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听到这样的说辞, 阮绪宁不禁鹿眼圆睁:怎么又提起这茬了?!
她飞快向四周张望,确认并未引起旁人的注意后,才喃喃道:“那、那你也不用穿这件衣服来吧?现在好了, 同事们都误会我们穿的是情侣装……”
贺敬珩挑眉:“那就让他们误会好了,又不碍着谁。”
阮绪宁握紧小拳头:“你、你当初可不是这么说的!”
谁料,贺家继承人并不认账:“你当初也没有杨远鸣这样的责编。”
她一头雾水:“……关杨远鸣什么事?”
什么事?
那家伙都快把“想追你”三个字写脸上了!
想到这里, 贺敬珩磨了磨牙, 转念又意识到这小丫头在感情方面迟钝得厉害, 恐怕压根就没往那方面想,若是自己点名道姓把话说开,指不定,她以后会更加关注杨远鸣……
那便得不偿失了。
他索性转移话题:“你怎么就这么在意这个?合法夫妻穿情侣装也没问题吧?结婚那天, 我们还戴过一对婚戒——有什么关系?”
阮绪宁抿了下唇:“戴婚戒是因为我们真的结婚了, 但是穿情侣装就……”
话没说完, 怯怯移开目光。
贺敬珩追问:“就怎么了?”
女孩的气息很轻,声音也很轻, 像是朵一吹就散的蒲公英:“……我们又没有真的谈恋爱。”
能从其中咂摸出些许“委屈”和“埋怨”。
贺敬珩知道,时机成熟了。
他用舌尖抵着上颚,控制住了妄图上扬的唇角, 又用手背蹭着鼻翼, 控制住了逐渐混乱的呼吸,一连串欲盖弥彰的小动作过后, 贺敬珩清了嗓子,刻意放低本就不高的姿态:“我们可以真的谈恋爱。”
两人头顶的日光灯忽地闪了一下。
阮绪宁以为自己听错了,条件反射般“啊”了声。
贺敬珩眯起眼睛:“不说话, 我就当你是默许了。”
“我说话了呀。”
“试试,真的谈恋爱。”
“我刚才明明‘啊’了一声。”
没能糊弄过去, 啧。
某人心有不甘地再次确认:“所以,你不愿意?”
有不少人进出酒店大厅,见到身穿情侣装却神情严肃的年轻男女,都误以为是吵架冷战中的小情侣,忍不住侧目看热闹。
阮绪宁不喜欢那些探究的目光,生怕会影响到自己的判断,她低下头,凝视着绑有彩色布艺小花装饰的鞋带。
看完右脚看左脚。
看完左脚再看袜子。
……是不是搭配深咖色的堆堆袜会更好看?
最后,再欣赏一下脚底大理石地砖的晕染花纹。
答案很简单。
但她的心思很乱。
直到贺敬珩快要失去耐心,终于挤出几个字:“没有……不愿意……”
双重否定代表肯定。
多数情况下,还会强调肯定。
脑海里诡异地钻出尘封许久的知识点,欣慰的同时,贺敬珩又困惑:就自己这分析阅读的水平,当年在国耀怎么也没混个语文课代表?
无论如何,笑意是藏不住了。
他扬起唇角,俯身缓缓凑近——那是比平日里更加亲昵的距离。
被男人那股企图掌控一切的气场震慑到,阮绪宁小小地退后了一步,并非是想逃走,比起婚礼那晚因为害怕而急于藏匿,现在的她,想主动去接触这个男人、了解这个男人。
她感觉得到。
有些东西,在心底发芽了。
直视那双清亮的眼睛,贺敬珩勾了勾唇,发出邀约:“既然如此,今晚要跟我去约会吗?”
