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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瑞:王莽和他的时代(出版书) 第一章 汉室(5/11)

张向荣 · 历史军事 · 382 KB · 2025-05-19 13:07:44

第一章 汉室(5/11)

事实上,不继承秦制,刘邦根本无法击败项羽,他自西向东击败项羽就是其同龄人秦始皇统一六国的翻版 1 。刘邦立国后,仍然在汉朝的统治区域内实行秦制,秦朝制定的那些官制、爵制、法律大部分继续执行。所以,“清静无为”与延续秦制并不矛盾。而所谓黄老之术,只是上层人士的态度、观念,到了下面可以说仍是法家。换言之,法家“制度”没有变化,只是上层采取了黄老的“政策” 2 。


黄老与法家本来就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司马迁写《老子韩非列传》,将老庄和申韩放在一起,就是因为黄老与法家的这种亲缘。例如,黄老崇尚清简,法家崇尚以清晰明确的律条来约束臣民,两者一拍即合。


所以,黄老之术并不是汉初皇室主动构建的“建国”之道,而是他们不得不延续秦制的无奈之选。刘邦欣赏陆贾“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 ”的名言,但究竟拿什么治天下,刘邦并没有答案。


这就是说,从刘邦到刘彻这半个多世纪里,汉朝并没有实现“建国”大业,还是在延续秦制。而秦制总的来说就是三条:律法、文法吏、编户齐民。


律法是秦制的根本,法家恨不能连每个人每天每顿饭吃几口都立法,所以形成了庞大的法条。这些律法和现代国家的“法律”在根子上不是一回事。秦制的律法是一种“刑名之学”,世界上任何事,只要它被命名了,就得做到“名实相符”,就需要有律法来规定怎么达到名实相符。比如说,世界上存在“砍树”这件事,那就得有律法来规定怎么砍树,推而广之,上到国家大事,下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事事都得有律法,才能把天下人都“管”起来。而这种名实相符的基础一旦被破坏了,那么社会就不稳固了。所以,赵高“指鹿为马”并不仅是权臣排斥异己,更是“破坏了名实相应的法律基础 ” 3 ,秦制的国家机器也就逐渐失效。汉朝延续了这种“刑名之学”的观念,也沿用了秦帝国的大量律法,比如规定“焚书”的著名的《挟书律》,就直到汉惠帝刘盈时期才被废除。


文法吏,或者叫作刀笔吏,就是掌握、维护这些律令法条,懂得使用“刑名之学”来管理天下事务的行政官僚。他们不是后世的士大夫,而是粗通文墨、精通律条的职业官僚。秦帝国之所以有效率,是因为由文法吏组成的官僚体制非常有效率。按照法家的设想,皇帝是地位最高、最精通且最按照律法行事的首席官僚 4 ,可以类比古罗马的“第一公民”。文法吏不仅是社会运转的官僚,还是“群众”的楷模和老师,李斯设计的“以吏为师”的安排,直到汉景帝时期还在诏书里予以重申——“夫吏者,民之师也 ” 5 ,可见文法吏在秦制中的地位。


编户齐民,就是“老百姓”。在周代,按地域有国人、野人,按宗法有贵族、平民,地位是不平等的。而编户齐民之所以叫“齐民”,是因为秦制才不管一个人的出身、地域、家庭怎样,都是地位平等的民,包括秦国自己的百姓也一样。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但是,“齐民”不等于现代国家的公民,也不是西周和春秋时期享有一定自由和权利的“国人”,而是“编户”,被安排在严密的户口和连坐制度里。他们有缴税、服役的繁重义务,平时耕种,战时出征,虽然可以凭借军功获取一定的地位,但几乎没有什么权利。中国社会从战国到汉朝的历程,就是老百姓从奴隶加自由民变成农民的历程 6 。


当然,黄老之术毕竟崇尚清静,与纯粹的秦制有差异。汉朝在继承秦制的同时抛弃了秦政 7 ,删减秦法,减租减税,也就是后世所说的休养生息。秦制就好比一台齿轮严丝合缝的机器,秦朝驾驭的时候,采用“秦政”,功率开到最大,超负荷运转,直到机器过热而崩溃;汉朝驾驭的时候,拿掉一些不必要的零件,低功率运行,稳定至上。但无论是秦还是汉,都是同样的一台国家机器。


