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织光时代 储君的王座
片刻, 女秘书送来拿铁,霍太又不好意思一下,接过咖啡,轻轻啜一口, 重又开口。
“你看, 一个人如果从小到大, 路都是家里铺好的, 名校,工作, 家业, 什么都安排得明明白白,那他唯一没有体验过的, 可能就是失控和危险。对于生活在小圈子里的人来说, 那种带点江湖气,甚至有点“野”和“乱”的人生,会有种致命的吸引力。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才恰当,就像一个天生喜欢冒险却无法亲身实践的人在看一场惊险刺激的电影。”
诸灵语气淡淡的:“可能吧,但我不会离开他。”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让他失望, 不想辜负他的爱, 更不想让他后悔当初选择和我在一起。”
一连串脱口而出的排比,倒令霍太愣了一愣。不过她本也没指望三言两语就能拆散他们, 笑了一笑,说:“你只要有点社会常识, 就会明白我们霍家对媳妇有很高的要求, 但你为什么装傻,一定要等别人开口,逼迫别人来拆散你们呢?古人都知道, 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你和杰森感情挺好的,我这么做,岂不是恶上加恶?我在家里富贵闲人做得好好的,为什么让我来做这个恶人、让我来背这个因缘呢?”
诸灵与霍世泽在一起的第一天,便已预见到今天的结局,并自以为筑起了足够的心防。可当这些冰凉刺骨的话语真正传入耳中,恐惧依旧如期而至。四肢僵冷与体内灼烧感交织,煎熬得令人窒息。然而,她始终低垂着眸子,缄默不语,对霍太的质问不予回应。
望着女孩瞬间变白的脸色,霍太的心莫名软了一瞬。生得这样一副好样貌,这样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孩子,谁又忍心真的苛责伤害她呢。短暂沉默几秒后,还是硬起心肠,重新开口问道:“你有时间陪我去个地方吗?”
“您来找我的事情,他知道吗?”
霍世泽这两天出差不在上海,霍太就是专门挑了这个时候来找诸灵,自然不能让他知道,只说:“不会占用你太多时间,我想请你陪我去一个地方。”
霍太带诸灵来的这场商务酒会,是一家私人银行办的客户品鉴午宴。到场的客人十有八九都是夫妇同往,霍太带着诸灵与女秘书,旁人笑着打趣问她是不是给助理团队添了新人,霍太笑笑,没做解释。
落座后,客户经理及一些熟人朋友纷纷过来问候,几句笑谈之间,听出好像这一桌七八个宾客的总资产,差不多能顶得上一家银行一级分行的规模了。这些有钱人里面,家里小目标没那么惊人的,以做金融的居多,再往上,就是做实业的了,比如霍家。
听他们闲聊,几乎每家的孩子都在国外留学,去向基本都是美澳加。夫妻感情看得出有亲有疏,但在人前都很体面,老公对太太都很尊重。满座太太大半都容貌出挑,少数几个长相相对普通,偶尔有那么一两个表情僵硬的科技脸,也都一脸精明相,属于精明科技脸,毫无网红气质。总之无论容貌如何,这些太太们看上去都很有开阔的眼界与通透的见地。
前半场,诸灵默不作声坐在一旁,耐着性子听众人谈家产、论生意。一轮茶水咖啡喝下来,对话渐渐变得枯燥难懂,家族信托存续期,家族基金会的捐赠配额,SPV底层资产,消费指数,汇率,利率,等等。
到下半场,诸灵彻底没了耐心,他们谈话的无聊程度堪比酷刑,便不再勉强自己,索性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观察在场人的衣着打扮上。
和她在酒店工作至今所发现的一样,这个圈子里的女性出奇地喜欢爱马仕,比例高得离谱,光这一桌就有一半以上拎着爱马仕的包,Lindy、菜篮子、Kelly都有。霍太也拎着一只,是Birkin。而有钱男人则喜欢戴表,多数是金光闪闪的大金表,看着很俗气,但很吸睛耀眼。有钱人的爱好,大部分时候就是这么朴实简单。
一顿午宴旁听、旁观下来,结束之际,霍太问诸灵:“看出什么门道了吗?”
