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象的贪心 谭冰宜,我
李裕安筹谋这桩婚事有一段时间了。
他对谭冰宜, 并不是完全的敬而远之,私底下,他仍然知道她的动向。探究谭冰宜是他的, 习惯, 对, 已经变成习惯这么难以摒弃的东西, 李裕安自己也倍感意外,他竟然如此适合在暗处偷偷地盯着她。有一天他变成自己都厌恶的存在, 他一开始并不是这种没脸没皮的人。
或许是谭冰宜挑逗了他。
亦或者, 激怒了他。
反复的,来来回回, 在一根绳上被拉扯,李裕安像是行走在绳索上的小丑, 脸上涂满了厚重的油彩, 有天,他突然想纵身一跃, 想知道这样血溅当场的方式, 会不会让贵宾席上的某人笑出声来。他的眼睫糊满了粘腻的脂粉, 从余光看向她, 她高坐在看台, 冷艳而受人敬仰。
要这么做吗?
会很惨的。
真的会死得很惨。
李裕安到底在想什么?
他如果还有一点点自尊心, 就应该离她远远的,当好他的“第四人称”。他就应该怀揣着这份诡谲的暗恋心事,紧紧闭着嘴, 临到死都不说出口一个字。这个秘密会跟着他进入棺椁,而他也清楚自己活不了多久,他这么孱弱, 身体经常出问题,心智也不坚定,很容易就死了,他这种人的死也不会惊动什么。有的人会死得很伟大,而李裕安正好是死了也无所谓的人。
他再一次望向谭冰宜。
宴会厅中,她是主角,众宾偏爱,一呼百应,他在无人知晓的暗处默默注视着她,这一眼,他看到的是她婉转的侧颜,下一眼他会看到她唇上的鲜艳色彩,再下一眼,看向她那抹红的裙摆和纤细白皙的手腕,还有下一眼,很多个下一眼,他如果只是为了看她,纵容也无妨。
她和周之倾分手了。
她进入了下一个空档期。
这是第三回 合。
一条条信息,像是鲜红的警戒,在李裕安的脑海里盘旋,猎鹰般寻找机会,狠狠地抓挠一下他脆弱而跃跃欲试的心。办公室里母亲大胆的假设,让他的地狱灵光乍一下闪现,那分明不是好的行径,李裕安站在门外,手指落在门上,久久无法敲下。有一瞬间,他确实在期待。
天方夜谭的事,
该怎么把她变成现实?
他已经许多年对她视而不见了,对自己的欲望,那些想要和谭冰宜发生什么的瞬间,更多次的压抑下去,就像强行把想要呼吸的头颅摁下水面,这是对他天性的一种弑杀,李裕安每天都在做着杀死自己的鬼事,他这样告诉自己,因为他爱自己,所以保护自己,但这是爱吗?
他如果真的爱自己,
为什么,
不纵容自己去毁了自己?
李裕安根本就没有好好地爱自己,这么多年来他既没有爱别人,也没有爱自己,他爱的到底是谁?他睁着眼睛,仔仔细细地想着,当母亲在车上教唆他高嫁的时候,他愈发认真地想,他爱的人究竟是哪个?每个他帮助萧呈、帮助周之倾的瞬间,他都在想,他的所爱在何处?
扑通、扑通。
心脏没有缘由地跳动。
事实就是,这么多年,他看谭冰宜的每一眼,他都很有感觉。在那块树荫遮挡的公告牌下,她那张令人胆战心惊的脸,她浅色的瞳膜,轻蔑而骄纵地瞥一眼,他的大脑就直接宕机了;当她头一次将目光倾注在他的脸皮上,他感到每个毛孔里都空荡荡的,很饥渴,饥肠辘辘,有什么东西就要钻破他的皮囊冒出来;事实就是他既讨厌她,但令他看不到她,又会难受,
所以才会呕吐。
他压根不是因为讨厌她,而是太喜欢她了,是他的爱令他感到作呕,他竟然在撞破了她那么多秘密之后,还对她动了心,他为自己的恬不知耻而作呕,明明知道她百般作弄他,一点儿不把他放在眼里,他还专心致志地钻研她,他有没有把自己放到她手边,廉价地任她摆弄?到底有没有?他到底承不承认,他就是个扫货,期待和她的每一次见面,期待着她的凌辱?