西汉前期,皇室成员所做的就是让这台国家机器平稳运行,不要重蹈秦亡覆辙。而且,延续了秦制的汉法也只在汉朝直接统治的国土上施行,并没有大面积地推广到关东诸国。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的增长,面对内部的诸侯王、功臣和外部的匈奴,国家需要调动的人力物力资源空前增多,这台机器势必要加速,要提高功率,那么,该如何在机器提速的时候,防止秦朝的命运重演呢?换言之,汉朝既然否定了秦政,又延续着秦制,那么汉朝到底要建立一个怎样的国家?刘氏家族统治天下的合法性在哪里?


汉朝“建国”的问题,就这样浮出水面了。






6.废除肉刑的一段往事



汉文帝刘恒刚当皇帝没几年,就和齐国较上了劲。


几年前,齐王刘襄没能凭借诛吕之“功”而当皇帝,兄弟几个都与刘恒结了仇。后来,齐国成了刘恒在位期间被削弱最甚直至分拆的诸侯国。


有理由推知,伴随着齐国的削弱,刘恒也会将汉法(秦法)一步步在齐国推行。当年秦朝迅速灭亡,原因之一就是秦国本土虽然习惯了秦法,但移植到关东各国后,臣民极不适应,视之为“无道”。所以汉朝虽然延续秦制,但不敢也没有能力立刻在各诸侯国全面推行秦法。 8 齐国的削弱给了刘恒尝试推广汉法的机会。


其中一项可能就是肉刑。


汉文帝十三年 9 ,齐国的“粮食局长”、太仓令淳于意被人告发下狱,按律要被执行肉刑。他的女儿缇萦给汉文帝上书,痛陈肉刑之苦,还说愿意给官家当奴婢代替父亲受刑。文帝读后特别感动,就把肉刑给废了,后世遂称汉文帝为儒家仁政的典型。


细究起来,这件事绝不会如此简单。首先汉文帝并不是儒家的典范皇帝,他是一位“外取黄老,内主申韩 ” 10 的君主;其次,淳于意何许人也?仅是一个小小的太仓令吗?


不然——淳于意是一个被司马迁注意到,并在《史记》立传的人物,绝非庸俗的官员。在司马迁笔下,他是和扁鹊并列在同一篇列传里的神医。


既然是神医,名气肯定很大。淳于意后来被释放时,刘恒下诏询问他给哪些人治过病?淳于意回答:我给齐王的太后、齐王、济北王、淄川王、阳虚侯、济北王的宠妃、济北王的奶妈、齐王的孙子、齐王宠妃的哥哥等等都治过病,赵王、胶西王、济南王、吴王都来请我,我怕治不好他们把我抓起来,都没敢去。由此可见,淳于意不仅名气大,而且与齐国及齐国衍生出来的诸侯国关系密切。


所以,缇萦的呼吁能上达天听,并不是她的文笔好,而是因为淳于意是个名人。有理由猜测,齐国被削弱后,汉文帝将汉法移植到齐国,肉刑就是其中之一,在齐国属于“新事物”。 11 但连神医淳于意都要被处以肉刑,普通臣民的命运可想而知。缇萦的呼吁反映了齐国当地人对这种酷刑的抵触,恰好淳于意是个名人,他的遭遇引起了皇帝的注意。


缇萦的上书能通过层层官僚之手,最终被递到皇帝手中,还感动得皇帝亲自下诏,放人不说,连肉刑都废除了。她哪能如此幸运?谁为她开的“绿色通道”呢?猜测是汉文帝在淳于意的案子里,发现了关东民众对纯粹施用汉法已经有所不满,才借此机会,既要继续将汉法推广到关东,又要修订汉法,避免引发臣民反感甚至反抗。


于是,汉文帝下了那道著名的废除肉刑诏:


制诏御史:……《诗》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 。”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休,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 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 12


这则诏书是现存史料中第一个引用儒家经典《诗经》的皇帝诏书,以往,不论是秦始皇还是汉高帝,都不会在诏书里引用儒家的句子。


诏书,就如同今天的中央文件,引用《诗经》就好比一份文件引用“马列经典”来作依据。汉文帝并没有大规模采用儒学的打算,但这起码说明了,皇室已经意识到汉法的弊端,或者说意识到一个政权不能只靠严刑酷法,还要靠“德性”。