诸灵先是摇了摇头,又苦笑着点了点头。
“你是个聪明女孩子,应该能看出来。在今天这样的商务场合,几乎所有的太太都能深入参与老公的业务,男人谈生意的时候,太太们也都能插得上话、参与得进来。我说话直接,但也是为你好:我们这样的人家,儿媳不仅仅看外在。当然你很好,但跟我们家里对未来儿媳的期许,不太合得上。”
言及此处,霍太浅浅笑了笑,带着几分怜悯望向诸灵。
“杰森和你在一起的原因,我也有深想过,迄今为止,他是人生太顺了。他的人生当中,什么都不缺,恰恰形成了最大的“缺”。说到底,人生最大的险境,有时不是匮乏,而是对另一种生活、另一种人的浪漫化想象。真正的智慧,是能分清什么是真正浪漫,什么是会吞噬自己的流沙泥潭。他姓霍,我相信用不了多久,他一定能分得清,也一定会想明白这个道理。”
诸灵垂下眼睫,轻轻吸了口气,又轻轻叹了口气,想说什么,最终又什么都没说。
午宴结束,霍太将诸灵送回半山花境,离去之际,霍太放下车窗,向她挥手:“你这么漂亮,就算离开杰森,你也会过得很好,祝你往后余生幸福美满。”
***
恋情不顺,但工作照旧。
次日,到铂悦里更换大堂花艺。丽飒外出,又驻足,站在大堂花前欣赏片刻。今日大堂花以朱顶红为主角,辅以红玫瑰与红康乃馨,间插几枝野蕨,花器则选用一截枯木。
一眼望过去,花红得灼眼,器枯得荒凉。而顶端野蕨以近乎失控的弧线向外延展,致使整体构图既不对称,也不柔和,全无传统花艺追求的圆满感,但却意外成就了一种“失控的平衡”。
丽飒正欣赏着,忽然转头,朝诸灵来了一句:“你有sense,却无野心。在这里,你的天赋被浪费了。亦或是,被忽视了。”
诸灵向她道谢,说:“能做自己喜欢又擅长的工作,我已经很幸运了,不是每个人都有我这样的运气。”
“你对自己的天赋一无所知。”丽飒有些惋惜似的地望着她,“过于僵化的作息只会扼杀你的感知力,打卡考勤这种把人钉在时间刻度上的无意义重复,只会将你连续的灵感切割成碎片,对于靠灵感吃饭的创作者来说,这是一种慢性谋杀。”
丽飒张口就是批判,又总说些类极端言论。诸灵现在也早不在酒店打卡考勤了,但不想多解释,只一笑带过。
“你要不要来做我助理,跟我去外面看一看?”
听她语气极其认真,完全不像玩笑,诸灵吓了小小一跳,说:“我很好,我对自己现在的工作状态很满意,暂时还没有换工作的打算。”
“是吗?”丽飒转头朝大堂花看看,“在眼前这簇花里面,我看到了翻涌的怒火,失控的情绪,以及不安和攻击性,却唯独没有看到“我很好”这三个字。”
诸灵情不自禁退后一步,口中下意识反驳:“我最近在尝试不同风格而已。”
丽飒上前一步来,面上微微笑着:“小elli,你要不要听我讲个故事?”
诸灵眼皮一跳,但还是开口,轻声问:“什么故事?”
丽飒笑了一笑,慢慢开口:“在这座城市的顶层圈层中,有一个名门子弟,他出身根基深厚的望族,既是名正言顺的嫡子,又是家中独子,从出生起就注定了家族储君的身份,是未来理所当然的掌舵人。只是王座的光芒之下,阴影里暗藏无数利刃,只要他一天没有戴上那顶冠冕,身边就永远潜伏着想要将他拉下马的敌人。”
“谁?”诸灵惊愕。
“储君有两个异母姐姐,能力野心并不逊于他,只可惜她们身上没有携带那条伟大的Y染色体,因而输在了起跑线上。若储君一辈子循规蹈矩,她们就是他的左膀右臂和贤臣良将。可一旦储君行差踏错,露出破绽,她们便会瞬间撕去温情面具,沦为最致命的劲敌,废黜他并取而代之。
“当然就目前来说,储君仍占有绝对优势。他的两个异母姐姐很早就被派驻异国他邦,只能在外围产业打转,无法触及核心权力。但倘若储君做出??令君王震怒??的举动,比如与平民女子相恋,那么他的储君之位极有可能不保,届时他与两位姐姐的地位便会彻底反转。你想想看,储君的母上,怎么可能允许儿子走上忤逆这条路?”
诸灵微微垂首,极力掩饰面色的变化。
“他们那样的家庭,从来不会真正接纳平民女子。一个不属于他们圈层的外来者进入核心,会破坏他们多年来维护的东西,比如秩序,荣耀,骄傲。即便储君有违抗君王的勇气,最终获准与心爱之人结合,但他这种男人真正需要的,不过是帮他端茶倒水的武媚娘,治家镇宅的穆桂英罢了。储君的母上,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么?而那样的生活,真是你想要的吗?”
说到这里,丽飒把手放在她的肩上,柔声说:“小elli,要不要和我一起去走更远的世界,看更远的风景?”