*
说来也巧,小绵提到的“极光街”就在宾馆附近。
阮绪宁领着贺敬珩、跟随导航走过两个红绿灯路口,便达到了目的地。
这一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两人也只是像寻常逛街时那般聊天、看风景、间或说起漫画平台的选题会和《不落星》这个故事,没有任何越界的行为举动,却依然让她心生喜悦……
简直像是中了蛊。
作为一座典型的北方城市,夜幕下的启兴确实与洛州有很大区别,即便是充满时尚元素的商业步行街,也处处透露出一种南方没有的厚重感。
阮绪宁后来才知道,贺敬珩当真是“百忙之中抽空来说声晚安”,他只在启兴逗留一个晚上,明天得赶早间航班飞回哲海。
听到这话,她不免心疼:“其实,晚安的话可以回去再说……”
贺敬珩淡笑:“也不只是为了一句晚安。”
阮绪宁仰起脸。
继而得到对方难得的坦诚:“想见见你。”
这倒像是热恋中会说的话了。
阮绪宁面上一烫,飞快扯开话题:“贺敬珩,那边有卖棉花糖的。”
深谙小姑娘容易害羞的毛病,贺敬珩本就不指望能够得到回应,他掀眼,望向不远处售卖手工棉花糖的摊位:“买一个尝尝?”
看着摊位上展示的“淡黄色鸭子”和“浅粉色花朵”,阮绪宁满眼向往,最终还是摇摇头:“算了吧。”
她瞄了一眼身边人,小声道:“棉花糖也有竹签的。”
是为他着想。
细微末节处的体恤令贺敬珩心生动容,不禁放柔了声音:“去买吧。”
阮绪宁仍是拒绝:“那边还有卖热奶宝的呢,我更想吃那个。”
这个半真半假的理由,成功说服了贺敬珩。
或许是摊位前的手绘海报过于吸睛,排队的人不算少,大多是与阮绪宁年纪相仿的女孩,她示意贺敬珩等在一旁,自己排到了队伍的最后方。
贺敬珩并不知道热奶宝是什么样的食物,只是光听名字就觉得黏黏糊糊,如同此刻的两人——隔着数米距离,视线时不时相触,下一秒又匆匆错开,勾起千丝万缕的记挂。
他闲不住了,想发消息逗弄一下小姑娘,结果刚拿出手机,便有打扮时髦的女孩走过来搭讪,索要联系方式。
贺敬珩没有说话,冲排队的人群抬了抬下巴。
面容甜美的阮绪宁格外惹眼。
同样惹眼的,还有她身上那件灰色卫衣。
是情侣装。
搭讪的女孩反应过来,尴尬一笑:“抱歉啦,刚才没看到你女朋友……”
贺敬珩开腔打断:“不是女朋友。”
带着显摆的意味,他故意重新介绍:“是老婆。”
见搭讪者带着郁闷的神色快步走开,贺敬珩兀自暗爽,一抬眼,阮绪宁已经举着热奶宝小跑到了他的面前:脆皮蛋筒里塞满糯叽叽的奶油和血糯米,点缀着棉花糖和pocky巧克力棒,看起来就很甜腻。
说的是食物。
大概是食物。
知道贺敬珩不喜欢这种甜品,阮绪宁咽下嘴里那一小口食物,礼貌性地问:“你要尝尝吗?”
贺敬珩没有说话,只是上前一步,猝不及防抬手抹掉她唇角的奶油,自然而然将指尖放进嘴里:“很甜。”
阮绪宁愣了愣。
她忽然想起婚礼第二天,自己也闹出过这样的笑话,彼时的贺敬珩只是疏离地提醒了一下,但是现在,他似乎越来越享受这种夫妻间名正言顺的亲昵。
更要命的是,贺敬珩漫不经心舔指尖的样子……
居然有种说不出的性感。
好像可以画进漫画里?
阮绪宁长睫一垂,又抿了一小口热奶宝,反复加深那个画面的印象,任由细腻的奶油在舌尖逐渐融化,浇淋在温热的心脏上,让一切都变得更加香甜。
极光街确实热闹。
除了步行街两旁装修别致的文创店、咖啡厅和露天音乐酒吧,还有不少汇聚了南北特色的美食摊位,音乐声、吆喝声、笑闹声,谱成了夜晚专属的协奏曲,直到有游客接二连三发出尖叫声……
熙熙攘攘的人群遮挡住阮绪宁的视线,她不知道前方发生了什么,只看见炸串摊位前排队的几个女孩花容失色向街边躲闪,隐约还能听见路人的警告:
“当心!”
“什么东西蹿过来了?卧槽,有狗咬人了!快打120!”
“这边有只疯狗!大家注意避让!”