李裕安,你简直太恶心了。
恶心的人自始至终都是你。
你对她怀揣着偏见,内心疯狂地诋毁,你为了维持自己的自尊心,仅有的体面,你装作对她深恶痛绝,演到自己都信了三分,但我也理解你,我知道你是不得不装,如果你不装,她压根不会正眼看你。谭冰宜对他仅有的一点耐心,建立在他厌恶她的基础上,讨厌她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他成为不了她最喜欢的人、或最喜欢她的人,但没关系,他能成为最恨她的人。
至此,在那场喧闹的晚宴,他仍然没有过分的欲念,是什么让李裕安真正走上失控的道路?什么让俄耳甫斯在空荡荡的地狱里回头?继父的死撬开了权利一角,李裕安头一次坐上那张神秘的餐桌,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他头一次感觉到手中的刀叉是如此有分量,命运的齿轮被拨乱,机关卡壳,野兽嗅到了机会的血腥,而在那个最动荡的夜晚,他花了十分钟去哀悼一个熟悉的人的离去,然后,意识到自己不够痛心,但非常高兴,他忘恩负义地高兴,阻拦母亲的道路上最重要的关卡被铲除,继父若消失了,他知道母亲一定会拼尽全力使他高嫁。
他死得正是时候。
需要这样浩大的变动去推动母亲下定决心,而他,只需要“坐享其成”,这一刻李裕安的自私再一次彰显,他装作不情愿、半推半就的模样,在谭家人面前露脸,装作这一切都是被母亲逼迫的,他也是屡屡同别人如此解释,无论是萧呈还是周之倾,他都只一句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表示这不是他想要的,是别人硬给的,终于李裕安也达成了虚伪的最后一环,那就是欲拒还迎,因为如果你捏住李裕安的心脏,仔仔细细地看清楚,其中沸腾的欲望——
他怎么可能会讨厌?
没有人能拒绝谭冰宜,没人能拒绝她的出现,正如没人能接受她的离开。李裕安不能拒绝谭冰宜,就像豺狼对鲜肉有着最纯粹的渴望,蜂蜜最爱萃那一口蜜浆,苍蝇见到腐果就要围着打转,他骗过了所有人,唯独骗不过自己,他美得很,成为谭冰宜名义上的丈夫,太妙了。
从未有过这么好的事。
可以说,李裕安是打了“一场胜仗”,他那总是很容易失败、被她看穿的恶作剧,终于成功了一次,他终于有了瞒住谭冰宜的秘密,而这个秘密,是永远也不能告诉她的。她永远也不会知道,他藏在厌恶下的那一小颗真心,泊泊地泵着血液,颤动着,像是海面之下的小生命。
如此蒙昧、如此脆弱。
轻易就会被碾碎了。
李裕安不是好人,虽然看起来像,因为他有一双善良的眼睛。他的命很好,旁人总说,他的母亲嫁得越来越高,他的阶层也迎来了一次又一次的跨越,这时候李裕安就表现出了痛苦,表现出予独爱莲而不染的清醒,说我宁愿她不那样做,宁愿自己还过着以前那样平庸的穷日子,但真要李裕安回去,他也是不愿意的,那样就离谭冰宜越来越远了,连遇到她这个阶层的人的机会也没有。李裕安很少有“一定要得到的东西”,人们说的所求之物,他听不见,看不着,大抵是因为他生命中靠自己得到的东西太少,大多数都是别人硬给的,拿走也容易。
没有什么情不情愿。
母亲总说,想清楚你要的是什么。
我要的是什么?
