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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入非非/第五人称 第69章 还给你 《第五人称

什九楼 · 言情小说 · 397 KB · 2026-09-05 19:32:25

第69章 还给你 《第五人称

  回北城之后的没几天, 应洵之带苏墨桥去了趟望山居。

  那段时间,大概是,苏墨桥再想起林虞, 已经是不会想要流泪的时候。

  从前这一带算得上体面,院墙刷得雪白,铁艺栏杆擦得发亮,春天蔷薇能爬满半面墙。

  两家人住得近,门几乎不必敲, 隔着二楼窗户喊一声名字,就能看见对面有人探出头来。那时候的时光也是这样,明亮、热闹,带着旧日好人家的松弛与讲究, 不算大富大贵, 却也从不曾贫寒拮据。

  小时候,苏墨桥总觉得这两栋房子像会说话。

  她趴在自家二楼窗台上, 往对面喊一声“林虞”, 没过多久,那边的窗子就会“吱呀”一声被人推开, 露出林虞一张带着点不耐烦的脸。

  她们就在这样一条短短的路上长大, 从这头跑到那头,从一个院子闯进另一个院子。

  她记得, 林虞是那一片出了名的小霸王。

  她小时候扎高马尾, 眉眼生得漂亮,脾气却比谁都横,裙子能好好穿半天都算稀奇,翻墙、爬树、抢男孩子的弹珠、把风筝放到别人家屋顶上,样样都敢。

  谁要是惹了苏墨桥, 她第一个冲上去,明明比人家高不了多少,却偏偏一副“她归我罩着”的凶样。

  苏墨桥和她就完全不一样。

  苏墨桥从小就是个软妹,声音轻,说话慢,被逗狠了耳朵先红,跑急了发带都会歪。她抱着洋娃娃坐在林荫下看书,穿小皮鞋踩在台阶上,连哭都哭得安安静静,只会眼眶发红,抿着唇不出声。

  每次被人抢了东西,她自己还没委屈完,林虞已经替她把场子找回来了。

  她们小时候有很多这样的小事,其实已经淡忘很久,可不知怎么一来到这就想起来了,还越发清晰,甚至都能把每件事情对上当时的年纪。

  七岁那年,苏墨桥最喜欢的金发洋娃娃被家里的狗咬坏了裙边,她坐在林家台阶上掉眼泪,眼泪一颗一颗往下砸,林虞嘴里嫌她娇气,转头却拿着针线盒蹲在地上,模仿周姨的样子皱着眉替她补蕾。

  补到最后手指都扎红了,还更丑了,不许苏墨桥哭还故意板着脸说:“再哭我就缝更丑一点。”

  十岁那年,苏墨桥被补习班留堂,趴在二楼窗边往外看,正看见林虞翻过自家矮墙,踩着花坛边沿朝她挥手。

  手里举着两张皱巴巴的游乐园票根,那天她们偷偷溜出去坐旋转木马,苏墨桥怕得抓着扶杆不敢松手。

  林虞就在旁边笑她:“你怎么这么没出息。”可木马转到最高处时,林虞还是伸手替她扶住了后腰。

  十二岁那年冬天,苏墨桥发烧,整个人烧得迷迷糊糊,半夜闹着不肯吃药。林虞穿着睡衣从对面跑过来,披着件大衣,头发都还乱着。

  坐在她床边拿勺子敲药碗:“桥桥,你再不喝,我明天就把你最喜欢的那只兔子扔了。”苏墨桥烧得眼睛都湿了,还委委屈屈地信了,捧着碗一点点喝完。

  等她睡着,林虞却把那只兔子抱在怀里守了她大半夜。

  十四岁那年,下暴雨,院子里那架秋千被风吹得直晃。苏墨桥蹲在门口眼巴巴看,说可惜了,她最喜欢那架秋千。

  第二天雨刚停,林虞就踩着梯子爬上去修,校服裤腿全是泥,手背还蹭破一块皮。她修完从高处跳下来,冲苏墨桥抬了抬下巴,像打了一场漂亮的胜仗,“试试,坏不了。”

