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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不由衷 第40章 万水千山付出一颗真

怀南小山 · 言情小说 · 337 KB · 2026-09-24 19:16:49

第40章 万水千山付出一颗真

  简书颐是从来不会在人前哭的,哪怕是倪青葵也极少看到她流泪的一面,她觉得每个人脆弱的样子都很难堪,是不堪一击的。

  她很难想象,有朝一日会让一个男生这样哄着她,给她揉着肿胀的眼睛。

  这件事的风险指数听起来那么高,可是一旦抛去戒备,就会陷入无以复加的安宁。

  简书颐在方立函那里的钱,已经全部拿回去自己保管了,她想了很久,哪里还有五万在他那里。

  恍然记起,当年她恶作剧逼他写欠条,说万一赔了你要负责。

  他欣然同意,又说你要是赚了,我还得搭进去五万块给你。

  他没让她赔钱,欠条是方立函给她留的退路。

  那个炎炎夏日历历在目,现在也要加一句当年了。

  简书颐冷静下来后,说:“但是说真的,吃一堑长一智,如果日后还有计划做这些,不至于四处碰壁,起码我写的代码是真的,我的能力是真的。我要是想从头开始,会比这次简单一点。”

  方立函说:“你要是这么想就很好。”

  “这样听起来像在自我安慰吗?”

  “我不觉得,”他说,“一夜暴富的人,除了本事和机遇,还有天意的加持,天意没到,那就再等等,更多的人都是在慢慢地试错。”

  简书颐问他:“我能当上老板吗?”

  “你可以。”

  她终于笑逐颜开。

  到了大三,身边的同学都开始忙碌保研和考研的事情,简书颐那天和许然聊的时候问了问,许然是有去美国的计划的。

  简书颐原本打算,如果这次能够赚到一点,一方面可以支撑未来几年的经济状况,还有余裕的话,她可以考虑读硕,甚至留学。

  然而,转眼就大三了,经济的困境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简书颐放弃了继续读书的计划,她想要大四毕业后就尽快投身工作,对她来说,赚钱的目的太迫切了。

  无可奈何,因为什么都得靠自己挣。

  方立函知道她心气高,不会为他的意见所动摇,她需要证明自我能力的价值,而不是靠旁人的施舍平步青云。

  所以他没怎么参与过她的选择,这时候,意有所指地提点一句:“你就是跟错人了,跟着我混,还用得着走弯路吗?”

  简书颐没怎么想就拒绝了:“那我就会完全被你压制,才不要喊你老板——今天的菜味道怎么有点古怪?”

  “因为是我做的。”

  简书颐神色复杂:“我能吐出来吗?”

  方立函气到把筷子拍下。

  简书颐忍气吞声:“咽了,别急眼。”

  方立函把筷子拿起来,并且监视她咽下每一口。

  简书颐面无表情地尝完所有的菜:“我不要人夫了,你还是做点你擅长的事吧。”

  方立函突然起身走了。

  不知道干嘛。

  过了会儿又坐回来。

  晚上,简书颐在他的房间里留宿,他轻轻地抱她,她也轻轻地回抱。

  简书颐亲了亲他的下颌,又亲了亲他的锁骨,喉结。

  亲昵的事情她很会做,也喜欢做。

  她喜欢亲他,任何地方。

  因为他长得帅,清爽干净,身材很好,硬件也是顶级。

  她总以为这是一种单纯的情欲方面的享受,与爱情关联性不大。

  但是此刻,软绵绵的身体与心性落入他的怀中,简书颐突然想到了“永远”这个词。

  要是能一直在一起就好了,她是真的挺喜欢他的。

  简书颐的锋利与直率让她被打上有个性的标签,因此被喜欢,也因此被讨厌。

  他是接住她所有棱角,却不会断裂的人。

  她以前讨厌他的这种“圆”,现在又耽溺其中,无法脱困。

  方立函说:“要不要找个地方待一阵子?就我们两个。”

  简书颐靠在他的身上,语气懒懒地说:“很像武侠剧里的主角,在江湖上厮杀累了,拉着对方说,等这场仗结束,我们就去关外牧马、放羊。”

  “对。”他很轻地笑了一笑,“你愿意吗?”