李裕安如此反问自己,第一遍的时候,他自欺欺人地说,我想要的不过是苟延残喘地活着,第二遍的时候他开始动摇,说别问了,那是一件就算想也得不到的东西,天方夜谭,第三遍你再问他,他就会非常不耐烦地告诉你,我想让你死,好吗?别问啦!我他爹叫你别问啦!
但你第无数次、夜深人静时问他。
李裕安,你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李裕安会睁着那双漆黑而密不透风的眼睛,静静地盯着你,一言不发,然而,就在你以为他永远不可能说清楚他想要的是什么,就在这个时候,脱口而出的名字,着魔般的三个字——
谭,冰,宜。
独属于恶魔的名字,念到最后一个字,嘴角飞快扯开,就像是流露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笑意,又像是两侧的嘴角突然被人用刀子划开,飞快地冒出鲜血,就着流血的微笑说出她的名字。
一切都在告诉李裕安,不要去,一切都在告诉李裕安,赶快去,要尽快地得到她,或者被她得到。一切都比不过她在继父的坟墓前,露出的那个哀戚的笑容,她的裙角黑得像成群飞过的乌鸦,带动一片难缠的欲望,李裕安的心脏得不成样子,他盯着她,有意把呼吸放得慢。
像引诱她步入他的牢笼。
令人愉悦的,她此刻对他内心肮脏的欲望一无所知,她仍然站在人群里,她用过去看待他的眼神,看待着现在的他,想必她肯定以为他还在厌恶她的那一阶段,不知道李裕安什么时候已经成了一个又当又立的表子,疯狂地想要得到她,他想要,她的手上戴上属于他的婚戒。
人人幻想得到她的爱,
李裕安却想要得到她的卑劣,
他想让她有机会能折磨到他,如果她够不着,他就往她边上凑一凑,让她顺手折腾一下他,然后再害羞地、飞快地驶离案发现场。他像一只躲在洞窟里的小狐狸,既好奇,又无比小心谨慎,可现在这只狐狸太大了,油光水滑,狭小潮湿的洞穴已经容不下他,他的胃口也与日俱增,渴望更庞大、更具有杀伤性的对待,他走到月光下,嗅着猎人的气息,主动追上去。
他闻到了硝烟,
闻到枪管子的铁锈。
他闻到了谭冰宜的味道。
人都有野心,都有所求之物。
时隔许多年,谭冰宜是否还对他残存了一点点兴趣?他成为了她认为最厌恶她的人,这一点是否还具备特殊性?他耐心地等待着她上钩,这次猎人与猎物的身份终于对调,尽管李裕安看起来仍然那么不情愿,他仍然是个又当又立的表子,并且比以前更会伪装,但谭冰宜也有不得不和他结婚的理由。李裕安看起来是被牺牲了,沦为母亲向上攀爬的产物,但他实际上也是愿意的,他的所求之物很简单,并不复杂,他也有一点点的贪心,那就是再度靠近她。
和谭冰宜发生些什么吧。
再发生些什么,好的,坏的,他会照单全收,李裕安度过自己平静而无趣的二十七岁生日,他吹灭了蜡烛,苍白而憔悴的脸陷入黑暗之中,像个久病难医的患者,昨天是母亲的忌日,明天是订婚的日子,李裕安还活在今天,活在生与死的边缘,他担忧的却是另一件事——
因为,不知从何时开始,他梦不到谭冰宜了。
这令他恐慌至极。
为什么?为什么他无论怎么睡,怎么做梦,都再也梦不到她了?谭冰宜从他的世界消失了,她不再在梦中和李裕安苟且,或者肆意地虐待她,而李裕安非但没有解脱,反而更加痛苦。他为了梦到她,自虐般地回忆起从前的种种,甚至强迫自己去读那本泛黄的日记,可他就是梦不到她了!谭冰宜,她忘了他吗?他们中间存在的东西,尽管是厌恶,是斗争,是纠缠,难道她已经揭过去了吗?李裕安在黑夜中睁开眼,身体轻轻地颤抖着,不可以,她不可以。