随着犬吠声越来越近,周遭游客乱作一团,从小就怕狗的阮绪宁面色煞白,无措地躲到贺敬珩身后,这才定睛看清楚:冲着人群一通乱咬的,是一只体格很大的流浪狗。
只是,贺敬珩并不打算只当妻子一个人的英雄。
他将阮绪宁安置在一旁,轻声安抚了几句,随即从路边抄了根趁手的树枝,当机立断迎向那只仍在狂叫的恶犬,冲它龇着獠牙的嘴巴招呼过去……
恶犬的注意力果然被晃动的树枝吸引,死死扑咬过来,几名看热闹的路人尖叫着一哄而散。
贺敬珩呵斥两声,驱散那些碍事的家伙,双臂发力,连狗带树枝一起拖到空旷处,趁其不备,狠命踩住它的后颈,冷声询问:“谁的狗?”
男人眸色幽暗,脖颈上有青筋凸起,瞧上去比那恶犬还要骇人几分。
无人回应。
贺敬珩拧紧眉头,又吼一嗓子:“没人认领的话,报警处理!来几个人帮忙,别让这狗跑了再伤人,不然,你们今晚谁都别想做生意了!”
明白了利害关系,原本群龙无首的摊主、店主们顿时有了判断,一个个忙活起来:有人打电话报警,有人上前帮忙拴狗,还有摊主愿意主动承担“看守”任务等待警察……
折腾了将近半小时,等来了步行街商业区的负责人,贺敬珩终于得以全身而退。
掸了掸身上的灰尘,确认身上没有血污,这才走向等待许久的小姑娘。
深藏功与名。
阮绪宁第一时间迎向他,心有余悸上上下下一番检查:“你没事吧?”
说着,又踮起脚,用纸巾为他擦拭额头上的汗珠。
因为过于紧张,她连动作都带着轻颤,贺敬珩稍稍弯腰,好让她轻松些:“我怎么会有事?以前住在南坛巷,那一带有很多小饭店,我遇到过几次咬人抢食的疯狗,都是这样制服的……”
阮绪宁却在纠结别的:“那时候你才多大?”
“十来岁吧。”
“你不害怕吗?”
“害怕。”
“那些大人呢?”
“就是他们让我去的。”
阮绪宁沉默了:让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去驱赶恶犬,那些所谓的“亲人”,到底是有多不在乎他?!
贺敬珩故作淡然,安慰起妻子:“要是没有南坛巷的那些经历,我今天敢这样当街耍帅吗?”
她嗔怪地推了他一下。
默了片刻,又小声嘀咕:“不过,是挺帅的……刚才有好几个小姐姐都在夸你帅……”
“吃醋了?”
“才没有。”
贺敬珩顺势捉住那只小小的、软软的手,不轻不重地□□,眼中的温柔快要溢出来:“好了,已经没事了。”
是说今天的事。
也是说以前的事——很多很多事。
*
危机解除,人群如同流淌的溪水般重新融入街市夜景,阮绪宁则被贺敬珩牵着继续向前走。
两人的步伐都比先前慢了许多,想要尽可能地多享受一刻约会时光。
暮色降临,街边酒吧点起了一溜小桌灯,户外乐队和街头艺人的加入,让一整条极光街成为浪漫的汇集地。
间或也能听见有人在议论方才的骚动。
阮绪宁摩挲着贺敬珩的掌心,忍不住揶揄:“现在的你,头顶上好像有一个‘邪恶摇粒绒征服者’的成就标记。”
贺敬珩纳闷:“摇粒绒?”
想了半天反应过来,是在形容那只恶犬——别说,那只狗蜷曲的毛发,还真有点像摇粒绒布料。
他动了动手指,与小姑娘十指相扣。
阮绪宁没有抗拒。
被贺敬珩的大掌裹挟,她只觉得安心又温暖,脑海中有关于“约会”的文字和画面亦不再空洞,而是被赋予了生动的、鲜活的、专属于他们的意义。
悠扬的萨克斯声吸引了两人的注意。
因为周岑的缘故,贺敬珩和阮绪宁对这种乐器并都不陌生,听到熟悉的前奏,不禁双双驻足。
街角那家名为“邂逅”的露天酒吧今晚有演出。
眼下,恰巧是萨克斯独奏时间。
阮绪宁缓缓前行,从人墙的缝隙中,窥见了表演者的真容:只见年轻的男性萨克斯手穿着一件垂坠感很好的宫廷风衬衫,烫银的黑色面具只堪堪遮住上半张脸,露出线条流畅的下颚。
举手投足间,优雅又神秘。
他身边的支架上挂着用以打赏的二维码,周围聚拢了好些举着手机的女生,她们笑闹着,调侃着,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姐妹,你拍好了嘛?能把前排位置让给我吗?我一连三天打卡极光街,总算把这位气质超好的萨克斯手给盼来了!”