  简书颐说:“愿意。”

  -寒假很短,基本走完亲戚,过完元宵,就开学了。

  他们是春天出发的,各自请了两天的假,加上周末,时间充裕。

  简书颐提前和方立函说清楚规矩:“听说旅行很容易吵架,我要跟你约法三章,第一,你不要作,第二,你不能作,第三,你不许作。同意吗?同意就出发。”

  方立函不动如山:“我在你心里是这样的人?”

  简书颐:“第四,不许反驳。”

  他们到达西南的热带城市澜城,方立函在当地租了越野车,这样后面的行程就不用一直高铁来去了,他做旅游攻略谈不上特别细致,但是有些方面就很考究,比如为了找合适的车子提前打了一晚上电话,最后终于定下来一辆路虎。

  简书颐坐进他精挑细选的车子里,问他:“这个路是对车的要求很高吗?”

  方立函:“我不开100万以下的车,性能跟不上。”

  她想了想,点着头说:“《狂人日记》其实是你写的。”

  “是的。”

  简书颐也有驾照,但是家里没有车给她练,没有日积月累的驾驶经验,她开不了这种大环线。

  澜城是少数民族地区,热带风情浓厚,江水穿城而过,流出国境线。浑绿的江河,宛如被水冲出来的翡翠。

  简书颐把车窗打开,望着外面的天色,本该有的草木清香却被淡淡的焦糊味盖过。

  她好奇道:“你有没有觉得这里的天很灰,虽然是晴天,但是一直雾蒙蒙的。”

  方立函开着车,也随她的视线往外看了一眼:“这是雾霾,附近的几个国家在烧山。”

  “烧山?”简书颐把视线收回车子里,惊讶地望了他一眼。

  他说:“刀耕火种知道吗?他们需要每年把山烧空了,再种植物。”

  “现在居然还有这么古老的耕作方式。”

  “地太少了,烧山比养地划算。”

  简书颐默了默,好奇又转移到他的身上,凝视他:“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方立函说:“小时候来过。”

  简书颐撇一撇嘴角:“你去过的地方还挺多的。”

  “还行,不算多吧。”

  他的话里肯定有谦虚的成分。

  这还是简书颐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旅行,她去过的地方少得可怜。

  简书颐托着腮,望着外面的江,嘟哝一句:“好不公平啊,我都是第一次,你都不是。”

  方立函不说话了。

  简书颐横瞧了他一眼,见他脸颊微带笑意。

  “又让你爽到了是吗?”

  “对。”他承认得很坦荡,“以后你走到哪里都想到我,看到什么都想到我,再也忘不掉我,不是很好吗?”

  她强调:“我的重点是不公平。”

  方立函说:“不会不公平,不需要这么多的第一次,我也忘不掉你。”

  简书颐笑意浅浅,将视线放到异乡的春色中。

  具体的旅游计划是简书颐做的,去的都是她想去的地方。

  方立函没有什么意见,他负责听从安排。

  第二天要去雨林徒步。

  简书颐制定行程的时候问他:“你喜欢徒步吗?”

  方立函答得随意:“徒步不就是走路吗?走路有什么喜欢不喜欢的。”

  “……”她无言以对。

  简书颐喷了一点防蚊虫叮咬的喷雾,方立函给她准备了口罩,她没用。

  简书颐穿了一套的运动服,走出酒店的门,见到方立函背对着护栏站立,一手插兜里,一手自然垂下,腕线优越得惊人,穿着黑色的卫衣,胸口有英文的logo,工装牛仔裤也是全黑的,衣裤都较为宽松,他很挺拔,比例也好,简单的装束也好看,时尚的完成度很高,也不乏少年气息,很难想象这样的潮男即将进出雨林。

  让简书颐不解的是,方立函戴了个大号口罩,他本来脸就小,此刻几乎整张脸都被遮住,上面戴了鸭舌帽和有护目镜用途的黑色墨镜,可谓是全副武装,明星躲狗仔也不过如此。

  简书颐把门关上:“是雨林,不是雪山,少爷穿成这样是什么用意?”

  他平静地回答:“我怕虫子。”

  “像要去执行暗杀任务。”

  “谢谢。”

  “你的口头禅就是谢谢。”

  “我无语的时候就会说谢谢。”

  “你的意思是你对我无语。”

  “嗯。”

  简书颐想瞪他,都找不到他眼睛:“谁允许了?”

  她双手捏拳,在他胸口咕咚咕咚锤了几下:“讨厌。”

  方立函微微俯首,隔着镜片看她:“这什么意思?”