***
自打霍太那场慈善音乐会后,半山花境意外闯进了阔太们的视野。当日花艺布置惊艳全场,之后接连接到几个客单价十万到数十万元不等的高端花艺设计订单,而其中有一单,是婉华的生日派对。
此前在西班牙餐厅,霍世泽中途离席去找诸灵说话,随后匆匆离去。对此,婉华并未放在心上的样子,反而铁了心要与诸灵结交。就连诸灵换了新的工作地点,她都找上门来,专门请诸灵帮自己的生日派对做花艺布置。
婉华亲和笑容之下藏着的不安与深深敌意,诸灵只一眼便全然明了。婉华之所以这么做,原因也不难猜:无论是天之骄女的出身,还是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历,都赋予了她极强的掌控欲与绝对化思维,使她无法容忍任何失败与冷遇,因此,此前在诸灵面前折损的颜面,她要当着诸灵的面连本带利地讨还回来。
不过对半山花境这样一家新工作室来说,这是送上门来的大生意,也是打响名气、拓展人脉的绝佳机会,身为店长与首席,诸灵没有理由拒绝。更何况对方执意要来碰这个钉子,诸灵自然也不会让她失望,十分爽快地接下了这笔高规格订单。
婉华生日派对地点在自家宅邸的户外草坪上,场地颇大,有大型复杂装置,诸灵带人提前一天去搭建骨架。她这边与团队几个人忙活时,胡太太及婉华的几个闺蜜坐在一旁喝茶聊天,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一个闺蜜很喜欢诸灵的花艺方案,问起设计的灵感,诸灵告诉她说:“在构思一个花艺主题的最初,我脑中会浮现一个女孩子的身影。我会慢慢描摹她的性情,想象她会相逢的人、会经历的际遇,最后让整场花艺的每一处设计,都顺着她的人生故事自然生长出来。”
闺蜜听了,惊讶到半天合不上嘴,向婉华说:“你找的这家工作室和花艺师蛮灵的,等过段时间你订婚、结婚,也找她来给你设计吧。”
婉华一听,立即笑说:“我生日而已,怎么扯到订婚上去了,突然说这个干嘛。”说话时,目光不自觉往一旁的小花艺师身上瞟去。
小花艺师为方便干活,身着棉麻衬衫与牛仔裤,长发束起,系着防水围裙,戴着护袖。装束简简单单,面容却清丽动人,就连干活的身影,都恬淡从容,如一幅画一塑像。
瞄了几眼,婉华胃开始不舒服,心情也如波涛般起伏不定,忙唤人倒一杯香槟来,好压一压,静一静。
闺蜜却以为她一大早喝香槟是因为好事将近,是内心喜悦,便问诸灵:“我听说有一种花束,可以把戒指之类的定情信物放进去对吗?”
婉华常年做教育工作,性子素来沉稳持重,许多年的心事一朝落定,喜悦难抑,几个好闺蜜听了小道消息,来求证,她默认了。女孩子们都还年轻,沉不住气,尚不懂“事以密成,语以泄败”的道理,事未定局,便迫不及待地议论开来。
胡太太也在,本想出言阻拦,但见婉华面有娇羞喜悦之色,她知道女儿的心事,终究不忍扫兴,便未再多言。霍胡两家虽没正式把联姻的话摆到台面上说,两边却早都心照不宣,这桩联姻是跑不了了。
诸灵答说:“这种是求婚花束,我们一般会把戒指这类定情信物系在花枝上,或是把戒指盒嵌在花束中心。”顿了一顿,笑着补充,“不过我们接的这类订单,通常都是男方委托的,毕竟求婚嘛!”
诸灵话音未落,那几个女人便飞快交换了个眼神,婉华母女的脸色同时往下一沉,胡太太朝诸灵脸上深看一眼,不紧不慢地开口:“我们家向来开明,倒不讲究这些虚礼形式,只要两个年轻人情投意合,谁来求婚,谁来操办筹备,都是一样的。”
胡太太本已把话圆了回来,这事就此打住也就翻篇了,但婉华的另一个闺蜜是个直脾气,不肯就这么算了,非得找补一点什么回来,同时刺激刺激这个暗藏机锋的小花艺师,笑着向婉华重提旧话:“我建议你用99朵红粉玫瑰,热烈、唯一的爱,意头再好不过。”
有人立刻接道:“还是用百合好,象征百年好合,多吉利!”
“那干脆把玫瑰和百合搭在一起不就好了?”
诸灵适时接话,望着婉华的眼睛微微一笑:“等你向男友求婚的日子确定下来,欢迎随时联系。我们工作室的订单下个月已经排满了,但你是老顾客,只需提前一周打电话来约就好,我会优先帮你制作求婚花束。”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