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蔓杀[刑侦] 第32章 蜜渍舌头17 啃噬血肉的

布丁柚子茶 · 言情小说 · 503 KB · 2026-10-04 19:45:06

第32章 蜜渍舌头17 啃噬血肉的


  整支刑侦队里, 就数唐灿的狗鼻子最灵。他说有血腥味,那肯定错不了。

  花彻环顾四周:“你们企业一楼的这个新产品测试区,还做生物实验?”无论怎么看, 这两个功能也不像是能兼容的样子啊。

  “怎么可能?”保镖听完后,却突然哄笑起来,“这味道,是你们女人的那个……”

  花彻:“哪个?”

  “大姨妈。”那群保镖挤眉弄眼。

  “哦, 经血。”花彻不觉得这有什么不能直说的。

  这群对经血讳莫如深的保镖们,谁的妈没来过月经?要是亲妈不来月经,他们也不可能会被生出来。

  花彻走近邓滨在一楼的房间, 果然从房间门缝里, 闻到了飘出来的血腥味:“血从哪里来的?”

  离门最接近的那个保镖人高马大,可被花彻一瞟, 气场却莫名地弱了下去:“就是你刚刚给我看照片的那个女的,来那个了, 走的时候手里拎了个黑色垃圾袋。我们检查过, 袋子里是带血的卫生巾。邓董八成也是见她来那个了, 才要我们另找别人的。”

  那保镖自认为把来龙去脉交代得格外清楚, 可花彻仍然盯视着他的双眼:“我问的不是经血,是血。”

  “这有什么不一样?”保镖困惑。

  “气味不对。”

  花彻转过头,缓缓看向那扇房门:“经血中,血液真正的占比只有五分之三,其中还含有分泌物和人体组织。所以经血会比普通血液的颜色更暗,也更黏稠,气味也与血液略有不同。”

  尽管许多艺术作品里,和血与火挂钩的基本上是男性角色,但最经常接触血液的, 其实是女性。

  女人一辈子平均会来四五百次月经,月经期约占一生的12/1,总共流的经血约在十到十四升。而一个成年女性全身的鲜血总量也才3.5至5升,这个经血量,相当于把全身上下的鲜血换了两三遍。

  因此,女性很小就主动或被迫地学会了与鲜血相处。她们处理血液,清洗血液,也熟悉经血的气味。

  花彻虽然没有唐灿那么灵敏的鼻子,但她是个女人。

  一闻,就闻得出差别。

  “我很确定,屋里的和那塑料袋子里的,不是经血,是真血。”

  顿时,一股寒气直窜上保镖脑门。他终于在花彻的提醒下意识到,那张用过的卫生巾早已经被庞桢带走了,按照正常经血的量,现场绝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血腥气。能让血腥味至今残留不散的,那得要多少血啊……

  众保镖还没来得及弄清这个问题,便见花彻一脚踹向紧闭的房门。

  这扇房门的质量虽然是一等一的结实,但毕竟没有反锁,关闭后仅靠一个卡口固定门框。

  花彻一脚下去,锁扣直接脱落。

  房门霎时大敞。

  浓重的血腥味顷刻间突破封锁,大肆冲出。

  房间里,倒在大床上的邓滨早已没了生息。他被凶手用水果刀开了膛,剜了心和肺。伤口里,只留下字条上一句轻飘飘的“狼心狗肺”。

  直到这时,守在门外的保镖才反应过来大事不妙。邓滨为了跟人偷.情,把房间隔音做得太好,结果遭了现世报。他都死在房间里好久了,这群等在外头的保镖愣是一点风声也没听到。

  花彻戴上手套:“唐灿,即刻封锁现场,任何无关人等不得入内。必要时通知安保人员辅助看守。”

  唐灿:“遵命。”

