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所谓应地, 也称为福地。
阴宅墓地风水,丁财贵寿,在于一线, 也正因为如此, 风水有言,分金差一线,富贵不相间。
搬山一脉乃是摸金校尉出身,专门寻摸前朝富贵之人的墓地, 找金银珠宝,更寻仙人遗蜕旧址,寻仙家典籍术法, 以期修行更进一步。
擅医之人不一定擅毒,但擅毒之人一定擅医。
同理, 寻摸他人阴宅的搬山一脉, 他们也擅长寻龙点穴。
是以, 信上之人相托, 寻太行真人帮忙寻一处福地,用以迁坟移阴宅, 安葬先祖,求福地庇护泽被后人。
王蝉认真瞧信, 神情若有所思。
就如《阴阳形气法》中所写,阴阳法于天地, 形气法于万物, 天人同声相应, 人地同气相求。
因此,阴宅的地炁,关乎着子孙后人的运势和聪慧。
这人所求, 是子息聪慧。
而且,依信中所言,那一份子息尚且在母胎之中,月份尚浅,只才堪堪落妇人之身。
他能得知,是因修行有成,子落母身时便知。
王蝉拿着信嘀咕,埋汰了几句。
“还是一孝子贤孙呢,祖宗有你这样的大孙孙,重孙孙……死了都不得清闲,累!”
阴宅移动,总归是扰着先人,更何况是想要锦上添花的风水。
如此匆匆要寻人点穴迁祖宗遗骨,又对帮忙的太行真人许下重金酬谢,这一道子息于他而言,定然珍贵极了。
王蝉将看过的信搁一旁,又拆了几封鱼肚藏书。
信有厚厚一沓,可以瞧出此人和太行真人颇为亲厚,且一见如故。
先是客气地称呼道君,到后来直呼太行,两人互叹相识太晚,是笔友,是修行之伴,更是共游人间山水的人间客。
泛舟游湖,几缕清风一壶清酒,赏人间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快哉快哉。
后头几封信,更是多以饮酒为由相邀。
落款处只写了个徐字。
王蝉瞧了瞧信,又瞧了瞧手中的香筒,盯着上头雕刻的图案看。
方桌上搁着多余的一个杯盏,一旁还有一尊酒葫芦。
只见老叟抬眼,含笑举杯,好似对坐还有一人,而那人,他正也欲伸手探来,隐隐能见有一个指骨的雕刻痕迹,宽袖垂坠,露出一角。
“姓徐?”
“难不成这便是徐斋主?”
王蝉想起了鬼阿婆王浴兰的话,她在悬崖处被养子李祥泰以槽子糕毒死,正要山崖抛尸时,悬崖处踏风走来二人。
李祥泰得太行真人指点,将她的尸身以邪法落葬胭脂山,养凶得财。
而和太行真人一道的,便是徐斋主。
只王浴兰那时身死,余听采宫还有些许的知觉,听了个只言片语,紧着便再无知觉,浑浑噩噩到最近才清醒,倒不知徐斋主是何方神圣。
“不错。”冯知州一指书信上一处,示意王蝉瞧那儿。
“我原先也没多想,直到瞧到了这名儿,又瞧了上头的话,于旁人而言,这些话只是零碎的只言片语,不成章法,更不解其中何意。”
“但我不同,我经了那出事,一下便明白了,我一直想寻的人是何人。”
“就是太行真人和这姓徐的。”
王蝉瞧去,只见那儿写了地名,唤做烟霭村。
信上之人写信来和太行真人相告,许是哪里出了岔子,从烟霭村寻得的那两孩子,埋人的坟被野兽刨出,尸骨不存,只零散的破衣留下,又有淋淋血迹残留,已然是被野兽吞吃的模样。
【太行,某依兄之言种下的桔树也枯萎,此方应地应为不吉。】
信中的徐斋主写下,字如心情,透着怅惘。
【兄曾言,一线二线,分金不太现,分金差一线,富贵不相见,想来此方应地便差了一线……万幸,时间尚有,弟还能再瞧他处。】
……
青玄宫。
“这烟霭村——它是我的故乡。”
想起了什么,愤怒在冯知州眼睛底下翻滚,最后成了嘴边一道嘲讽的冷笑。
“当初,太行真人瞧出的应地有三,而这姓徐的只有一家祖宗,葬不得多处之地,如何选择,自是要择优而定。”
“阿蝉姑娘,你道他们是如何断得何处最优?”
王蝉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不过,瞧冯知州这愤怒的模样,猜也能猜到,太行真人的法子定有伤天和。
果然,就见冯知州重重一砸桌面,力气之大,直把桌上搁着信封的信匣子震动。
“上头写的,被野兽刨出的烟霭村孩童,便是我和阿姐!”