  简书颐调头走了,背影傲气:“我跟倪青葵学的。”

  她看不到他表情,但能听见声音里的轻微笑意:“再来几下。”

  简书颐不予理会,往前走着,淡淡问:“你喜欢吃麦当劳吗?”

  不明所以,但是:“薯条不错。”

  这一片雨林已经被开发了很多条徒步通道了,没什么危险性,不少旅游团也领着游客进来。

  简书颐和方立函在山上走的时候,隔壁就有当地的少数民族导游在讲解他们的民族历史。

  浓烈的绿意里,充沛的氧气让人神清气爽。

  简书颐不是很爱运动,但不代表她的运动能力差,虽然她身形清瘦,运动会也是拿过不少牌子的,走了一个多小时也没觉得多累。

  附近有游客拍照的景点,方立函说要帮她拍照。

  简书颐拒绝掉:“不用了,我不喜欢拍照。”

  他说:“那一定是给你拍照的人技术很烂。”

  她想了一想,勉强同意。

  简书颐在拍照点位站好,后面是幽绿的山谷,低处是溪水,高处是晴空。

  方立函刚举起手机,又放下,很无奈的样子看着她,远远地喊了声:“简书颐,把你的剪刀手放下。”

  她哦了一声,听话地把手放下。

  方立函看了看镜头里的她,又走过来帮她调整姿势:“不要站得那么拘谨。”

  头顶的一片云流远了,叶片之间的光碰巧洒落下来,他让她站到光中。

  方立函的确审美一流,拍出来的简书颐不只体现五官上的精致,她置身雨林深处,在四面八方的绿意美得浑然天成,她不只是有精致的皮囊,还有克制的野性,直指内心的纯粹,以及爱欲的奔涌。

  方摄影师翻看着自己的杰作,满意道:“我以后多给你拍照吧,很漂亮的。”

  简书颐有一些小小高兴,憋着不笑,问他:“景色漂亮还是我漂亮?”

  他说:“相辅相成。”

  她还是忍不住翘了翘嘴角:“嗯。”

  方立函瞥她一眼:“你笑什么?”

  简书颐下意识地接了句没什么,但过了一会儿,她又解释道:“听说镜头是爱意的具象化,爱你的人就自然会把你拍得漂亮。”

  方立函笑了下:“如果这个说法成立的话,那我承认我的确是。”

  简书颐牵着他的手,已经领着他走在前面了,只留了个傲娇的后脑勺给他,没有说什么。

  五公里的路,简书颐顺利走完,上了车后,她已经累得不轻,觉得双腿发软,回酒店的路上,他开车,她歪着头睡了一路。

  黄昏降临,天色渐晚,漫天的云霞拢着挡风玻璃,天地之间都被染成了紫红色,绚烂温暖的浮光在她眼皮上跳跃,连梦都是美的。

  简书颐是快到门口的时候才醒过来,方立函把车停在一个红灯路口,见她睁了眼,便和她说话:“耳钉是摘了一个吗?”

  简书颐闻言,顿时清醒了过来,她倒吸一口凉气,立马摸耳朵:“掉了?”

  右耳的四叶草不知所踪。

  简书颐连忙在车上找了一圈:“什么时候丢的?”

  “上车的时候好像就只剩一个了。”方立函说,“但我记得也不太清楚。”

  他倒是情绪稳定得很,不疾不徐地把手机照片调出来。

  拍照的时候还有两个呢,大概就是丢在了后半截路上。

  傍晚,车子开到酒店门口,方立函把车停好后,认真跟她一起找了一圈,确实不在车上,简书颐又翻了随身的小包,最后得出结论:“可能掉山上了。”

  方立函没当回事,扶着她的肩往里走,也试图缓解她的焦灼:“那别管了,我给你再买一个。”

  简书颐手里捏着剩余的那枚耳钉,在指腹之间捏了几圈:“算了吧,也不用买了,没必要。”

  方立函低眸望她,说:“那我给你新的款式。”

  简书颐随便应了一声:“嗯。”

  她又把耳钉扎进耳洞里,指给他看:“无所谓,一个也挺好看的,很拽啊。”

  方立函看着她笑了笑,没说什么。

  腿是到第二天才开始疼的,简书颐没定闹钟,昏昏沉沉地睡到中午,她在黑漆漆的酒店房间里醒来,手往旁边探去的时候,发现床上没有人。

  简书颐以为方立函是去吃早饭了,她下了楼去餐厅,果真见到他在餐厅一角优哉游哉地坐着,面前放着一杯星巴克。

  简书颐揶揄他:“是在大森林里也要犯少爷病吗?”