在当时,要想平衡“汉法—秦制”的酷烈,除了儒家信条,似乎别无选择。


诏书里引用《诗经》仿佛开了一扇门,射入一道光,哪怕是不经意的一道光,也足以照亮一段新的路程,为汉朝的“建国”指出了道路。当然,“废除肉刑”在名义上是非常正面、非常仁慈的举措,但它的实际效果并不在君王的考量之内。


汉文帝到底是如何废除肉刑的?


黥,改成把犯人头发剃光,脖子戴上铁圈,去筑城服劳役;


劓,改为鞭笞三百;


砍去左足,改为鞭笞五百;


砍去右足,改为弃市,也就是在闹市当众处死。 13


——等一下,有没有搞错,砍去右脚的肉刑改成了杀头?


确实如此!皇帝废除了肉刑,履行了“民之父母”的承诺,表明皇室已经着手进行“顶层设计”,修改秦代遗留下的恶法,逐渐走向“以德治国”。


但其中确有荒诞之处,《汉书》毫不留情地评论道:“是后,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斩右止者又当死。斩左止者笞五百,当劓者笞三百,率多死。 ” 14 就是说,废除肉刑,表面上减轻了刑罚,实则死的人多了,大部分人在遭受鞭笞时,还没挨完人就挂了。


想来的确如此,改为鞭笞之后,刑罚的轻重就掌握在基层执法者手中,执法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好恶和意图,控制鞭笞的轻重,而且花样一定不少。两千年后,清代的一些稗官野史里记载着清代官府的衙役们“打板子”打出了经验、打出了水平、打出了职业精神,他们可以根据上峰的指示或自己受贿的情况,有时候看上去下手巨狠,犯人却不疼;有时候看上去轻轻落下,实则打得犯人非死即伤。其手段之精妙,堪称“国粹”。想来,汉文帝时期的鞭笞,与此情形不会差太远。


于是,从缇萦救父算起仅仅十一年,也就是汉景帝登基的第一年,就惩于鞭笞的可怕威力,下诏说:“鞭笞是很重的惩罚,犯人就算不被打死,生活也不能自理,朕实在觉得可怜啊。”于是修改法律规定“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 ”,减少了鞭笞的数量。又过了十多年,汉景帝发现还是常常打死人,再次修改法律:“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 ”。减少数量还不够,还进一步出台细则,对鞭笞的刑具“竹片”进行标准化设计,规定竹片长五尺,相当于现在的一米多点儿;竹片的把儿要厚一寸,竹片的头要薄半寸。因为竹片是用竹子削的,竹子有节,这些节要刨平,不然会更疼。对鞭笞的部位做了明确规定——“笞臀 ”。对行刑者也做了要求——“毋得更人 ”,中途不能换人,否则,一个人打没劲儿了接着换人打,那犯人一准会被打死。


即便如此,《刑法志》仍然说“酷吏犹以为威 ” 15 ,说明鞭笞始终是令人恐惧的酷刑。东汉儒者崔寔在他的著作《政论》中曾说:“虽有轻刑之名,其实杀也。当此之时,民皆思复肉刑。 ” 16 老百姓甚至想要恢复肉刑了!


肉刑最终并没有恢复,汉文帝赢得了仁慈的美名,缇萦赢得了孝顺的褒赏,淳于意赢得了完整的身体。但在当时,这个事件恐怕主要是赢得了儒家的心意。


儒家的“王道”,就这样淫浸着帝国的“霸道”,而王霸之道的关系,也就成为后来的君主所瞩目的问题。






7.汉武帝初建汉道



在后来被命名为元封元年的前一年冬天,汉武帝刘彻亲自勒兵十万向北方边境进发。但这次他并不是要打仗,而是要去泰山封禅,展示武力是封禅前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之一。结束了朔方巡狩,又稍稍折回到桥山 17 附近的黄帝陵祭祀,刘彻问随从:“听说黄帝不死,现在却有冢,为什么?”


有人答道,黄帝确实不死,已经升天了,这里的陵埋的是他的衣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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