“如今想来,他们是以童男童女而葬,再在上头种一棵桔树,桔树生得最为茂密的那一棵,便是最吉之地。”
王蝉惊了下,紧着便恍然。
是有这样的法子。
应地阴泽,桔又通吉,倘若一处地穴是福地应地,上头种下的桔树得了运势便会繁茂,但应地福地难寻,尤其是那种阴泽尤为深厚之处。
便是寻到了,地炁千变,将祖宗迁来,运是常年累月体现的,谁知道是否真的寻到。
以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时间去验证一处地是否为福地应地,太过久远了。
便有人想了这桔同吉之法。
童男童女无子息,更能将阴泽之势氤氲于桔子树上,十数年的光阴,七七四十九日便能验证。
……
二十五年前,烟霭村。
烟霭村坐落在九龙山的半山山腰之处,因为近山,山岚氤氲,云炁熏腾而来,村子里时常有雾霭蒙蒙,因此得名烟霭村。
冯家是一户猎户,生了一儿一女,女儿唤做冯海棠,儿子唤作冯天游。
冯猎户的妻子身子不是太好,生下冯天游后没两年便亡故了。
冯天游自小长在冯海棠背上的背篓里。
上山砍猪草,背篓里搁着青翠的猪草,更搁着个瘦娃娃。
冯猎户进深山打猎物,时常一去便好几日。
打窝设陷阱埋伏,在山里,猎户也有一处小屋是补给屋 ,搁着柴火等急需之物。
毕竟山深一些,才有值钱的东西。
连绵不绝的深山,越往里走,人烟愈是罕至,山道也原始,几乎是半爬半攀,稍稍好走一些的路,是野兽踏出的兽道。
山路全靠一双脚前行,没得到好东西,出了山便是白忙乎一场,而山里不如平原的地好种粮食,一应的嚼用衣裳,都得拿猎物下山,去大一些的市集里售卖交换。
因此,冯猎户顾不上家,又因为妻子早逝,家里只一幼女稚子,每回走时,心中都颇有牵挂。
“海棠啊,要顾着弟弟,别饿着冷着他了,弟弟还小,等爹回来了,爹拿猎物给你换红头绳,给你买好几根,咱每日换着戴!”
冯海棠也只是个小姑娘,就因为长了几岁,顾家不说,还得顾弟弟。
她忍着泪,故作没好气模样,“快走快走,啰啰嗦嗦,早去了早点回来,我也能轻省一点!”
“头绳就不要了,我啊,喜欢银的金的,阿爹要给我备嫁妆了,银钗子金耳钉,不用大,别人家闺女有的,我也得有!”
冯猎户哭笑不得,一刮闺女儿的鼻子,“才多大年纪,就嚷嚷着嫁人嫁人,羞不羞喽!”
转头一瞧旁边竹凳上的小子,见他眼汪汪瞧来,笑得傻傻,忍不住又是一笑。
“傻小子,和姐姐长得也有五六分像,瞧过去却不如你姐姐聪慧!你姐姐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能去山下卖皮子了!”
“嘴皮子溜得呀,山下谁都说我冯老熊养了个机灵嘴巧的。”
冯天游嘟囔,慢吞吞应道,“别人说了,我像阿爹。”
冯猎户:……
“走了走了,阿黄看好海棠和天游,瞧着坏心眼的就给我狠狠咬,别留情,回来我再拎棍子上门。”
他带着不舍和担心,进了深山。
“汪呜~”
唤做阿黄的是条老狗,闻言想跟,踏出几步远了,又扭头瞧瞧冯海棠和冯天游,黑黑的眼珠子里有着通人性的光,最后,它呜呜一叫,挨着大石头蹲下,守着家门,眼睛仍不舍地瞧着老伙计冯猎户走远的背影。
冯海棠走来,摸了摸阿黄的背,一下又一下。
“你也舍不得阿爹?没事没事,爹很快就能回来。”
阿黄以前是猎犬,如今年岁大了,便做守家犬。
它时常窝在院子的榆钱树下,拿一方石头磨脚,这会儿耷拉着耳朵,狗筒子搁爪子上,一副没精打采模样。
冯海棠眼一转,扭头喊里头的冯天游。
“阿弟,快来哄哄你的干爹!”
老狗一下便支棱了起来,冯天游气恼,“姐!”
冯海棠哈哈笑了起来,“我又没说错,阿黄真是你干爹,都过了房爷的!”
