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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52章

鸩离 · 重生小说 · 381 KB · 2025-11-01 13:50:11

第52章

  凌晨五点, 程英准时从梦中醒来,依旧是被大黄舔醒的。

  醒过来的时候,天上还挂着月亮, 天色还挺黑暗。

  程英伸手摸了摸大黄的狗头, 表示她知道到时间上班了。

  她麻溜地下床洗漱,到厨房里随便煮了一点东西给她和大黄吃, 接着回到屋里,拿上一套换洗的衣服, 装进邮包里,给自己的水壶灌上一盅凉白开,又将卓醉蓝给得锦囊, 龙卜曦给得香包揣进衣兜里,再将程雪给得辣椒瓶,万淑慧给得干粮食物, 她买的各种东西,麻溜地装进斜挎包里,接着背上邮包出门。

  她走得是后门, 刚要出门,就看见围墙上两盏铮亮的小绿灯,一直在瞅她。

  她抬头, 朝那小绿灯喊:“小黑, 我走了啊, 要去送邮件了, 三天后再回来。我不在家的日子里, 你要替我守好家,不要让小偷进来喔。”

  站在围墙上的小黑喵了一声,动作轻巧从墙上跳下来, 走到程英身边,拿脑袋蹭了蹭她的小腿,嘴里小声喵喵叫着,似乎在问她,人,你要去哪呀,是去外面打猎吗?

  大黄热情地凑到小黑面前,想舔舔它,小黑毫不犹豫地抬起猫爪子,往大黄脸上吧唧打一下。

  没有听到‘邦’的一声,打得不重,看来只是想警告大黄离它远一点。

  大黄嘤嘤叫了两声,委屈地往后退两步,拿黑黝黝的狗眼睛去看程英,大有告状的意思。

  可惜后院没有灯,光线昏暗,程英压根没看到它是什么表情,只弯下腰,伸手摸了摸小黑毛茸茸的脑袋,然后直起身打开后院院门,招呼着大黄走。

  等大黄走出了院门,程英将后院房门锁好,就沿着后院僻静的小巷,前往靠近老街的邮电所。

  时间进入了九月,已经是入秋的季节,天气渐渐转凉,临近江边的青曲镇,大清早带着江边冰冰凉凉的潮湿气息,还有薄薄的一层水雾。

  程英在诸多没有灯光的僻静小巷走动,大黄跟在她的身边,青石铺就的巷子,安静地只听见他们一人一狗的走动声。

  很快,她走到邮电所所在的老街,附近有不少即将上班,或者要干活、要学习、要开店做生意的人家,已经早早起床,在厨房里忙活,升起袅袅炊烟。

  有那在街边开店铺的人家,认识程英,还跟程英打招呼:“小程同志,早啊,你这么早起来,吃过早饭没有?没吃的话,在我家吃点东西再走吧。”