  邓滨的死亡现场,和刘大勇遇害案的现场,几乎一模一样。

  房间里只找到肺,没找到心。庞桢离开时,邓滨的心脏应该就被装在她带出去的那个黑袋子里,用带血的卫生巾覆盖在上面遮掩。只是不知道,这颗心脏被庞桢拿去了哪里。

  唐灿通知完辖区警方和公司安保,封锁好现场之后,也另有发现:“房门后边丢着个手机,手机里有一段刚播放过的音频。”

  唐灿按下音频播放键。长达近半分钟的静音,才开始传出人声。

  那人声,赫然是邓滨的。

  “我们刚才听到的,就是这个声音。”门外的保镖喊道。

  庞桢离开时,他们全被这段录音给误导了。人声前特地留的静音部分,正是为了保证声音能在庞桢走到门外,却还未完全关好门时,从房间里顺利传出来。

  “嫌疑人庞桢想制造她离开时,邓滨还活着的假象。”花彻说着走到床前,用指尖蘸了蘸邓滨身边的血泊。

  血液还没完全凝固。微微温热,有流动性。

  说明人刚死不久。

  庞桢一定没来得及走远。

  花彻问保镖:“照片上的那个女人,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保镖:“你们来之前不到十分钟。”

  那还来得及!

  花彻目光一凛:“上报指挥中心,启动紧急预案。以核心现场两公里为半径,在周边主干道设置临时路障。调取监控追踪嫌疑人庞桢的逃跑方向。”

  “不用那么麻烦,”邓滨生前重金雇佣来的保镖,终于起到了一点作用,“我看到她往那里跑了。”

  .

  花彻沿着保镖所指的方向,一路追出。

  嫌疑人庞桢已经离开十几分钟,花彻原本不指望她能在短时间内追上庞桢。

  但庞桢居然没有走远。她像故意等着花彻来缉拿似的,只停在离企业园区不远的居民区旁,任由居民区附近大大小小的流浪狗,在她脚边聚集成群。

  头顶古槐浓荫箍地,惨白的阳光下万物死寂。庞桢站在一群凶神恶煞的野犬中间,竟像招呼老友一般,向花彻招了招手:“花队长,还记得我这件裙子吗?”

  花彻略微点头。

  庞桢身上穿着的这件白裙,非常眼熟。

  花彻想了想才记起,庞桢以詹远未婚妻的身份去市局时,以及她被强.暴后去警局报案时,穿的都是这件裙子。只是报案那时候天冷,庞桢裙子外面多披了件外套,因此没那么容易认出来。

  “离开那里,那群流浪狗很危险。”花彻拧紧眉,想要替她驱散这群饥肠辘辘的恶犬,却被庞桢摇头阻止。

  “它们都是乖狗狗,我已经喂它们好久了。有时候,狗比人好得多,对不对?”庞桢微微笑着,从黑塑料袋里,掏出邓滨还温热着的心脏——

  一手捏爆!

  鲜血喷涌而出,飞溅雪肤黑发。

  殷红的血痕如同山茶,在她那张漠然中带着愁绪的脸庞上恣意盛放。凄绝狞美,好比炼狱里爬上来的艳鬼。

  路旁的行人失声惊呼。庞桢却将手腕一甩,将心脏扔给身边饿疯了的野狗。

  新鲜血肉落下,那群饿犬立刻扑上去大快朵颐。

  啃噬的声音不绝于耳。

  令人牙酸。

  “……你疯了。”花彻从流浪狗沾满人体残渣的獠牙上移开目光,看向浑身染血的庞桢。

  庞桢唇边仍维持着得体而麻木的微笑,眼里却含着带泪的痛快。即便被花彻拷起来,她也没有反抗,只是执拗地反复确认一个问题:“这件裙子一点也不露,对吗?”

  她被强.奸当晚穿着的,就是这件连衣长裙。

  裙子没有错。

  强.奸案的受害者也没有。

  .

