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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明 第171章 有大商机

春溪笛晓 · 穿越小说 · 1.8 MB · 2026-09-06 20:36:13

第171章 有大商机

  顾闲吃过宫廷馒头,挑了个不早不晚的时间点把卷子交了上去,不再像进宫时那么好奇心十足,只背对着还在奋笔疾书的考生们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愉快地迈步踏出宫门。

  宫门重地,闲杂人等不好逗留,王宜玉这次倒是没来接他。

  顾闲发现自己大抵是被惯坏了,从前一个人去哪儿都不用人陪,这会儿看不到人竟有些失落。

  好在他也只是怅然了一小会,便溜达去御街上的衙署找熟人叙叙旧,比如还在翰林院修书的申时行和王锡爵。

  事实上两人前年都考满升官了,不过由于嘉靖皇帝在位太多年,实录一时半会根本修不完。

  照这么修下去,没个四五百卷估计打不住!

  不像前头的正德皇帝,在位也就那么十年左右,轻轻松松就搞完了。

  摊上这么个大工程,他们估计还得待在翰林院干挺久的活。

  好在翰林官转迁的官职大多是不用干实事的,他们在这边修书倒是不耽误什么。

  见了顾闲,王锡爵笑道:“闲哥儿这就考完了?该来一起修实录了。”

  顾闲:?

  怎么一见面就这么打招呼?

  要知道殿试只有一甲才会直接授翰林官,二甲、三甲即便参加馆选,那也是到翰林院中学习的,学习结束后才能授翰林官。

  四舍五入就是得比人家一甲多熬一个任期的资历。

  申时行道:“闲哥儿合该来为我们分担点工作。”

  说实话,修这个实录真有种看不到头的感觉。别人修书都是修个几年能拿到封赏,嘉靖皇帝的《实录》说不定能把一些年纪大的人熬致仕!

  急需新鲜血液(牛马)来干活。

  听王世贞说,顾闲这小子很好使,一个能当十个用,而且还很擅长于统筹人力物力,有他在大家都能早日圆满结束漫长的《实录》修纂工作。

  顾闲没想到连申时行都加入进来,顿觉此地不宜久留,麻溜跑了。

  他跑去礼部找李贽玩,才知晓李贽考满后自请去了南京。

  听说是赵贞吉走了,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也外调去地方上做官了,李贽愈发觉得在处处是规矩的京师没有意思,便趁着考满选调去南京。

  那边事情少,矛盾少,静下心来做学问的人多,想来应该更适合他。

  顾闲颇有些遗憾,没想到他来京师了,李贽又去了南京。

  他谢过跟自己说起李贽去向的礼部官员,也不急着回张家,又跑了趟国子监,与王宜玉她们说起自己顺利考完了殿试的事。

  甭管中途有没有跟太子聊天,题目他反正是答完了!

  非常顺利。

  王世贞管的是国子监,底下一堆监生参加考试,殿试读卷官自然没他份。正好他在家,便让顾闲把应试策论默写出来给他瞧瞧。

  顾闲边嘀咕着“都考完了怎么还要再写一遍”,边接过郑大呈上来的纸笔开始奋笔疾书。

  没一会,他就把自己的策论囫囵着写了下来。

  顾闲趁着把文章拿给王世贞看的机会,强烈谴责起王世贞正儿八经的太仓同乡王锡爵。

  他考完去寻他们玩,王锡爵张口就是让他赶紧一起陪他们修《实录》,真是太过分了!

  申时行也是,居然被王锡爵带坏了,也跟着起哄。害他没待多久就赶紧跑路!

  王世贞觉得自己该为同乡说句公道话:“怎地就是荆石带坏了瑶泉?瑶泉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顾闲心道,王锡爵和申时行这别号一个石一个泉的,听着怪有缘分。

  再想想他们几乎纠缠到一起的仕途,更叫人感慨不已。

  据说到了清朝,他们的后代还有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纠葛——

  起因是许多好事者言之凿凿,表示两人闹矛盾的时候,一个让人写了篇《玉蜻蜓》编排申时行的身世(富商和尼姑通奸生的娃),一个让人写了篇《双金锭》表示有的人自己心术不正还想污蔑别人。

  双方后人把两篇弹词拿过来一看,怎么感觉还真有点儿能对号入座的感觉?

