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线索
莘县县城,择芳楼的后院里,一个汉子殷勤地将甘小泉送到门边上道:“好兄弟,下回再有这等好生意,可得想着哥哥我。”
“知道了,缺谁的也不能缺你的,咱们两个谁跟谁。”
甘小泉兜着包袱里的铜板,眼睛乐得眯成一条线。
“回头我再去补些货,这东西好卖,可不能断了供应。”
“正是正是,还有羊肠套子,你想着下回多带来些,根本不够卖的!有些个人吃了药,一晚上恨不得用好几个嘞,也不怕马上风事……”
“那东西做起来麻烦,你再等等……”
两人边走边小声交谈,又在发现不远处有人朝这边走时默契地住了嘴。
等来人过去后,甘小泉方才继续道:“还有我先前托你打听的事,要紧记得别让别人知晓。”
汉子拍胸脯道:“出了这个门,这件事就烂我肚子里,要是你但凡在第三个人嘴里听说这档事,我就一辈子发不了财!”
甘小泉心知面前人爱财如命,愿意以这个起誓也算是走心了,当即点点头,同人告辞后往韩家脚店去。
常霄见到甘小泉的时候,已经在店里等了有一阵子了。
他百无聊赖地喝着茶水,来的次数多了,加上下半晌脚店没什么人,店家已经习惯把靠窗的清净位子留给他。
因此当甘小泉到时,两人一并落座,说话交谈都方便。
“我的好哥哥,这回的膏脂你不知卖得有多好!”
屁股刚沾上椅子,甘小泉便迫不及待地比划了三根手指,“我起初要这个价,后来手里只剩三两瓶,叫到五贯也有人要。”
对于这个价钱,常霄是半点不意外。
花楼是一盏酒都要几百个钱的销金窟,想要眠花宿柳,只有砸钱一条路,赶上舍得挥霍的,一晚上就能耗去平常人家一年的嚼用。
这还只能是不入流的倌人,要想找那些当红的,几十贯上百贯,也无非换人陪你吃杯酒罢了,不然花楼缘何能奢靡至极,夜夜香风,听甘小泉说,里面一只盏子都是纯银的。
甘小泉往那里面卖东西,若是要的便宜了,那些个不差钱的恩客反而看不上,要的就是价贵,令人觉得奇货可居,能显出花钱之人的不凡。
他说罢,很快将银钱放在桌上,解开给常霄看道:“共是十瓶,我最早送出去一瓶给人作礼了,余下九瓶当中的六瓶卖了十八贯钱,最后三瓶卖了十五贯钱,总共三十三贯钱。我有个在楼里的弟兄,认识多年,几样生意都是他给找的门路,将来找不得还要麻烦他,故而这回分了他三贯的辛苦钱。”
剩下三十贯,甘小泉自己留十二贯,常霄得十八贯。
这批膏脂的本钱是两贯多,加上单买的瓷瓶也不到三贯而已。
甘小泉问他何时能有下批货,常霄眼下还拿不准,棣县不远,要是能走水路,他一个人也就去了,陆路的风险就更大些。
“近来事忙,恐怕分不出空闲去进货。等过上一阵子,我再跑一趟。”
甘小泉立刻道:“不妨事,好东西不怕等。”
这回赚的钱够他卖多少个羊肠套子了,再者那么一罐子,也够买走的人用上一阵子,个把月还是等得起的。
分完银钱,两人都不想吃酒,便叫了两个冷菜来吃。
甘小泉分了筷,给常霄添了盏茶,又给面前的茶盏满上,忙活一顿后方坐下来道:“还有上回大哥托我打听的事,也有消息了。”
要说这甘小泉,确实有几分本事在身上,他最早打听的对象便是那个花楼里与他合伙做生意的龟公,叫张赫的。
张赫的身世有些说法,他原是楼里一个红倌人生的孩子,打小养在楼里,后来那倌人害病死了,而张赫已经长到五六岁的年纪,能干些杂活,又是打小看着长大的,用起来放心,老鸨便把他留了下来,一晃也有十多年了。
但县城里花楼不止一家,起初甘小泉不过随口一提,问他多年前楼里可曾有个名唤栾光的恩客,该是出手颇为阔绰的,不想张赫还真记起来这么一号人。
“我那兄弟说,栾光从前在楼里有个相好哥儿,花名叫做染杏,楼里都管他叫杏哥儿。前前后后,栾光大概光顾了他两三年,没少给这个哥儿花钱,还曾说起要帮他赎身。后来栾光生意上出了差池,沾了官司,杏哥儿还曾接济过他。”
常霄听罢,不禁问道:“这两人难不成是走了心的?”
甘小泉笑了一声,与他道:“汉子在粉头儿床上说的话怎能当真,我说句不好听的,能把花楼当个家的人,又能是什么好玩意儿。”
显然甘小泉跟花楼做生意,是因着生意好做,银钱好赚,实际他同常霄说过,自己从来不往那地界砸钱的。
常霄也是听个热闹,随即道:“那后来呢?栾光身死,这个杏哥儿如今可还在楼里?”
甘小泉摇摇头。
“这就是难的地方了,花楼里的姑娘也好哥儿也罢,往往是过了二十五就要遭人嫌,若想赎身,必定被鸨子坑走一大笔银钱,当中命好的能被人赎出去做妾室,命不好的,只能去更次一等的窑子。”
而一个在楼里时也称不上头牌的普通哥儿,离开后的下落定是没人知道的。
常霄想也不想,就从刚刚甘小泉分给自己的银钱里再次拨出两贯,让他拿着道:“这件事还得劳你继续帮我打听,最好是能找到这个哥儿如今在何处。”
他想栾光一个没家没业的光棍汉,无论对杏哥儿有几分真情在,有些话八成也只会在床上跟杏哥儿说。
自打他听说栾光跟曾兴运是债主和欠债人的关系后,就对此人起了疑虑,加上栾光后来声称还清了债务却又在不久后意外身死,更让他心里的猜测加深。
试问如果有人以抹消大笔债务作为条件,要你去谋害一个人,你会不会答应?