  她们就是这样长大的。

  对面的洋房,是彼此年少的时光,窗子正对窗子,光影照着光影,无数个黄昏里,你一抬头,就还能看见从前的那个人。

  回忆完这么多好像也没有很久,更没留下什么痕迹,应洵之坐在车里等,苏墨桥下车推开那栋老洋房的大门时,扑面而来的是陈旧木料和灰尘混杂的气味。

  客厅很大,穹顶很高,水晶灯蒙了灰,白布罩住的沙发像一个个沉默的人影。楼梯扶手失了光泽,长廊尽头的画框也落满尘埃。

  整栋房子都像被时间遗忘,空旷,安静,连脚步声都显得格外单薄。

  大一回国的那大半年,林虞竟然就是一个人这么住在里面的。

  她压下情绪,继续放轻了脚步往上走,去了二楼最里面那间房,门一推开,苏墨桥站在门口,很久都没动。

  因为这房间与这栋楼都格格不入,就这么一间,像是被谁从时光里单独剥了出来,崭新,温暖。

  是林虞的房间,那张床她和林虞从小躺到大。

  窗帘是浅杏色的,边角没有一点褪色,床单铺得平整,带着旧式棉布柔软的纹理,飘窗上的小毯子叠得整整齐齐,连床头那盏兔子形状的小夜灯都还摆在原来的位置。

  空气里甚至没有多少灰,有人在隔着漫长岁月,固执地守住了这一小块地方,不许任何东西老去。

  甚至连回忆也保存得完好。

  她们小时候夏天怕热,常常挤在一张床上吹空调。苏墨桥睡相不好,总爱往人怀里拱,林虞嘴上嫌弃她热,半夜却还是会伸手把被子给她往上拉。

  雷雨天苏墨桥怕打雷,林虞就翻身捂住她耳朵,懒洋洋地说,“怕什么,我在呢。”

  那年中考结束,她们躺在地毯上分一盒冰淇淋,苏墨桥吃得满嘴奶油,林虞看了半天,最后只伸手替她擦掉,低声骂了一句,“你怎么长这么大还跟小孩似的,真埋汰。”

  走到房间的柜子旁,苏墨桥看到了,林虞给她留了很多东西。

  那只金发洋娃娃穿着补过的白色小裙子,裙摆针脚细密,一看就知道被谁笨拙又认真地重新缝补过,不知道这次又扎破了多少根手指头。

  旁边是那只会响的八音盒,拧开以后还是旧旧的曲调,从很远的夏天里慢慢流出来。还有她们一起放过的燕子风筝,尾巴已经有些卷边,一双小皮鞋上掉下来的珍珠扣,几枚玻璃弹珠,一本封面磨旧的童话书,一盒用到快见底的蜡笔,一张旋转木马的票根,一只星星形状的发卡,一条洗得发白的蓝格子发带,还有一整罐糖纸,红的、绿的、金的,层层叠叠,都是被人认真收藏起来的碎光。