  “你醒了。”方立函抬头看向她,说,“我还打算给你带点吃的上去。”

  看简书颐穿着睡裙,她下来应该不是为了吃饭,是来找他的。

  方立函已经替她装好了早餐,端着咖啡一同回到了房间里。

  把门关上后,方立函忽然在她身后说了句:“变个魔术。”

  简书颐不明就里地回眸瞬间,他把灯的开关打开,同时摊开手掌,给她看到掌心的黑色耳钉。

  简书颐怔了一秒,飞快到桌前看自己的首饰盒,把另外一枚拿过来,和他的并列放到一起。

  她不可思议道:“你去找了?”

  方立函说:“对。”

  “你在哪儿找到的?”

  “山上。”

  “别告诉我,你在雨林里找了一晚上。”

  他把两枚耳钉都递给她:“天亮了去的,还没那么想死。”

  简书颐又问:“天亮是几点?”

  “四五点吧。”

  方立函一边往床前走,一边漫不经心地说:“其实没抱希望,没想到还真让我找到了,可能这就是缘分吧。”

  简书颐还在诧异:“你……我以为你会偷偷给我买一个。”

  “这山里要是能有店,我早就钞能力解决了。”

  方立函笑了下,累得趴在床上,声音闷闷的,“我要是过两天出去再买,那不就露馅了?也不会是我当年送你的那一个。”

  简书颐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

  他总给她轻飘飘的不安定感,大概也是因为,他总爱将所有事情表现得举重若轻,再认真的态度,都会用轻描淡写又玩世不恭的语气消解。

  好像在他这里,没什么事值得沉重。

  走五公里的路也好,爱也好。

  也许他们的本质是重的。

  方立函趴在那儿,语气沉沉地说:“好困啊,我睡会儿再出发。”

  半晌,简书颐应了声:“好。”

  耳钉很干净,可能已经被他擦过了。

  简书颐把东西放好,准备吃两口早餐,又看了一眼方立函。

  他从不穿外衣上床的,看来今天真的是累坏了。

  简书颐走过去,以为他睡着了,小心翼翼地替他脱下外套。

  结果,方立函的手突然一抬,配合她的举动。

  简书颐的动作便顿在了那儿。

  他睡着了,她帮忙,情有可原,但他要是没睡着,帮他脱衣服、挂衣服这种行为,显得好像在伺候他啊……

  抱着别又让他美到了的想法,简书颐掂量了一瞬。

  见她不动,他懒懒地出了声:“媳妇儿~~”方立函侧到那边的脸转过来,看着她笑,“宠宠我吧。”

  简书颐被他叫唤得脸热,继续帮他把衣服脱下。

  她没那么想立刻吃早餐了,躺在他的身边,轻轻地抱住了他:“其实没必要的。”

  方立函下意识问:“没必要什么?”

  “我是真觉得,一个也挺好看的。”

  他看破不说破地一笑,又将她揽入怀中:“我丢过东西,我知道很烦。想了很久,还是不希望你有遗憾。”

  简书颐默然不语。

  方立函撩开她散落的头发,看向她的眼睛:“跟我一起玩开心吗?”

  简书颐眉眼低垂,没有笑容,表情反而有些沉重,“特别开心。”

  他问:“有多开心?”

  简书颐收紧了拥抱他的胳膊,凑上前,吻在他的唇上。

  她说:“我已经不想回去了。”

  开心到想要时间就此停住,却因为无法做到而有些悲伤。

  她喜欢这个属于他们的“关外”。

  她喜欢雨林里的春天,喜欢远处拔地而起的云,喜欢低纬度的风带着枯竭的灰烬气味卷到脸上,喜欢没有任何人认识他们、天地间只剩彼此的地方。漫长的旅程里,万事万物都只是流经的梦,只有最亲密的你,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更深刻地嵌入我的生命之中。

  她愿意在这样的桃源里,付出一颗真心,再吻他千万遍。

  作者有话说:好喜欢写小情侣日常~可惜没几天能日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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