  等花彻终于想起,她还有一个忘在邓滨办公桌上的手机时,已经是她把嫌疑人庞桢塞进警车里之后的事情了。

  唐灿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给自家队长送手机:“副队刚刚给你打电话,你没接,就打我电话了。他们在社区图书馆里有重要发现,能证明被刘迎阳看到并模仿的,正是庞桢的作案手法。”

  花彻若有所思:“怪不得,两个现场这么像。”

  连字条上的成语,也极相似。

  刘迎阳用的是“掏心掏肺”,庞桢用的是“狼心狗肺”。两字之差,背后的意义却完全不同。

  刘迎阳用“掏心掏肺”,是想暗示她被亲生父亲性.侵乃至不得不流产的杀人动机。而庞桢则更加直接。

  她直接挖出死者的心脏,丢去喂了狗。

  想来,也是邓滨恶有恶报。

  那群流浪狗不知道忍饥挨饿了多久,撕咬起来又快又狠。一颗拳头大小的心脏,根本不够它们塞牙缝的。

  哪怕警方最终冒着风险狗口夺食,勉强抢下来一点,也剩不下多少血肉残渣了。

  花彻看着槐荫下那片狼藉的血色,心中难免唏嘘:“刘迎阳既知道杀詹远和邓滨两人的杀人手法,又赶在庞桢杀人前,提前使用了庞桢决定要用的杀人方式,很难说,她没在一开始就存有替两人顶罪的心思。”

  然而庞桢没有及时收手,辜负了女孩的一片好心。

  但……

  凶手借助图书传递的杀人手法,之所以被女孩刘迎阳看到,真的是因为意外吗?

  “陈副队和涂芝知发现,凶手这次用来传递信息的,是一本面向青少年的科普读物。”唐灿把电话里得到的线索告知队长,“目前已经基本可以确定,她们是以压痕的形式来传递信息的。”

  在唐灿的手机上,花彻看到了陈正拍摄并发送过来的印痕照片:“刘迎阳还书才几天,压痕就已经这么淡了。说明这些用印痕就算没被凶手及时消除,也会自然消失,特别是在图书馆这种受压和频繁翻阅的情况下,压痕的留存时间只会更短。”

  这批流动图书每隔两个月,才会被运送到下一个社区图书馆里。即使是图书流转当天才极限制造出的压痕信息,也不可能撑到第三个图书馆。

  “所以,那本带有杀人手法压痕的书,是被直接送到了刘迎阳常去的那个社区图书馆里?”唐灿试探着问。

  可刘迎阳所在的社区图书馆虽属于图书流转的范围,案发前,庞桢和桑曼文两人谁都不曾去过。

  信息被传递到那里,能给谁看呢?

  凶手在借书籍传递致命的杀人手法时,又为什么选择了一本面向青少年人群的图书?

  是无意?

  还是故意为之?

  审讯室里,庞桢面对警方的质疑,缓缓抬起眼帘:

  “……你们怀疑,是我们故意设计,让那个女孩看到杀人手法,害她误入歧途?”

  庞桢像是听到了什么荒谬至极的言论一般,扯了下薄唇。此刻的感情波动,甚至比她捏爆邓滨心脏时还大。

  “我们约定好选择青少年类图书,只是为了混淆视听。那本书上插图多,颜色鲜艳,能分散注意力,压痕也没那么容易被人发现。”庞桢深深呼吸,试图平复情绪:

  “况且,那本书本该是我要去借的。要不是我家附近那个图书馆突然暂停服务,那本书根本不会被提前运输到下一个社区图书馆,我也不会迟到。”

  “迟到?”花彻重复了一遍她的表述,“刘迎阳家周边的图书馆,你也去了?”

  “去了。但我还没走到那个图书馆,就听说附近出现了杀人案。”庞桢闭了闭眼,“我当时就有不好的预感,打听到是一个长期家暴的人被杀后,哪怕不知道具体情况,我也能猜到……”

  花彻:“所以你知道,你那时候已经暂时摆脱嫌疑了?”

  庞桢微笑:“知道。”

  花彻:“既然都知道了,你还挑在这个风口浪尖上作案?”

