就这点不好,一身的刺,特别伤人!做人要柔韧,不能韧而不柔,知道吗?你真的要改改你这毛病!”
妈妈极少会疾言厉色地批评她,教育她。如果让钱玉玲用这样的语气说出这样的话,一定是她真的看不惯、忍不住。
简书颐的手心还是再一次湿了。
莫名其妙的,为一个没爱过的人流了这辈子最多的泪。
她捂着脸说:“对不起……”
房子买在申城,简书颐是和妈妈好好商量过的。
现在,她的身边只有母亲,于是也决心砍掉一些一意孤行的气势,眼下做任何事情,跟妈妈都有商有量的。
她说:“你想在江城,我就把小葵家的房子买下来,你想跟着我,我就在申城买。”
钱玉玲一点也没犹豫就说:“妈还是跟着你吧,照顾照顾你,你看你天天忙得饭都吃不上,我给你做做饭,而且妈妈跟你分开,我能去哪呀,你一个人在外面还老叫我惦记。”
简书颐百感交集地说:“跟着我来回奔波,你真的辛苦了。”
“说这些干啥。”钱玉玲说,“妈妈跟着你,用上好的手机,坐上轿车,住上大房子,哪个不好?你跟我在一起吃的苦,比这多多了。”
她说:“书颐,你是妈妈的骄傲。”
简书颐也笑着应道:“嗯,以后再也不动了。”
-今天是工作日,飞机在下午落地申城,简书颐先把送妈妈回了家,又把车开往附近的一所学校。
还没有到目的地的时候,经过一个大型商场。
简书颐把车开进停车场。
她找到地下的电梯入口,进门后,看到 Converse的标志,按下了三楼的按键。
简书颐走进店里,在五颜六色的鞋子里观望驻足片刻,匡威的帆布鞋,稀奇古怪的糖果色太多了,她还是倾向于黑或白的经典款百搭。
简书颐拿起了展柜上一双黑色的高帮帆布鞋,抬起后面AllStar的标,指腹轻轻地擦过这几个字母,余光里,跟随的店员靠近。
简书颐:“这一款,要一双35码的。”
“好的,我帮您找一下。”
“谢谢。”
简书颐提着新买的鞋回到车上,看了一眼时间,快五点了,她驱车前往附近的一所小学。
简书颐站在车前等候时,陆陆续续的小学生背着书包出来。
她沉静地站在穿行的人群之中,目光放远,看着每一个班级的队伍。
低年级的学生,是老师带着排队出校的。
很快,一个面庞清瘦,肤色偏深的女孩子出现在她的视野里,女生站在队伍的最后,藏族人的长相较为醒目,她扎着马尾,身型纤瘦高挑,步伐稳重,像矗立在大地上的一棵坚忍而遒劲的树。
简书颐一眼看到她,在不远处喊了一声:“简逾桑。”
桑桑听见后,亮起眼波,抬头看她,随后加快步伐,欣喜地跑过来:“姐姐。”
女孩子性格非常稳重内敛,很难得露出这样欢喜的神色,她平常都是和同学公交回去,简书颐工作忙,偶尔才会来接她。
看样子,她对姐姐还是很依赖的。
她们一起走上过街天桥。
简书颐问她:“课跟得上吗?”
“其他都还好,英语一点都听不懂。”
桑桑已经快11岁了,但她的汉语水平跟不上同龄的学生,只能安排在三年级的班里。
申城的学校真是变态,一年级就开始有英语课。
简书颐说:“我了解过了,这边一二年级的英语只有简单的听说课程,我尽快给你请个家教,周末在家把音标系统学一下。”
桑桑回答:“好。”
简书颐这几年在线上资助过一些山区的学生,桑桑是她第一个领回来的。
办好领养手续后,桑桑就成为了钱玉玲的女儿,也就是简书颐的妹妹。
这件事她也和钱玉玲商量过,妈妈欣然同意。
一方面,简书颐希望桑桑有读书的机会。
一方面,她跟妈妈表示自己将来没有生孩子的可能,钱玉玲退休带娃的心愿落空,正好桑桑的到来填补了母亲在家里游手好闲的无聊生活。
桑桑印在户口本上的大名叫简逾桑,是简书颐给她取的名字。
桑字给她留着,在藏语里寓意吉祥。
但她不太理解汉语,问简书颐:“逾是什么意思?”
“就是跨越一切,告别过去,重新开始。”简书颐笑得温和,问她,“是不是听起来还不错?”
“很好听,谢谢姐姐。”
坐到车里,简书颐把新鞋拿出来,让她试试。
桑桑有些难为情地问:“就在车里试吗?”
简书颐:“不要紧,跟我还拘束什么,你试。”
桑桑弯腰,脱了鞋,把新鞋穿上。
简书颐问:“合脚吗?”
“嗯,正好。”她扭动着脚踝,左右看看。
“好不好看?”
“特别好看。”
简书颐淡淡一笑说,“对,这鞋就是漂亮,其实不太好穿。”
她又说:“不知道你们现在小学生都喜欢穿什么牌子,你有什么要买的,缺的东西,要开口跟我说。”
桑桑答:“我没什么缺的,不过有的话我会说的。”
简书颐嗯了一声,将车子发动,开车上路,又瞥了一眼她的鞋:“一会到家再走几圈试试,我这边不太好停车,得赶紧开走了。”
桑桑把鞋带系上:“好。”
过了会儿,简书颐又问她:“班里有同学欺负你吗?”
“没有。”
“真的没有?你可不要瞒着我。”
桑桑好奇瞧着她,反问:“怎么这样说,你小时候被欺负过吗?”
她很聪明,初来乍到的拘谨和客气也日复一日地褪去了,可能她们很相似吧,桑桑在简书颐面前很快就交出了自己,平时也是有什么就说什么。
简书颐不置可否地笑了下:“小学男生可是很讨厌的。”
桑桑的年龄高出同班同学,还是个少数民族的插班生,让简书颐很难不担心,她会被同学用异样的眼光打量。
桑桑这才说:“是有一些说坏话的,不过没关系,都被我骂回去了。”
“就要这样,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别人伤害你,你就要反击。”简书颐说,“但是你保证,自己不要去主动伤害别人就行。”
桑桑说:“看得出来,姐姐也是这样的性格。”
简书颐的神色变淡了一些,车子堵在路中间,她将手扶在方向盘上,静静地望着前面的车尾气,好半天,才喃喃自语般说了一句:“但是我主动伤害过别人。”
桑桑说:“那一定是你非常非常讨厌的人了。”
简书颐身侧的窗户开着,秋风把黄昏卷进来,又撩起她的鬓发,她失神般应了一句:“是曾经很爱的人。”
作者有话说:书颐后面在感情里也会成长很多很多,大家莫急,我来继续讲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