  程英停住脚步,循声望去,那是一个年纪大约在六十岁,驼背的小老头。

  她记得程建同跟她说过,这个姓任的小老头,在建国以前,自己开了一个小饭馆,做饭的手艺那叫一绝。

  因为他的师傅是当年榕市有名的大厨,把厨艺传给了他,后来战乱,他为保家人性命,不得不回到家乡青曲镇,自己做厨子,养活一家人。

  建国以后没隔几年,全国各地都在改革,实行集体制,不允许私人开饭馆了,任老头本来要被安排去国营饭店做大厨,因为他是个驼子,

  脾气有些古怪,饭店的其他大厨合跟他不来,差点动刀见血,他会一些开锁的手艺,就被街道片区安排到邮电所附近一个配修锁店铺里,专门给镇上的人配锁、换锁。

  因为配修钥匙属于国营性质,他就挣点死工资,镇上的人又不是天天要配钥匙,要换锁,他清闲的很,就想给自己找点事做,于是偷偷干起了接私厨的活儿。

  那店铺是他的门面,门面后面是他家的房子,他每天天不亮就开门,到了晚上很晚才关门。

  如果有人到他家吃饭,他就把人领到他家后院去,家里有什么菜,就做什么菜,没有菜谱,味道却很好,价钱也便宜,还不要饭票肉票,比去国营饭店吃饭划算很多。

  不少食客都会偷偷去他家吃饭,久而久之,他做私房菜的事儿,传遍了整个青曲镇。

  当然,在时局动荡的那十年里,因为干投机倒爬的事情,他也没少受眼红之人举报,被红袖兵抓住做文章,吃尽了苦头。

  还跟那些划分了下九流的坏分子们一起关在牛棚里,干了近五年的苦力活,去年才被放出来。

  出来已经六十岁,折磨的白发苍苍,身形干瘦,背比以前更驼,看起来跟个七八十岁的小老头似的。

  程英记得,小的时候,她爸每年逢年过节跑邮回来,总会带着她们母女三人,趁着赶集的时候,背着老程家的人,偷偷带她们来老任头这里打打牙祭。

  老任头每回给他们做得饭菜都很足,有时候程建同不在家,她跟程雪实在饿得受不了,来镇上读书,从他家店铺门前经过的时候,会故意往他家门口来回走几圈,他看到了就会问她们吃饭没有,她们说没吃,他就会给她们两个热乎乎的玉米馍馍吃,不收她们的钱。

  如今程英长大了,或许是知道她接替了她爸的工作,看到她大早上脚步匆匆地往邮电所走,老任头认出了她,才会问她吃早饭没有。

  程英心里流过一道暖流,人生太苦,活着艰难,在漫长的岁月里,总有一些人,在不经意之间,温暖着她的心,让她感觉这个世界没那么糟糕。

  每每她遭受苦难之时,总会想起这些温暖的人,温暖的事,又有继续往前走的勇气。

  这也是她不后悔放弃部队大好的前途,毅然选择回到家乡,接替程建同邮递员工作,为乡民服务的决心之一。

  “任大爷,好久不见。”程英抬脚往任老头的店铺门口走去,笑着跟他打招呼:“我已经吃过早饭了,您老现在身体可还硬朗?”

  “呵呵,我身体好着呢。”任老头驼着的后背,从不大的店铺里走出来,上上下下打量着程英,一脸慈祥笑道:“时间过得可真快啊,一眨眼,你都长这么大了,长得又俊又漂亮,都能干你爸的活儿了。我还记得你跟你妹妹小时候,那瘦得不成样的黄毛丫头模样呢。”

  “任大爷,谢谢您当年对我和我妹妹的诸多照拂,当年要没有您时常拿东西给我们吃,我们姐妹俩估计得饿出毛病来。”

  程英从兜里掏出五块钱,放到任老头的手里,“任大爷,这钱您收着,这是我的小小心意,还望您不要嫌弃。等我跑完邮,有时间了,一定来您这里好好尝尝您的厨艺,我可是一直想念您手艺的紧。”

  “哎呀,你给我钱干啥,我当年就给你们姐妹俩一些粗粮饼子吃,又没给你们吃啥好东西,哪值得你念叨。”任老头把钱推回到她手里,“我当年之所以照拂你们,还不是因为你爸经常给我送邮件,还经常帮我的忙,帮我抓小偷,帮我托关系,找人送我难产的儿媳妇去县里的医院,帮着我奔丧葬母等等。你爸为人仗义,没少帮我,我给你们姐妹吃点东西算什么,快把钱拿回去吧。”

  程英有些惊讶,她以为任老头对她们姐妹好,纯粹是任老头人好的缘故,倒没想到,是因为程建同的缘故。

  她重新把钱放回任老头的手里,“任大爷,这钱您收着,您对我们姐妹的好,我都记着,这是我的一份心意,您要不收,以后我哪敢再来您家吃饭啊。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做人不能忘本是不是。以后我就一直在镇上跑邮,每回跑完邮回来,我不想做饭,就到你家来吃饭,您可要给我做好吃点啊。”