  每一样都很轻,但都压着好多年。

  最下面的抽屉里,放着一本黑色封皮的相册。

  她注意到,封面上,是林虞的字。

  《第五人称》

  苏墨桥翻开第一页,里面没有照片,只有一段话。

  “第一人称是我,第二人称是你,第三人称是他。

  可喜欢一个人,并不是所有感情都能被语法收留。还有一种人称,站在故事之外,却比谁都困在故事里,到最后也不能为自己讨一个姓名。

  这种人称,字典里没有,课本里不教,连语法也解释不了。

  她都能想到林虞写下这四个字时,得意的那种小表情,就好像在说,怎么样,这名字不错吧。林氏暗恋法则太难听,所以想了很久,嫌弃也没办法了,你知道的,我就这点水平。

  苏墨桥的手指停在那里,许久都没翻动,她是在说,你真了不起啊,林虞。

  再往后,就是一张张照片。

  从高一开始,林虞拍下了她的许多个瞬间。

  有些照片甚至是她都想不起来什么时候拍的,有几张倒记得清楚。

  一张是运动会那天,她抱着一瓶水站在跑道边,周围喧嚣成片,她却微微抬着眼,视线越过所有人,落在人群中央那个少年身上。

  一张是晚自习停电那次,她靠在走廊窗边,月色落在半张侧脸上,眼神静静地望着楼下撑伞的应洵之。

  还有一张,是下雪天,她把冻红的手缩进袖子里,站在梧桐树下,安安静静看着应洵之从校门口走进来,雪落了满肩,她都没动一下。

  还有礼堂里、操场边、图书馆外、雪天的梧桐树下 、校门口那盏总是偏暗的路灯旁,她都有过同样的目光。

  最后一张,是高二那场篮球赛。

  苏墨桥才发现她能记得的这些照片都是因为与应洵之有关。

  当时的她,也是现在才发现,目光里带着那么明显的心动。

  而镜头背后的林虞,替她记住了全部。

  这本相册在此刻看起来并不是用来纪念,反倒是用作一场漫长而无声的告别。

  林虞把自己藏在每一张照片背后,安安静静地做那个从不被提起的人。

  她拍下苏墨桥所有不能宣之于口的心动,也拍下了自己所有不能见光的喜欢。

  相册最后夹着一封日记,应该是从日记本上撕下来的一页纸。纸张有点发皱,边角都卷了。

  苏墨桥差点都要怀疑是不是十几年前留下的东西。

  然后她深呼吸,打开。

  桥桥:

  我去英国以后,才知道原来天气真的能把人困住。

  那里总是很潮湿,天阴着,雨细细密密地能下一整天,连风吹过来都像带着水。我以为离开以后,很多事会慢慢过去,可后来我才发现,不会。越是这样的天气,我越会想起我们小时候,想起你趴在对面窗边喊我,想起你抱着洋娃娃站在夕阳底下,想起你穿着校服,从那条青石路上一路跑回来,当时发梢都沾着太阳。北城的望山居在我的记忆里好像一直都是大阳天。

  写这封信的时候,其实我已经离开英国大半年了,可我有时候觉得,我心里那个冬令时,好像已经持续了很多年。哪怕现在回国住在这里也一样,天依旧亮得很晚,黑得很早。

  说实话我以前其实很喜欢黑夜。

  因为晚上安静,大家都睡了,就没人管我在想什么。白天很多时候要装得没事,晚上就不用了。我可以发着呆想你,可去了英国以后,我开始有点怕黑。低头看一眼手机,再抬头,窗外可能就已经一片漆黑,哪怕那时候只是下午三点。

  前阵子住院的时候,这种感觉更明显。

  半夜里我总能听见各种声音。有人压着嗓子哭,有人疼得忍不住喊出来,有人反反复复地按铃,也有人整夜整夜地叹气。病房的灯总是半明半暗,走廊上有脚步声,推车轧过地面,药水瓶轻轻碰撞,你知道吗?所有声音混在一起,真得让人很难分清,究竟是身体更难熬,还是心里更难熬。

  我做完电疗那时候就经常会想,如果我们当初成为了更深的羁绊,会怎么样。

  想到这,我居然有一点庆幸。我是庆幸我们没有走到那一步,庆幸有些事最后还是停在了刚刚好的地方,再往前走,我想我只会更舍不得,更难收场。

  我很喜欢你,这件事到现在我都不想骗自己。因为喜欢了你很久,久到后来这件事都快变成习惯了。我本来是不想让你知道的。

  或者说,我以前有过一点点希望,但后来就不敢想了。

  因为我太清楚你看另一个人的眼神是什么样了。你望向他的眼神,安静、认真、没有退路。你可能不知道,你那样看人的时候,连旁观的人都会跟着难过。

  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再把这样的眼神分给下一个人了。

  提起高三那一年,我还是会忍不住掉眼泪。

  我才知道到头来我做过的最错的一件事,是把你也一起拖进了我的痛苦里。

  那时候我太偏执,太想抓住一点什么,明知道你已经快撑不住了,却还是用最不对的方式,把你困在我身边。我以为那是爱,可落到你身上,已经变成伤害了。

  你那时候红着眼睛对我说,‘虞虞,求你放过我吧,我太痛苦了。’

  这句话我一直记到现在,所以我在学。

  网上最近特别流行这句话,说是英国进入冬令时的时候,我们该见面了。

  放到国内也很适应。

  但我现在学会放手了,自欺欺人说不见也很好。

  其实挺有道理的,有些告别不是非要面对面完成,释怀也不是一定要说出口才算数。

  所以停在这里,反而是最好的结局,我欣然接受,也甘之如饴。

  我甚至想过把钥匙留给自己,就这么一走了之,可以留住一个只有我知道的秘密。你望向他的每一个瞬间,我都替你记着,而我望向你的每一个瞬间,我也想替自己留着。可后来我觉得,那样不对。

  如果我还一直攥着它们不放,我就永远走不出去。

  我现在唯一希望的是,你往后的人生要晴朗一点。你要开心顺遂,不用回头看我,你只要往前走就够。

  那就说到这里吧,桥桥,这十九年,我把它还给你。

  也把我自己,还给我自己。

  作者有话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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