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纵马
常霄在回来的第二天,由曾如意神神秘秘地带进屋里,在他眼睛上蒙了一条深色绸缎。
要不是常霄知道,昨晚闹腾得太过,小哥儿今天险些起不来床,为了“泄愤”还在他脖子后面啃了个牙印,他险些以为还有什么帐中惊喜在等着自己。
“如意,这是……?”
如此路数,实在不是自家夫郎的风格,至少从前没有过。
他此刻什么也看不见,只能抓紧曾如意的手臂,任由自己被扶着向前走。
“别问,跟着我就好了。”
曾如意噙着笑意,把他带出房门,还小心提醒他脚下有门槛。
绣坊里的绣工和学徒们看见这一幕,心知曾如意是要带常霄去后院看马,全都默契地闭口不言,彼此之间拼命交换着眼色。
“这是去后院的路?”
常霄感受着脚下的方向,曾如意却道:“不告诉你。”
但手上的搀扶却很仔细,生怕常霄被绊倒。
不过从前院到后院的一条路早就修葺得平坦,得以让曾如意在后半段的时候分心,微微仰头看向身边的常霄。
自己特地选了一段玄色的织银缎带,宽度正好遮住年轻郎君的眼睛,以及一小段山根,后面系带的部分尚有不少余量,轻飘飘的垂落在脑后,随风轻荡。
在这样的遮挡下,使人不得不把目光都集中在眼前人的鼻尖与嘴唇周围。
好看的人,五官无一处不恰到好处。
昨晚被喂饱的小哥儿食髓知味……
有点想亲。
后院近在眼前,曾如意轻轻呼出一口气,挥散了脑海中的杂念。
怕离得太近被常霄察觉到什么,他刻意停在了离马厩尚有十几步远的地方。
“可以解开了。”
他轻声提醒常霄,却听常霄道:“请夫郎帮我。”
曾如意:……
同样的话他昨晚好像也听过。
果然久别重逢后的行事太让人记忆深刻,思绪总是不听话地往不可言说的方向拐。
小哥儿心虚地挠了挠脸颊,动作上却是很听话。
他绕到常霄背后踮起脚,指尖轻轻一抽,缎带便顺利滑落。
常霄伸手接住,睁开眼睛。
熟悉的空院落中不知何时多了个马厩,里面站着一匹毛色发亮,四肢健硕的大黑马,同样也在伸头往这边看。
常霄看看马,又看看满脸得意的曾如意,面上一点点浮出惊喜,最后化作深深的笑意。
“你买了一匹马?什么时候买的?给我买的么?”
“一个多月前,给你买的,喜欢么?”
“喜欢死了。”
常霄一把抱住曾如意,恨不得再将人提起来转两圈。
但曾如意实在有点怕双脚离地的感觉,这一次早有准备,努力把常霄按住了,两人相视而笑。
曾如意把手指按在常霄的嘴唇上,提醒道:“不过不要说那两个字,不吉利。”
常霄愣了一下,反应过来,改口道:“那就……喜欢极了,喜欢得发财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
曾如意笑出声,下一刻就被常霄牵起手,两人快步来到了马厩前。
对于买马这件事,常霄早有计划,但总因为并不是必需品,就一拖再拖。
现在收到夫郎送的马,心情更是不一般了。
“这匹马的品相当真不错,不像是本地马。”
常霄这些年交际广阔,见识不少,对于相马的诀窍也略知一二。
譬如丁同就很爱马,出门在外的时候常聊起此事。
“是关外的蕃马,我去的时候,觉得这匹最神气。”
常霄连连点头。
他一向觉得白马或者黑马最俊逸,不过白马属实少见,黑马还相对多一些。
“配了鞍辔么?”
常霄笑着看向夫郎,“我可是早学会骑马了,带你去遛一圈?”
“都有。”
曾如意唤了一声,常霄就见石头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怀里还抱着一大堆东西。
“这阵子都是石头,两边跑着喂马。”
不过石头个子矮,常霄上前帮忙,把马鞍一应装好。
借着手牵缰绳,把大黑马从马厩里带了出来。
“起名字了么?”
常霄摸了摸马脖子,这匹马显然是早被训好了,见了新主也颇为温顺。
不过真要看性子如何,还得骑上去才知道,很多马会见人下菜碟,很清楚什么人好欺负。
不让它知道谁才是老大,保不齐半路上就要被坑了。
“没有,等你回来起。”
马的鼻头湿湿润润的,曾如意忍不住摸了摸。
但常霄属实没想出什么好名字,最后决定就叫大黑,朴实好记。
后院暂且只有马厩,足够宽敞。
初上马的时候常霄没有带曾如意,而是自己先跨了上去。
大黑驮着他在院子里转了好几圈,常霄确定马儿足够听话后,方才驱使他回到曾如意站着的马厩跟前,跳下马后朝小哥儿伸出手。
在常霄的搀扶下,曾如意成功坐到了马上。
不过这是他第一次上马,本能地微微向前倾身,生怕自己掉下去。
“别怕。”
常霄的声音很快在身后响起,而小哥儿的后背也贴上了一片温暖的胸膛,一下子变得踏实了许多。
“咱们去哪里?出门么?”