  “你来我这里吃饭,我保管拿出最好的手艺给你做。”任老头推辞不过,只能收下。

  当然,他不会白收程英的钱,他看程英要走,让她等等,他转头一溜烟地跑进他店铺后面的家里,很快跑回来,手里拎着一个用麻布小口袋装得五个茶叶蛋,两截他自己做得已经蒸熟的风干腊肠,两个热乎乎的比脸还大的肉包子,递到程英手里。

  “路上拿着吃吧,现在天气没那么热了,这些东西放个一两天也不会坏,你要是觉得味道好的话,下回我再给你做。”

  “任大爷.....”程英很不想要,这些东西加起来都得卖个五块钱了,老任头收了她的钱,就给她这么多东西,真是一点便宜也不想占她的,老实厚道的让她很无奈。

  “别给我说你不要,你要不要,以后你来我这里吃饭,我可不会给你做。”任大爷佯装生气得打断她的话,叮嘱她,“拿着吃吧,路上小心啊。”

  程英无奈,只能将这些食物都收下,装进自己的斜挎包里。

  到了邮电局,支局长依旧在局里等着她,将属于她线路的邮件全都交给她。

  这次有一个大件包裹,大约十公斤重,支局长说:“这是马鞍山一对老夫妻的包裹,是他们在城里安家落户的儿子给他们寄了罐头、麦乳精、衣服、肉干之类的东西,加起来有二十斤重。本来这种超过五公斤重的包裹,该由收件人自己来镇上拿,奈何那对夫妻,一个是瘸子,走不了那么远的山路,一个有些痴呆疯傻,没办法自己来到镇上,只能让邮递员帮忙送去。往年他们的儿子每半年邮一次这么重的东西,都是你爸帮忙送到那对老夫妻手里,这次换成了你,加上其他邮件包裹,你总共要背一百多斤重的邮包跑邮,小程同志,你能背得动不?”

  “没问题,以前我在部队训练,时常背着百八十斤重的行军包裹负重行军训练,背一百多斤的邮件而已,我能背得动。”程英说着,将沉重的邮包背在身上,在支局长面前转了一圈,“还行,不重。”

  支局长笑了笑,“背得动就好,要背不动了就找个地方歇歇,不用着急赶路,你自己的身体最重要,迟个半天一天回来,也没什么大问题。”

  程英心想,那问题可大了,她一周要跑两次邮,要迟个半天、一天回来,耽误了时间,就得拿她个人的周末休息时间去顶。

  那样的话,她都不能愉快得休息了,她不赶时间不行啊。

  背着邮包走出邮局,天边已经隐隐出现鱼肚白,天色没那么暗了。

  程英背着邮包,脚步匆匆地往矮门山走,刚走出邮局外面的小路,听见有人喊她。

  “程英。”

  程英回头,看见魏牧成穿着一件白色的的确良衬衫,军绿色长裤,头发乱七八糟,气喘吁吁地向她跑来。

  她皱起眉头,当没听见,扭头继续往前走。

  “程英,我叫你,你没听见?”魏牧成快步跑到她的面前,伸手拉着她的劲瘦手臂问。

  “你来做什么?”程英不耐烦地甩开他的手。

  魏牧成感受到她的不耐烦,喘着气说:“我思来想去一晚上,知道你性格倔强,让你一时半会儿改变心意,跟着我一起回部队打结婚报告,你肯定不乐意。我这会儿要走了,回去说服我妈,你要不愿意嫁给我,我也白费功夫。所以我想着先呆在这里一段时间,让你看看我对你的心意和诚意,让你明白,我爱你的真心,等你回心转意后,我再带着你,一起去见我妈,求她同意我们结婚。”

  程英啧了一声,“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听我昨天给你说得话?我说了,我们之间有太

  多的阻碍,我们不可能再在一起了。”

  魏牧成;“不管你怎么说,我是不会放弃你的,我没同意分手,我们就还是处对象的关系。”

  程英心里烦躁不已,决定兵行险招,“我有一件事情,一直没告诉过你,我想,是时候跟你摊牌了。”

  魏牧成眼皮一跳,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程英面不改色道::“我爸在我很小的时候,给我定了一个娃娃亲对象,我这次回来,对方拿着当年给我的信物,要求我跟他结婚,我以后会跟他结婚,不会跟你走。”

  魏牧成的表情瞬间凝固,他定定地看着程英,深邃的眼眸里燃烧着滔天怒火,浑身充满杀意,咬牙切齿道:“你敢嫁给别的男人!”