  “我是故意的。”庞桢低声笑了笑,“她杀的是那样禽.兽不如的爸爸,再加上未成年,法院应该会从轻判处吧。她还太小,没必要再背上这两条人命,不值得。”

  “这么说,你承认人是你杀的?”花彻看向对面的庞桢。

  庞桢的脸庞依旧苍白。

  从死人心脏里喷出来的血滴,在她脸上风干凝固,像朱砂痣一样缀在那里。颇为凄艳。

  “你们不是查到了吗?两个人都是我杀的。邓滨是,詹远也是。”庞桢点点头,有意独自揽下罪责:

  “确实有人和我通过书本聊天,但我们互相不知道对方是谁,她也不知道我真的会把杀人行动付诸实际。为了能在杀完詹远以后,再杀邓滨,我制造了杀詹远当天的不在场证明。和这次用手机播放录音一样,我只需要一个远程操纵的音箱……”

  “不,你案发当晚的不在场证明,是真的。”花彻开口:

  “因为,桑曼文来投案自首了。”

  “她来自首什么?这案子里又没有她的事情。”庞桢慌忙想要起身。

  怎料,审讯室外,竟传来了她此时此刻最不想听到的嗓音:“不要想把罪责一个人都揽下来啊。明明交换作案这个方法是我提出的,我才是主谋。”

  桑曼文从审讯室外走了进来,手腕上的手铐闪着冷光。纵使庞桢从未见过这个与她仅以图书印痕沟通的同谋,在见到桑曼文的那一刻,她依然止不住的涌上一阵鼻酸。

  “她怎么会在这里的?”庞桢猛然转向花彻:

  “让她出去!出去!”

  花彻八风不动:“是桑曼文执意要见你的。这是她唯一的愿望。”

  庞桢抬眸凝望着素未谋面的桑曼文,终是忍不住低头掩面,发出了一声长长的抽泣。

  “我没有说谎,交换杀人的确是我出的主意。庞桢本来,确实已经认命了。”桑曼文走到庞桢的座椅前,伸出行动受限的双手,轻而温柔地抚过她发顶。

  桑曼文单方面结识庞桢,是在一个午后。

  日影倾斜。

  图书馆玻璃墙前,钢铁栏杆投下一道道阴翳,跟走动往来的人影交错在一起,编织成一张游移的巨网,把置身其间的桑曼文绞得难以呼吸。

  “那时,我父亲刚刚过世,丈夫邓滨却性情大变,对我拳脚相加。我悲痛又困惑,不理解那个昔日口口声声说着爱慕我的男人,究竟为什么会突然像变了一个人。”

  桑曼文的话音很轻:

  “我就是在那时候,看见了庞桢留下的字句。”

  那所谓的一字一句不过压痕罢了,存在之短暂,如同平湖风起牵动的涟漪,用不了多少时日便会消失在书页之间。可偏偏就是这样轻、这样浅的压痕,却在瞬息间命中了桑曼文。

  透过印痕,桑曼文看到另一个困境之中的女子。她们同样痛苦,同样挣扎。心中,同样燃着一簇名为不甘心的烈火。

  但庞桢的烈火,快熄灭了。

  彼时的庞桢,已被迫答应下詹远的求婚。

  长久以来的痛苦浸泡着她,逐渐将她向往自由的意志侵蚀殆尽。

  在知道自己即将被推进婚姻之后,庞桢在日记上写下这最后一份清醒,却又将其撕去。然而,她压在书上书写时的印痕,却留了下来,成为庞桢麻木如泥胎木偶前,最后发出的虚弱叹息。

  从庞桢留下的压痕里,下笔最用力的是两个问句。

  为什么?凭什么?!

  一笔一划如同嶙峋瘦骨,叩问苍天。

  “那两句话,同样是我内心的疑问。”桑曼文回忆起书上的语句,内心犹有触动:

  “当时的我始终也想不明白,一切为什么会落到那样的地步?凭什么邓滨能那样肆意伤害我,谋划着将我父母的遗产据为已有,我却无计可施?”