常霄相信,绝对会有走投无路的人为此折腰。
而今多年过去,有嫌疑的加害者早已化为白骨,为今之计,只有从他当年的相熟之人口中打探一二线索,看能否从中炼出真相。
甘小泉替常霄办事的同时,也大约猜到了常霄的意图。
先前既是声称要借此抓到曾家大伯的小辫子,让他吃些教训,还大手笔地撒了好几贯钱出来,分明是不查到便誓不罢休。
常霄是个狠人不假,而那栾光可是个死人!
也就是说,此事完全可能牵涉的是一桩人命案子。
他一旦深想,就忍不住搓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觉得后背隐约发凉。
做亲大伯的,苛待侄儿是一码事,害死侄儿可就真是猪狗不如了。
饶是他甘小泉见多识广,也不觉齿冷。
但事情牵扯大了,有些事常霄不说,他也不好深问,思来想去还是隐晦提醒道:“大哥要不要找个讼师问一问,要是能得个懂行的人提点一二,行事上说不准能少走些弯路。”
常霄也想到过这一点,只是凭他现今的交游,着实不认识什么可靠的讼师,原想着等有了实际的线索再去寻人。
此时说起,他便道:“你可有识得的?”
甘小泉挠了挠脸,笑道:“别的事小弟我肯定是要抢着包揽,唯独这事还是算了,我认得的那几个,说句‘讼棍’都是抬举。”
而今“讼师”行当良莠不齐,甚至有些识得几个大字的无赖也敢替人写状子诉讼,实则是为了借此从苦主手里掏钱,不少人深受其害,这等人往往被斥之以“讼棍”的名头。
连甘小泉都如此说了,常霄自然只能“另请高明”。
吃完盘中菜,又得了甘小泉暗中让店家打包的两个菜色。
常霄没多客气,收下后离开,打算出城前去文房铺子给曾如意买支新笔。
小哥儿画绣样子时有根专用的细毛笔,前日不小心碰到了地上,不幸进了狗嘴,没两下就给咬成两截,满是口水,把曾如意气得头一回揍了团子屁股。
团子知晓自己犯错,夹着尾巴躲了好几个时辰,到晚上放饭的时候才有胆子出来。
就在常霄专心挑笔时,铺子里进来个客,说要买一刀纸。
常霄侧身给他让地方,正在此时,却听对方道:“常兄?”
这是谁?
常霄抬头看去,极力在原主的记忆中搜寻。
幸而对方看着颇为激动,很快自报家门道:“一别许久,莫非常兄认不出我了?是我,成华!”
名字一出,常霄恍然。
成华和原主从前乃是学塾同窗,而且还称得上是与原主关系颇近的。
不过早在两年前,常家不曾出变故时,成华就先一步因家中拮据,交不起学塾束脩,而从学塾退学离开,在那之后两人一个疲于生计,一个囿于学业,竟是没再见过面。
“原是成兄,当真是久违了。”
“这便是缘分了!”
成华不知昔日友人早已不在,满脸都是久别重逢的喜悦。
两人各自买好需要的东西,出了铺子后干脆站在街边聊起来。
对于常霄的经历成华显然是有所耳闻,还说去年曾在街上偶遇其他从前交好过的同窗,当初还问起缘何常霄不在,这才知晓常霄早因着家中变故离了学塾。
“说来虽是迟了一年,还未恭贺常兄新婚之喜。”
纵然并非原主,常霄却知晓在原主记忆中,成华是个值得相交的人物。
对于原主的品性,常霄不做过多评价,单论他与成华的交往,起码是不掺杂质,遂惭愧道:“按理说大喜之日该请成兄赴宴,奈何当初是为着给家祖冲喜,为赶日子草草摆宴,更不曾大操大办,还望成兄莫怪。”
两人客客气气地说了半晌,话题转回当下做的营生。
成华见了常霄的驴车和如今的打扮,多少猜到他不曾在念书了,却没想到是转行去做了商贾。
反过来,常霄也得知成华现今在做讼师。
不得不说,实在是巧。
但转念一想,讼师这行当里占数量最多的本就是落第书生,成华又苦于生计,当个讼师,哪怕只代人写写状子,起码是饿不着肚子,是个好去处。
又闻得他做这行是有家学渊源的,毕竟民间书铺可买不着律书,想要自学也无从下手。
乃是他母家舅舅原是县衙退下来的押司,中年丧妻,膝下无子,晚年潦倒,
而成华也是和母亲相依为命,因此现下也将舅舅接到了家中奉养。
押司属胥吏,说实话,在任时收入就没多少,离任后更多是人走茶凉。
不过按理说是可以子承父业,奈何成华的舅舅并无子嗣,一身本事没人能继。
成华从小没少跟舅舅相处,耳濡目染,本就对律法之道感兴趣,干脆做起了讼师,也算没浪费苦读多年的一身学识。
本来正愁不识得讼师,现今有现成的送上门,常霄岂会放过。
他当即邀了人去了附近的茶肆,把事情捡着要点一说,成华肉眼可见地愣住了,半晌后才道:“常兄……这,可是个大案子啊!”
自己若是接下,成则扬名县城,今后不愁生计。
败则卷入旧案,裹一身腥。
成华不由陷入思索,而常霄只静静等待他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