  程英目无表情,“我爸欠人家一个很大的恩情,我爸偿还不了,我总得去偿还吧。”

  魏牧成脸色阴晴不定,胸口气得起起伏伏,好一会儿才平复心情,冷冷看着她道:“不管你说的话是真是假,你以为你这么说,我就会放过你?”

  程英无所谓得耸耸肩,“爱信不信。”

  魏牧成心中怒火焚烧,脑子又很冷静得思考程英说得话究竟是真是假,他微眯着眼睛,眼里满是危险的信号,“程英,现在是新时代了,父母包办婚姻已经成为过去,我不管你父亲给你定下的娃娃亲对象是谁,你不准嫁给他,他也休想从我手里把你抢走!他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他想要钱或者权,又或者其他条件,我都能满足他。你带我去见他,你跟他的娃娃亲婚约,由我来断!”

  程英暗骂一句神经病,不想跟他废话,转头就走。

  魏牧成又伸手去抓她的手腕,“你不跟我说他是谁,我就一直跟着你,直到那个人出现为止。”

  “放手!”程英目光一厉,冷声呵斥,“不要妨碍我工作!”

  “不放,除非你告诉我那个人在哪里。”魏牧成死死拽着她的手,不放手。

  程英气结,想砍了他的手,他一碰她,她就觉得恶心。又想叫大黄去咬他,又怕激怒他,适得其反,会把大黄弄死。

  只能忍着气道:“我告诉了你,你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他是苗族人,还是苗寨少族长,未来的族长、苗王,会炼蛊、下蛊,你想死在他的蛊虫下?”

  魏牧成怔楞了一下,万没想到,她所谓的娃娃亲对象,竟然是苗族之人。

  他拧紧眉头,“就算对方是苗王又如何,我喜欢的人,绝不会拱手相让!我就不信,法治社会的时代下,他敢给我下蛊。你不说还好,一说,我非会会他不可。”

  他已经打听过程英的工作内容,知道她跑邮路线最后到达的地方,是一个名叫普苍寨的苗寨。

  而整个青石县,只有一个苗寨,只有一个少数民族存在,那么程英所说的娃娃亲对象,应该就是那个普苍寨的未来苗王了。

  他倒想看看,对方究竟有什么魅力本事,让程英不惜抛弃他,也要跟那个人在一起。

  程英如鲠在喉,她原本说出来娃娃亲的事情,是想要魏牧成知难而退。

  谁知道这个神经病,非要刨根问底,还要跟着她去找人。

  她不可能在这当头拒绝他同行,她要拒绝了,魏牧成肯定会察觉她在说谎,到时候她要想摆脱他,就更麻烦了。

  可要让魏牧成真去了苗寨,他随便找个苗族的人问话,都能露馅,而且她还没跟龙卜曦商量假装她娃娃亲对象的事情......

  程英努力压住心中的郁闷情绪,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正常,“魏牧成,我劝你不要去找他,普苍寨不欢迎外人,外人误闯他们的寨子,要是触犯了他们的忌讳,你会被他们折磨的生不如死。”

  “有你在我身边,他们能把我怎么样?你以为我身上的军装是白穿的?我的身手不比你差,我要真遇到危险情况,你难道眼睁睁的看着我死?”魏牧成自信满满。

  他始终觉得,程英是爱他的,不管是前世今生,她都对他有感情,否则她不会在前世知道他出轨后,还原谅他的所作所为。

  今生他没出轨,也没做对不起她的事情,她就是受不住他妈看不上她,跟他闹脾气分手而已,她心里其实爱他爱得要死,她怎么可能舍得看他被人欺负。

  程英咬牙蹦出几句话,“我警告过你,你不听,非要跟着我咎由自取,自讨苦吃,你要遇到危险,你看我管不管你。”

  扭头往前走了。

  这个神经病,多大的脸啊,谁管他是死是活,她恨不得他马上去死!