  禁!

  必须禁!

  于是有了“苏州不说《玉蜻蜓》,太仓不说《双金锭》”的说法。

  可见这两人的缘分有多深厚!

  顾闲在心里这么嘀咕着,总算是稍微平衡了一些。

  哼哼哼,叫你们瞎说话,以后别人可着劲编排你们!

  好好的知己好友,在后世人嘴里都反目成仇了!

  顾闲靠着扒拉申家和王家的恩怨情仇把自己哄好了,王世贞也把他的策论看完了。

  顾闲写起策论来个人风格还是很鲜明的,只要是读过他文章的人估计都能认出来。

  但是就算认了出来,也不能否认这是一篇主旨鲜明、条理清晰的应试佳作,任谁看了都不会觉得它不合格。

  王世贞道:“读着倒还不错,只是没看过别人的文章,也没法比个高低。你这两天老实些,别出去到处招摇。”

  顾闲道:“我哪天不老实?我每天都很老实!”

  瞧见顾闲那副“你怎么凭空污人清白”的态度,王世贞又想起这家伙逢人就说“我这会元没你不行”的事,一时也不知该夸他会哄人好,还是该让他少跟几个人道谢好。

  敢情你小子考个试写的还是百家文!

  王世贞没好气地道:“你这两天哪都别去,好好待在国子监!”

  顾闲对此倒是没意见,正好他有了创作灵感,准备给《新风》投稿。

  他与王宜玉一起占领了王世贞的书房,开始奋笔疾书。

  王宜玉取来自己想看的书坐下一看,赫然发现顾闲正在写的标题是——

  《浅谈两广地区土茯苓人工种植与海外贸易前景》。

  王宜玉:?

  什么东西?

  怎么突然要在两广种植土茯苓了?

  眼看顾闲写得十分入神,王宜玉也没打扰他,等他写完了才拿过去认真看了起来。

  才看了开头,王宜玉就皱起眉头。文中提到了在两广种植土茯苓的背景:研究表明,土茯苓可以治疗杨梅疮!

  这种杨梅疮在大明一度叫做“广东疮”,原因就是佛郎机人在这边登陆,把他们大航海从各地带来的疫病都送了广东一份。

  杨梅疮就是其中之一!

  顾闲详细描述了这种病的危害以及传播方式,看得王宜玉心惊肉跳,只觉成婚后不仅生孩子要走一趟鬼门关,这性……性行为竟还可能带来这种脏病!

  想想就难以接受。

  女子被困在后宅不能出门已经够惨了,男子出去拈花惹草居然还把病带回家。

  难怪卓文君要对司马相如说“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这不仅是为了捍卫心中的爱情,也是为了保证自己的身体健康!

  王宜玉忍不住看了顾闲一眼。

  他写出这样的文章来,自己应该会洁身自好才是,毕竟他知道出去胡混会有什么后果。

  顾闲:?

  看我做什么?

  王宜玉轻哼了一声,这才接着往下看。

  这杨梅疮已经在欧洲一带泛滥成灾,不仅十个水手八个带病,连贵族们也大多深受其害。

  这玩意的传统医治方法是用汞来治疗,以至于出现大面积的落发、掉牙现象。

  据说后来许多欧洲法律行业戴个标志性的假发,与这种治疗方式不无关系!

  不过针对这种疮毒,明朝有自己的一套治疗方法,比如两广山林间长着土茯苓就有解毒祛湿的功能,一定程度上还能化解铅汞余毒。

  看,这不就是针对性的神药吗!

  这种神奇的中国药材,就是在这个时期逐渐远销海外的。

  明朝末年甚至还有沿海官员上书提出控制土茯苓的出口。

  这说明什么?

  说明这里头有大商机!