冯天游小时多病不好养,村子里的老人说要认个干亲,可以是一方石头,也可以是一棵老树,更可以是一口老井。
不知怎地,自小被阿黄驼着拱着,说到认干爹,冯天游便抱着阿黄不撒手了,一个劲儿地喊干爹。
自此,他便多了个狗爹。
长大一些后,知了羞耻,倒不喊阿黄狗爹,就一个劲儿地叫阿黄阿黄。
偏偏阿黄通人性,听到一声狗爹,再蔫耷的狗尾巴都摇得欢快,两只眼睛黑黝黝湿漉漉,里头都是慈爱。
……
青玄宫。
冯知州怀念,“阿黄是最聪明的狗了,怕自己年纪大了,爪子不够利,还会拿石头磨爪子,打我小时候,它就会护着我。”
“也是它将我和阿姐从那应地扒拉了出来,一双爪子都磨断了,血流个不停,沾了它的毛发,混着泥的腥炁,我和阿姐得了生机重见天日,阿黄却伤得厉害。”
“阿黄它、它应该是没了。”
通人性的狗儿快死时会躲起来,不想主人伤心难过,宁愿自己在荒郊野地孤零零地没了气息。
眼睛阖上,侧躺在地上死去。
说到这里,冯知州一三十来岁的男子,还是一方知州,都红了眼睛,哽咽了喉咙。
那是一段不敢回头看的日子。
村子里的人接连出事,去了深山打猎的阿爹也没了全尸,知情的人说是山中有大虫出现,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
吊金白额的大虫,行进间如有罡风相助,尾似棍,虎舌有长长的倒刺,舔过便少了大半个脑袋。
烟霭村本就人少,青壮更是少,得了这消息,大家伙谁还待得住?
时不时的便有猛虎吃人。
如此一来,烟霭村不是村子,是大虫的后花园,村子里的人更是虎口边新鲜的肉!
“走走,都往山下走,”有人起身,面上焦灼,“这地儿住不得人了!”
“走?说得轻巧,”也有人不同意,毕竟故土难离。
“山下的日子就一定好过了?吃人的不一定只有老虎,咱们老的老小的小,没田没地又没屋,一辈子靠山吃山,去了下头,你以什么行当营生?”
“存罐子里的碎银子?嗤,就那点碎银子破铜板,没几日就能花完,到时没山里的肉,又没地里种的菜和粮,你得乞讨,得吃土去!”
“这话也有理,是不能草率行事。”众人被劝服。
更有人心怀侥幸,“这虎来得突然,说不得走得也突然,过几日便又去别的山头了呢?一动不如一静,咱们再等等。”
这一等,就等来了村子里又多了几具野兽利齿咬剩的残肢,鲜血遍地,家家有哀嚎哭泣声起,同冯家一样挂了白布。
顿时,人心惶惶不安。
木头的屋宅护不住人,篱笆墙更是虚设。
再是不舍,再是惶恐,剩下的村里人也准备下山了。
无他,下山是粮吃完后再死。
不下山,兴许今日夜里,恶虎便绿着一双铜铃大眼吃上门了。
冯天游跟着冯海棠,跟着街坊邻居一块下山,走时,他们不舍的目光一瞧再瞧烟霭村的宅子。
……
青玄宫。
冯知州感叹,“阿黄也知道这一走,怕是再难回来,又回窝里踩了踩,趴在那方石头上呜呜了一会儿,这才跟着我和阿姐下山。”
“它绕前又绕后地跑,不止阿黄不舍,我和阿姐更是难过,短短一段路,我们磨磨蹭蹭,走了好一会儿,瞧不见宅子了,脚程这才快起来。”
榆树?
磨狗爪子的石头?
王蝉莫名有些耳熟。
她伸手一翻,摸出了自己雕的那方狗脚迹。
这是她养的第一方石头,是在一处荒废的村子里寻来的,如今回想,村子是遭灾举村离开的模样,几处屋子还有白布破烂地挂着,随风而动,添几分凄凉。
而寻石头的那处屋宅,它西南方向有株榆钱树,树下一狗窝,窝里便是养成狗脚迹的雪花石。
上头有狗脚痕迹若干。
许是因为这样,这方石中,炁场氤氲如狗脚。
“是雪花白的石头吗?”王蝉问。
“什么?”冯知州不明白。
待明白王蝉问的是阿黄磨脚的那方石头后,他略略想了想,这才迟疑地点头。
“应是雪花白的石头,上头沾了好些的狗毛,阿黄特别喜欢那方石头,我记得那时,天有点冷了,阿姐让它在屋里吃饭,它偏不,叼着盆就又趴那一处地,闹得阿姐还要拿扫帚唬它。”
不过狗儿精,知道小主人不舍,棍子赶了它,它还绕着棍子跳,哈哈吐舌头,一副陪人耍的模样。
冯海棠泄气,“你就在那儿吃吧,破石头一个,也不知道你为啥这样喜欢,怪狗一只!”
……
时间太久,又是孩提之事,冯知州竟有些记不清了。
“是这样的雪花石?”王蝉示意他瞧自己手中的狗脚迹。
冯知州眯眼瞧了瞧,“对,是这样颜色的石头。”
王蝉又问了几句,两厢对比,颇为惊奇。
她养的这方狗脚迹,竟是冯知州和冯海棠幼时,家中老猎狗打小爱磨的石头?
这是什么?
这是缘分呀!
难怪这方狗脚迹的石头,今早市井里寻了一通马二一后,狗脚迹里的狗爪撒欢得很。
敢情是石有灵,还记得养着那老猎狗的冯海棠!
不过——
王蝉朝冯知州瞧去,目露不解。
“大人,你这记性——怎么好像差了一些。”
……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