  魏牧成不信邪地跟在她身后,“我的格斗技术在部队军演里拿过奖,不过是一些愚昧无知,只知道玩虫子的苗民,我带点杀虫的药粉去不就行了,他们能把我怎么着......你邮包重不重,拿给我背吧.......”

  “别碰我,我的邮包很重要,里面每一个邮件都不能丢失,你别把我的邮件搞丢了。”

  “好好好,你背,你背,你背不动了再叫我,我给你背,保证不弄丢你的邮件。”

  **

  山路崎岖,天气灰蒙蒙的。

  西南地界的气候,一入秋,不是艳阳天,就是阴天,下雨的时候明显要比夏季少很多。

  入秋以后,山里也呈现明显的变化,道路两边的草木不再是绿油油的一片,很多植物和树木逐渐呈现干枯发黄的迹象,秋风吹着落叶,在灰蒙蒙的天空下,尽显萧瑟景象。

  程英背着沉重的邮包走走停停,大黄走在她的前面,魏牧成走在她的后面。

  每当她歇气之时,魏牧成想走到她面前,帮她背包裹,大黄总是对着魏牧成一阵龇牙狂叫。

  因为它能感觉到自己的小主人不喜欢这个陌生的男人,也能闻到这个男人对它不太友好的气息。

  就这么歇了两次后,魏牧成忍不住道:“程英,你这条狗是什么意思,我一靠近你,它就想咬我,你是不是故意带条狗来针对我?”

  程英靠在狭窄山路边的一个草垛旁歇气,大黄坐在她身边,炯炯有神的一对狗眼睛,一直盯着魏牧成,一副十分警惕他的模样。

  程英伸手摸着大黄毛茸茸的脑袋道:“我针对你做什么,大黄是我爸养得狗,一直陪着我爸跑邮,能帮我爸不少忙。我继承了我爸的工作,当然也要带着他的狗一起跑邮,我第一次跑邮,不认识路,就是它带路的。大黄是条很有灵性,很聪明的狗,它分得出好人和坏人,它不喜欢你,你就别往它面前凑,免得它咬你。”

  魏牧成脸色阴沉下来:“你的意思,我是坏人?”

  程英抬眸:“我可没有这个意思,只是畜生不喜欢你,你何必跟一个畜生计较,你要计较了,你连畜生都不如。”

  魏牧成脸色一变,“程英,你不觉得你现在说话,越来越过分吗。”

  都敢拐弯抹角骂他是畜生,看来是他以前太过宠爱她,让她忘记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程英皮笑肉不笑,“抱歉,我一直都是实话实说的性格,以前看在你是魏首长儿子的份上,说话多少要给你留点脸面,现在我们已经分手,已经是陌生人,我也懒得装了。我就是这样一个嘴毒心硬的女人,你要是接受不了我真实的性格,我劝你尽早离开,另觅良人吧。”

  魏牧成冷哼:“你是什么样的人,我心里很清楚,你别以为你对我说些狠话,我就会受不住气,放弃你。我告诉你,想都别想。”

  程英无所谓得耸耸肩,将邮包重新背回到肩膀上,站直身体,招呼大黄:“走吧大黄,快到矮门村村委了,你去前面的山坳叫叫,告诉村里人,我来了。”

  大黄对她轻轻地‘汪’了一声,飞快跑去前面的山道,在离程英很远的地方,站在一个山坳路边的石头,对着矮门村快要到山顶的村委会方向,“汪——汪——汪——”大声叫了几声。

  叫声在山坳之间回荡,很快矮门村的村民听到它的声音,有信件包裹的,纷纷往村委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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