  土茯苓不用另外开垦土地,只需在林间培植,也就是不占用耕地。

  两广山林占地面积那么大,不搞搞林下经济可惜了!

  尤其是广西,发展的机会来了!

  还愁自己只能眼睁睁看着广东赚海运白银吗?

  赶紧行动起来吧!

  就算没能远销海外,大明境内也有许多杨梅疮患者等着用药!

  实在卖不出去,土茯苓还能救荒来着,反正种出来总不会吃亏。

  顾闲写文章鼓动性极强,王宜玉看了都觉得……如果自己手头有钱,都要去投资这个土茯苓产业了!

  《新风》这个舆论平台已经搭起来整整四年,是时候瞧瞧它到底有没有用了!

  顾闲也趁着王宜玉阅读自己新作的空档从头到尾检查了一遍,确定写得没什么问题后便揣着去给王世贞这个主编走后门。

  你学生的文章,你这个当老师的得帮忙点评一下发表出去对吧!

  王世贞见顾闲一整天挺安分的,倒也没有拒绝,拿过文章看了起来。

  只不过跟王宜玉一样,王世贞看到开头介绍杨梅疮的部分就眉头直跳。

  原因无他,这才子么,总是与风流连在一起的。

  他自己虽不主动流连秦楼楚馆,但如果有友人相邀,他也不介意与朋友们欢聚一场,且并不抗拒诸如用妓鞋行酒之类的雅事。

  现在被顾闲这么一讲,他顿时觉得……还好自己只是凑个热闹,不曾真的与外面的女人有过那什么……不洁性行为?!

  等等!

  王世贞想起顾闲这一整天都和王宜玉腻在书房。

  ?????

  王世贞忍不住和顾闲确认——

  你们两个未婚夫妻,凑在一起讨论这玩意?!

  顾闲理所当然地说道:“有什么不能讨论的,这些事就是得讨论清楚。”

  他觑着王世贞臭臭的脸色,疑心他是不是有过什么风流韵事,开始当面哔哔——

  “您该不会是在外面胡混过吧?”

  “我跟您讲,男人要洁身自好,在外面千万要保护好自己!倘若得了这个杨梅疮,身上长疮不是最痛苦,还可能耳聋目盲,浑身溃烂,整个人里里外外都坏掉咯!”

  “若是自己不检点,回家连累妻子也得了病,夫妻俩生下的孩子也会得病!多惨,才刚出生就得因为亲爹的风流债受苦。”

  王世贞整张脸都黑了。

  够了,够了,这些你在文章里都讲过了,可以不用再强调一遍!

  以后这类邀约我都推了可以了吧!

  作者有话说:

  顾小闲:当面骂人,这个我擅长*今天!早早更新!一看就是要努力加更!所以,有没有人浇灌点营养液给闲崽!目前人工榜单基本已经上完,月榜季榜这些自然榜又下了,闲崽感觉还有很多字要写!捞捞闲崽,整点曝光,救救救又拿到一个月的全勤了!按照惯例,这章发个小红包共享全勤!今天就把全勤花光!然后狠狠码字*注:①关于王世贞的风流韵事,我也是最近才意外翻到记载:【余尝至阊门,偶遇王凤洲在河下。是日携盘榼至友人家夜集,强余入座。余袖中适带伎鞋一只,醉中出以行酒。盖其脚甚小,礼部诸公亦常以金莲为戏谈,凤洲乐甚。次日即以扇书长歌来惠,中二句云“手持此物行客酒,欲客齿颊生莲花”,盖不但二句之妙,而凤洲之才情,亦可谓冠绝一时矣。】-王世贞的朋友何良俊揣了只名妓的三寸金莲鞋与朋友们行酒,王世贞甚乐,第二天在扇面题了篇长诗送给朋友,多谢他的款待……还强调礼部诸公都很爱她的三寸金莲,那很礼崩乐坏了没想到你是这样的老王名妓的名字跟我起的女主名字有点相似,这里暂且隐去不提,免得大家阅读观感不好。可恶,都怪老王!不过这个世界线王世贞没空赴这个约,在京师干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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