“嗯,去转一圈。”
他想了想道:“去咱家的地里看看。”
镇子郊外的农田是年后买下的,雇了佃户打理,实际平常常霄和曾如意都不怎么得空过去看。
倒是曾如安还时不时会过去转一圈,回来说两句开荒的进展。
还有秦栓子,他是农家汉子,从小就学农事,比曾如安懂得多。
因此每次从村里过来,经过那附近时,便会绕一点道去瞅两眼,从他看来,那家佃户做事勤恳,没见着偷奸耍滑,荒地赶在四月里就拾整出来,一半种豆子,一半种谷子。
荒地头一年大都不会种麦子,因为太贫,种了也长不好,反而白费了一年的种子和劳力,反观豆子和谷子,前者肥地,后者耐贫耐旱,收成会好看些,且也能当口粮,饿不着肚子。
常霄听他这么说,日子久了也就放心了。
到了眼下九月的光景,四月里种的谷豆,早在八月仲秋前后的秋收时已颗粒归仓。
夫夫二人纵马离开镇内,花了点时间才找到自家的田地。
李氏远远看见有人骑着马靠近,差点踩进农田里,不免有些害怕,担心是有人来找麻烦。
她忙叫来家里汉子,一同走近了些,想看看来人只是路过还是如何。
真到了不远处,她惊讶地认出了常霄和曾如意,赶紧上前行礼。
“东家您来了!”
眼看这一家子战战兢兢,还屈膝想跪,常霄和曾如意匆忙下马,把人给扶了起来。
“不必多礼,我们只是得空路过,来看两眼。”
汉子毕平和李氏都是憨实的,不会说什么漂亮话,得知东家是来看田地的,便跟在其后一五一十地介绍。
“现下麦子已经播了,田埂我们也修了修,这片地势有些低,一旦多下两天雨就容易涝。”
三十亩地还是太大了,常霄和曾如意走了一半,见着差不多,便开始往回走。
曾如意道:“咱家现在牲口多,正好春耕种谷子,打了不少谷草,驴马是不缺吃了。”
不过除了谷草,入冬前还要囤下不少普通饲草。
故此毕平的两个孩子平日里都在多多地打草,全都让石头定期拉走了。
说着说着,就走到了地头的小屋。
比起刚盖好的时候多了不少人气,院子周围圈了篱笆,架起的木杆晾着衣裳,院子里养了几只鸡、三只鸭,居然还有一家子狸奴,是只三花带着几只小猫崽,见有人来,全都躲在了墙角的一个倒了的草筐里。
“你们这院子里怪是热闹。”
常霄弯腰去看猫崽,“嘬嘬”逗了两下。
有胆大的猫崽往外跑,母猫看了一眼也没有管。
猫崽已经断奶长大了,如果不是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早该出窝独立生存。
李氏闻言有些紧张,担心是东家看不惯。
“这狸奴是自己来的,原先有几次遇见,抓耗子厉害,所以在院里下崽,我们就也没管。”
“这有什么,合该养几只的,总比闹耗子好。”
常霄见曾如意一直盯着猫崽们看,心思一动问道:“这一窝下了几只猫崽?”
李氏道:“一共六只,都活了。”
常霄小声问夫郎,“想要么?”
曾如意眼前一亮。
常霄又问他喜欢哪个,曾如意选不出来,觉得哪个都好。
而且狸奴太小,也看不出公母。
常霄随即把目光转到毕家的两个孩子身上,他朝这对兄妹招招手。
“这狸奴你们平日在照顾?”
兄妹两个对视一眼,局促地上前,点点头。
其中当哥哥的大着胆子开口,“东家要聘猫吗?”
毕平斥他道:“什么聘不聘的,咱们一家的身家都是东家的。”
常霄抬手示意他不必再说,转而看向兄妹道:“要聘,这是规矩,可不能坏了。”
他想了想道:“一窝六只,我们要三只,劳驾你们兄妹帮忙挑。”
小孩子比起单纯指望狸奴捕鼠的大人,难免更亲近这些小东西,正巧他和曾如意都没什么偏爱,不如就让他们挑选,如此能把他们自己喜欢的留下。
片刻之后,他们得到两只狸花猫,还有一只三花猫。
小姑娘怯生生道:“听闻东家有双生的小公子,这两只狸花也长得很像。”
又说三花是一窝里最漂亮的,虽然舍不得,但她还是给抱了出来。
见常霄和曾如意满意颔首,看模样也是真心喜欢的,小姑娘露出笑容。
东家的确如爹娘所说,都是好人。
三只狸奴被装在篮子里带走,常霄留下话,说是晚些时候让石头送三包盐来用作聘猫的报酬。
盐是家家必需的,对于毕家而言更是称得上好东西,一家四口好一番谢。
回去的路上,曾如意把一篮子猫崽抱在怀里,后背靠着常霄的胸膛,只觉得这日子过得太圆满。
“我想给大哥一只。”
他道:“这样大哥每天回家,还能有个活物陪着。”
“那就把三花给大哥,狸花留下,不然长得不一样,保不齐哪天大宝二宝又要闹。”
有双生子之前,真是想不到还有这样的烦恼。
狸奴喵喵叫,马儿也跑了个爽。
常霄答应曾如意,以后隔几天就带他出来跑马,顺带教他骑马。
就是下马的时候小哥儿的两条腿不太听使唤,他默默扶着腰,意识到昨晚那般胡闹,看来今天不该骑马,日后可要长个记性。
白日里又是骑马,又是聘猫,使得曾如意全然没有留意到,他拿来给常霄遮眼睛的那条织银缎带,被某人悄无声息地收进了怀里。
因此过了几日,这条缎带出现在床帐中时,曾如意立刻猜到了常霄的“坏心思”。
可惜为时已晚。
这晚缎带浸透了香汗,变得湿淋淋的,就如小哥儿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