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唤名
腊月下旬,年味愈浓。
常霄赶着车卖货回来,只觉得中途经过的数个村子,遇见的每个人都是喜气洋洋。
“常货郎,回来啦!”
“回了!婶子去地里?”
“嗳,趁天好去看两眼。”
进了寨子村,这般简短的寒暄起码重复四五次,他才总算到了家门口。
把驴子牵进后院,看它一脑袋扎进水槽喝水,常霄也扯开围领呼出口白气,随即搓搓手,小跑着回了前院。
走进生着火的温暖灶屋,接过曾如意递来的一碗水,仰脖喝了个干净。
莫名觉得此刻自己喝水的迫切和驴有点像,常霄忍不住扬起唇角。
“舒服!”
他拉过小板凳坐下,把长腿伸到炉膛前烤暖,过了一会儿又缩回来,换成把手伸过去。
等两只手的指节都泛起红,升起偏烫的热度,恢复了知觉后方缓过那口气。
“今日外面真是太冷了,亏得戴了个帽子,不然怕是要给风吹得头疼。”
说到这里,他摘掉了扣在脑袋上的羊皮帽,随手拍了两下笑道:“不过这回的羊皮帽卖得倒不错,一共才拿了五顶,除了我自留下的这顶,余下的倒也全卖完了。”
【下雪不冷化雪冷】
【一会儿你多喝两碗热汤】
【冬天吃萝卜好】
腊月过了二十几天,雪已经下了两场。
这不上一场雪还没化干净,前日又飘了半夜,晨起一推门又是满地皆白,风一吹过,卷得雪粒子到处飘。
哪怕是养在堂屋里,絮了厚厚的草窝,母鸡也给冻得好几日不下蛋。
按理说今天村路上还有积雪,不该赶车出门的,但常霄急着做最后一趟生意,一气儿跑到了最远的柳树沟,这圈转完,就等年后了。
反正各家缺的零碎,该买的都买了,廿八那天马桥还有大集,有什么缺的还能过去补,就是费些脚程。
比起方便,年前的大家更爱图热闹。
灶屋里飘了一股荤香,来自锅里早早炖上的排骨,只等煮够了火候再把切好的白萝卜块放进去。
这间隙里除了烤火也没什么事做,曾如意靠着常霄在地上写字道:
【布头都卖完了吗】
“还剩十几捆,不打算去外村卖了,不妨明日去晒场摆个杂货摊子,连着手里其余的货一概便宜清一清,也当回馈乡里了。”
常霄起身,又给自己倒了碗水,端着坐回来。
没急着喝,而是捧在手心里暖手用。
曾如意摸了摸常霄的手背,又被反握进掌心。
距离上次两人一道去县城已经过去二十多天,过后只常霄独自去过一次,就是腊月十五那日赶庙会。
不单又卖出盈利两贯的草编,交了个绣坊给的期限只有十日的急活,抽成有一贯钱,还顺势借着手头银钱足够,一口气把黄齐那张货单子上余的货全都吃下了。
库存旧货全部出清,账面也多了一笔进项,布行掌柜高兴得很。
外还加上黄齐通过甘小泉搞到了一百斤的布头,来自城中两家不同的布行。
毕竟转了一手,总要给中间的人留点油水,常霄非但没有压价,还主动让利,花了七百文把这批布头拿下。
这一大宗货,算是常霄经商以来最大的支出,加在一起足花了七贯,把家底都掏出了泰半。
换了别人定要说他太莽,也不怕回不了本,守着一堆不能吃喝的旧布过大年。
常霄倒是一点不愁。
经手旧布的次数太多,他太清楚花多长时间能够卖出。
最值的无疑是是其中的五匹绸子料,正价是两贯钱,他以九百文一匹就拿下了,转手卖三十文一尺,一匹还有三百文的赚头。
就像毡布一样,是平日里村户人难见的好料子,现下见有便宜可捡,不少人咬咬牙肯买。
和麻布不同的是,大多数人都只买一尺、两尺,拿回去做点小玩意儿,像是荷包、帕子、香囊,好把绸子用到极致,一点边角也不浪费。
靠着这般零散地卖,总共是卖出一匹,另还有几个村子较富裕的门户多买了些,有的五尺,有的十尺,拼拼凑凑又是两匹。
最后两匹是给附近庄子上的人吃去了,过去后简直是被人围住抢着要。
他们在庄子里不需下地干粗活的,会用绸料做鞋面子,据说还有拿去用作给主子赏的旧衣裳不起眼处打补丁的,总之比起村户人家用处更多。
剩余的三匹粗麻布,六匹细麻布,照老价钱出手,能挣六百个钱。
去掉零头姑且算一百二十斤的布头,这回依照品相好坏,一斤标价是十二个钱,单一斤挣六个钱,共是七百多个钱,对比本钱,约莫是五成的利。
现下前前后后卖了快十日,靠这批货得的利已经有两贯多,减去给黄齐的分利,余下的数目是两贯冒个头。
加上手里尚有两三贯存银,过个年是足够了。
“可惜锦绣布行的存货已是全给吃下了,这桩买卖也算是暂时结了,来年指不定有没有这般好的机会。”
前前后后也靠着旧布挣出大半头驴的钱,不过常霄没有因此遗憾太久,今年眼看过到了头,新年还有更多的商机等着自己去碰。
他可是要在将来的马桥镇开铺面的人。
是夜天又飞起薄雪,散如细盐。
幸而屋里不缺柴烧,温暖似春。
常霄早早把羊肠子用温水泡上,到了进被窝的时辰,已是给泡大了几分,在水面上飘着。
今日用的两个都是常霄进城寻到甘小泉后新买的,因为一个只能使十几回,再用就容易破,这东西的作用摆在这里,一旦破了便不能冒险再用。
常霄更是谨慎,每个都记着次数,以防万一,用到十次就弃,故而之前第一次买的两个早就不能要了。
要是放在之前,跟曾如意说一个能用十次,两个就是二十次,那小哥儿觉得加起来怎么也够用两个月的,算下来一个月一百五十个钱,好似也不是不能接受。
可是!