  两名女子悲愤的质问声,在这一刻重叠。

  她们的痛苦相互映照。

  不同却又相似的困境,束缚住了她们,却将她们的心魂紧紧绑在了一起。

  桑曼文微低的脸庞,隐没在审讯室的漆黑里,更深的眼底却隐约闪着微光:“从那一刻开始,我就相信,我和庞桢绝对是有缘的。我去的那个社区图书馆里,有至少6000册图书。其中,单单流动图书就有1500本。我们两人拿到同一本书的概率,不到六千分之一。”

  仅仅六千分之一的概率,偏偏让她们两个同病相怜的人相遇,这怎么不算是一种宿命?

  “看到那些压痕的一瞬间,我好像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

  桑曼文垂眸看着庞桢:

  “我父亲早前跟詹家有些来往,知道詹远这个私生子不是什么好东西。我的不幸始于婚姻,所以我知道一旦进入这段婚姻,庞桢必定比我更加痛苦。尤其,她还有一对那样封建的爸妈。”

  桑曼文从小深受父母疼爱,若不是母亲和父亲先后去世,她本不会受此打击。但庞桢不同。

  庞桢的父母封建古板。

  比起父母,他们更像庞桢的公婆。

  不仅将女儿婚前失贞看得比天还大,他们的字典里,更没有分居或离婚二字。

  即便桑曼文并不认识庞桢的父母,也可以想见,庞桢的娘家没法成为她的庇护所。只因在这样思想陈旧的父母心里,嫁出去的女儿就如泼出去的水,断断没有收回来的道理。

  就算女儿婚后受了委屈,这对父母也只会为虎作伥,把逃回娘家的女儿撵出家门,逼她主动向詹远道歉和好。

  庞桢一旦出嫁,便不再有家。

  “但幸好,我能在庞桢出嫁前看到那些压痕。只要还没有正式成婚,一切就还有机会挽回。”桑曼文缓声说道:

  “当时,我并不知道这压痕是谁留下的,甚至因为有压痕的那本书是流动图书,也没法判断那个人究竟有没有来过这间图书馆。为了找到她,我只能用最傻最笨的办法。”

  流动图书里,那个分类的图书共有132本。桑曼文花了三天时间,一本一本以同样的方式留下压痕。

  她希望,对方再次来借这个分类的流动图书时,能看见她的留言。

  即便这个希望渺茫。

  “说来好笑,我原本是个不爱去图书馆的,更看不上这种小规模的社区图书馆。可自打那天以后,再得了空,总爱往社区图书馆跑。没事就翻翻书,找找看有没有留言,发现压痕变淡了,就补一补。”桑曼文说着,停顿了一下: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一次图书流转后,收到了回复。”

  这件事,原本是桑曼文正日夜期盼。

  她提起时,却全无笑意。

  因为,从这次收到的回复里,桑曼文知晓了更多令人肝胆欲碎的内情:

  “我原本只知道庞桢要与詹远结婚,以为劝住就行,没想到她身上背负的那些经历,远比我想象的更加痛苦。庞桢的名声已经被毁了,詹远还使用手段将她强留在海坪市,庞桢没办法摆脱眼下糟糕的境遇,更付不起退婚悔婚的代价……”

  桑曼文嗓音沙哑,眼底尽是愤恨。

  庞桢的不幸让桑曼文意识到,叩问苍天是没有用的。既然苍天不公,不肯为她们开眼,她们只能自己行动。

  所以,詹远只能死。

  也必须死。

  只有詹远死了,他和庞桢的婚约才会自动解除。

  庞桢才能摆脱他的骚扰和控制,远走高飞,到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她的地方,去开启新的生活。

  “我决意杀死詹远。这不是一个容易做出的决定,但反正我的人生已经被这段烂透了的婚姻套牢,她的却还有救。我做不到明知庞桢进入婚姻会有多不幸,却坐视不管。”桑曼文双手紧攥成拳:

  “可我没想到,庞桢也是这么想的。”

作者有话说:

下一章预告:本案收尾+刑侦队日常+下一案引子【参考资料】《生理学》以及搜索引擎上有关月经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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