“别拦着我,让我去扫码!让我去点歌!姐姐有钱!帅哥,抬头看看姐姐!”
“他有时候还会唱歌呢!声音超级温柔、超级好听的!听说还会写歌……那边有拍短视频的主播,要是能过来拍他就好了!信女愿一生荤素搭配,让他早日走上花路啊!”
“小哥哥,打赏多少钱可以摘面具?我们要是进酒吧消费,一会儿能不能邀请你喝一杯呀?”
那场面,那阵仗,不禁让阮绪宁想起了古装剧里的风月场所。
她抿了抿唇:这年头,搞音乐的可真不容易啊……
话又说回来。
自己一个搞美术的,也没资格同情搞音乐的。
都不容易。
贺敬珩睨了表情复杂的小姑娘一眼:“能听出是什么曲子吗?”
阮绪宁垂目思考:“我记得,好像是《丑角》吧?”
那是萨克斯的经典曲目之一,又被译为《胆小鬼》。
因为暗恋周岑,念书那会儿,她悄悄做过不少有关萨克斯的功课,还在音乐软件里保存了几首经典曲目,就为了能和喜欢的男生多一些共同话题……
可惜,她实在没有音乐细胞,恶补一阵子,仍然只会用“好听”这样匮乏的词汇来表达自己的崇拜。
周岑听了也只是笑,并不会多聊她不擅长的东西。
铺垫够了,贺敬珩终于问到重点:“听周岑演奏过?”
阮绪宁“嗯”了声,又有迟疑:“……应该是那首吧,我也不确定。”
贺敬珩没接话,转而聊起别的:“在国耀念书那几年,不管是校庆还是迎新晚会,教导主任每次都会让周岑上台表演萨克斯独奏——那小子,当年可没少出风头。”
虽然嘴上调侃着好友,眼神中却是对学生时代的怀念。
贺敬珩承认,自己一直很怀念在国耀上学的日子,那是他从“赵默”蜕变成“贺敬珩”的开端。
短暂地陷入回忆,阮绪宁浮起笑容,再看眼前吹奏萨克斯的男生,总觉得他的身影莫名开始与周岑重叠。
很像。
而她,也已经很久没有听过周岑的演奏了。
遗憾渐渐扩散,阮绪宁蓦地开口:“我也去支持一下那个小哥哥。”
贺敬珩点点头,松开了紧握她的手。
只是看着阮绪宁小跑离开的背影,又无端失落,不疾不徐地跟了过去。
继而发现,小姑娘扫了二维码,并没有急于打赏,而是一会儿低头看看手机,一会儿抬头看看简易舞台上萨克斯手,哪怕快要被身边热情的女生们挤走,也不肯挪动分毫。
贺敬珩唤了一声。
阮绪宁猛地回头,小脸皱成一团,像是遇到了困惑无解的麻烦事,缓缓将手机递到他眼皮底下。
屏幕上显示着收款码界面。
还有。
周岑常用的头像与姓名提示。
两人在前排的动静,很快引来萨克斯手的注视。
演奏毫无预兆地中断。
男人略一晃神,迅速收起萨克斯,转身走进酒吧,大抵是以为出了演出事故,原本在旁休息的爵士乐队成员们面面相觑,随即匆匆抄起“家伙”顶上。
再次响起音乐之际,阮绪宁深吸一口气,也不知哪儿来的勇气,当机立断冲那个背影大喊一声:“周岑!”
那人不理会。
想要得知真相的冲动压过了理智,贺敬珩不再冷静,用手撑着酒吧外的铁质围栏,翻身跃过障碍,三步并作两步追过去,一把将人拽住,压低声音:“……周岑?”
眼见着躲不过,男人这才缓缓转过身,揭下脸上那破碎蝶翼一般的烫银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