可是!
他哪里知道有时候他们一晚上就要用两三次。
这么一算,可能每个月都要花几百个钱在这上面,实在是让人肝儿颤。
好在除了最开始的那几日,如今两人已是好生收敛克制了起来,不再每晚一上炕,不知道怎么就贴在了一起,真是那样的话早晚要买不起。
倒不是为了别的,实在是直到今天,曾如意都还记着去城里杏花堂复诊时,本是为了哑疾去的,却撞上了魏郎中照例把脉后那欲言又止的神情。
后来人家也的确提了一句,说是房事不可太过频繁,虽是年轻也不可肆意,需以此为戒,给他俩都闹了个大红脸。
在此之前也没人告诉曾如意,把脉连这种事都能看出来。
早知如此,至少去看郎中的前几日他一定老老实实。
话又说回来,克制和不克制的区别,大概是把每日都有改作了间隔四五日。
这般做的结果却是,常霄的手刚从衣襟里钻进来,曾如意的腰便随之不受控地软了下去。
与从前最大的不同来自于,如今的某些时刻,小哥儿不再是无声无息地承受,他会无意识地发出难忍的呜咽,又在攀上高处时在常霄的耳边颤抖着低.吟。
哪怕现在还是只能发出一只手数得过来的简单声调,可是会发声就是会发声,很多时候声音出口曾如意才反应过来,随后一把捂住嘴,像是想把它重新塞回去。
往往这种时候常霄就会忍不住多逗他两下,然后曾如意也会“以牙还牙”,用指甲在常霄后背抓出两道浅浅的红痕,或是在被常霄抱在怀里坐起来动的时候,忍无可忍地咬一下常霄的耳朵。
有一次用的力气大了点,第二天早上还能摸到耳垂上的牙印。
但常霄最喜欢的,还是反复让小哥儿唤自己的名姓。
最“恶劣”的时候,要等小哥儿把两个字拼在一起彻底说对才会继续。
不过今天好似过火了些……
碗中的水变污浊,收拾干净的两人重新躺回枕上,曾如意侧过身,一下下戳着常霄的胸口,常霄起初以为他要写字,后来发现只是单纯地玩闹。
于是他一把捉住那根修长的指头。
“呼……呼……”
小哥儿在他怀里喘着气,没等常霄说什么,这个单纯的气音连上了后续的音节,拼成了一个字。
“坏!”
曾如意果断发出今晚的头号指责,不知道是不是太过努力的缘故,常霄几乎能隐约看到他额角蹦跳的青筋。
而被指责的这个人,全然没有应该有的惭愧,反而低低地笑起来。
上次去医馆,除了得到了房事需适可而止的告诫外,也并非全然没有其它收获。
魏郎中说他从前接触过的类似病患,大都在重新学会发声的一个月内,即能说些简单的字词。
只是要恢复到正常人口齿伶俐的水平还任重道远,但若放低些要求,用些短词、短句让人听懂想传达的意思,顺利的话大约只需几个月就够了。
因而回来后曾如意愈发努力习练,现下已能像快满周岁的小娃娃那般,说清一些个单字了,像是“你、我、吃、给”,诸如此类,再加上自己和常霄的名字。
单纯的答话,如今也能用“嗯”或是“好”来回应,但今晚这个字还是第一回成功说出。
可见任是什么字,逼急了都能想办法蹦出来。
等追着小哥儿,把同样的字说了十几遍,越到后面越不加迟疑,脱口而出,常霄不由道:“这会儿说我坏,方才我见你也受用……”
话还未说完,胸口又被戳了一下子,常霄作势被戳痛,龇牙咧嘴揉了半天。
曾如意到底心软了,收回指尖,换成掌心给他揉了揉。
“常……霄。”
阖眼前,曾如意又唤了一次常霄的名字。
其实“霄”字对他而言是有点难的,但他还是愿意慢慢地挑动唇齿,把这个字清晰地念出来。
而无论他唤多少次,常霄都会不厌其烦地认真回应。
“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