所以他在命运的终点回头了。
一步之遥啊,李裕安,
你再也没法儿摆脱了。
“俄耳甫斯回过头去,他并非挂念他的妻子,而是意识到,自己在地狱里获得了太多的快乐,尽管这快乐是痛苦的,令他饱受折磨,可他怀念着被恶魔款待的滋味儿。他走在漫长的冥府之路上,往前走也是痛的,往后走也是痛的,他的双脚被磨破了,站在原地,想了很久,又决定回到地狱里去。这次他有充足的时间去思考,可还是轻易下定了决心。人间的生活是很美好,阳光灿烂,但他走进了那个并不温和的良夜里,淋着漆黑的血,要的仅仅是不无趣。”
谭冰宜,没有你的日子,无聊透顶。
我承认我再也无法独自过下去。
给我一点滋味儿吧。
咬住我,撕开我,活剥了我吞下我,只要是你给的,我都照单全收,我会在餐盘上露出最最幸福的、满足的笑容,前提是我要把自己摆放得足够诱人,有让你产生浓烈的食欲的本事。
贪心不足蛇吞象,但你知道吗?象也有贪心,为了让蛇把自己一口吞下,象要疯狂地减重,再拔去自己锋利的象牙,洗去满身的泥浆,要逃跑,要被缠住,最后被那张血盆大口吞下。
谭冰宜,我的贪心,就是被你吃掉。
……
婚礼上,李裕安看着谭冰宜伸出手,而那枚价值上亿的戒指,稳稳地落在左手的无名指上,那是离心脏最近的手指,也是最符合她的尺寸,缓慢而有力地推进——严丝合缝,正如他的计划,如此缜密地行进着,丝毫没有任何事物插足的余地。李裕安一直看着,内心在狂泣。
当着周之倾和萧呈的面,
当着,所有人的面。
太争气了,李裕安,真不愧是你,你真该瞧瞧他们此时此刻的脸色,好好地记清楚,因为你窝囊地觊觎了谭冰宜这么久、这么久,人人都嘲笑你不可能,你自己都知道自己不配,你是偷来的,你这个该死的、沟槽的小三,如今也终于轮到你扬眉吐气啦!直到婚礼结束,在洗手台前冲洗着自己沸腾的脸,他狂颤的心还是久久无法平复,深知从今夜开始,一切都会不一样!李裕安的人生终于被他自己毁掉了,他却亢奋得不知所措,翻开日记本,无从下笔。
他抿住嘴唇,装模做样地写下:
【和谭冰宜结婚,我并没有非常高兴,】
后面还有一句。
【相信我,如果你为一场考试准备了十年之久,现在终于拿到了满意的分数,你也不会觉得非常高兴,你只会觉得,理应如此,本该如此,和谭冰宜结婚,这一切,都是我应得的!】
李裕安美美地关上了日记本,舒出一口浊气,明天他还需要伪装出一点儿也不爱谭冰宜的样子,当然,至少此时此刻,恶魔看不到他那可怜可爱的真心,他短暂地卸下怨偶的假面,任由那一点点灼热的爱意在无人知晓的夜里,冒出水面,咕噜,咕噜噜,然后被他亲手摁灭。
日记重新被锁进保险柜里。
关于这本日记的后续,尽管足够惊险,险些被日记的当事人发现,但李裕安会确保它跟着自己到坟墓里。而他这些暗无天日、不可见人的心思,无所谓,他如何恶心,又有谁会知晓?
直到某一天,一个不速之客打开了保险柜,就着微弱的手电灯光,打开了这本无人知晓的日记。她的眼神一开始百无聊赖,但随着翻阅的速度,愈发明亮,最后,不可置信地笑起来。
啊,被我发现了。
……李裕安呐。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