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儿女绕膝
春节过后,眨眼就到了三月。
三月下旬,新剧即将杀青。
这天,阳光无限好,杨琦和往常一样,呆在剧组打酱油。想到结婚,脸上总是不自觉地笑起来。
何曾想过,自己也有这么心急的一天。
在这平凡又极具期待的日子,一切似乎都归于平静。可没出几日,几条爆炸性新闻接二连三地席卷整个网络,使她有点感慨,有点意外,还有有点震惊。
首先,上一秒黎明雪被爆整容,下一秒她就承认了,而且还坦然承认是特意整成她这副样子的。至于原因,没有透露。但她何尝不知?
然后,更爆炸的新闻紧接而至:黎明雪宣布推出娱乐圈!原因竟是想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呃……这……大家似乎有点蒙,被她的一系列反应搞糊涂了。
令杨琦更加意外的是,当晚黎明雪又约见了她,说做最后的告别……
她想了想,还是去了。
又是在咖啡厅!这种地方果然是谈心的圣地。
黎明雪一眼就留意到了她中指上的戒指,不由失笑了一下,“恭喜!”
一切尽在不言中。
感觉到她的真心,杨琦微微点头一笑。
“上次没跟你坦白,不过是想保留最后一点尊严,”顿了顿,她继续说道,“我想,只有你明白我的动机,我就不解释了。”
她的眼神中透着一丝遗憾,还有一种释然后的轻松,静默片刻,又苦笑道:“全败而退确实挺狼狈的……但愿我也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即将告别的时候,她突然想起了什么,有是一阵轻叹,“对了,其实你还没死,至少在我离开之前没有死,只不过……成了植物人。”
杨琦微怔,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
五年后——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A市蒂珈乐国际幼儿园。
树荫下,草坪上,一个约莫四岁的小女生正范儿十足地给几个小伙伴讲故事。
她扎着两个小辫子,小脸蛋红扑扑的,表情很是认真,十分讨人喜欢。
“……我跟你们说,这么做是犯法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说到这,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看向小伙伴,”总之,那个人最后被警察抓去了,所以不管军人有多么威风,大家以后长大了千万不能冒充军人去骗人,否则要坐牢的!”
然后,身边的小伙伴们开始七嘴八舌地向她提问,比如这种情况犯不犯法,那种情况判多少年等等。气氛很是活跃。聪明伶俐的女孩一一巧妙地套用早已背得滚瓜烂熟的刑法去给大家讲解,一副小老师风范,有模有样。
当一个小朋友问偷东西要怎么惩罚的时候,又见她先滔滔不绝地给大家讲什么是盗窃罪和其量刑的标准,最后她还不忘叮嘱大家,“总之,我爸爸说了,偷东西也是要坐牢的,这是一种非常不良的行为,我们一定不能做这种事。”
整个过程中,尽管有些小伙伴不太懂,但还是踊跃地抢着发言,而作为模范小老师,小女孩至始至终都表现得很认真,而且还耐心十足地给大家作答。别看她才四岁,那语言天赋和记忆力却能惊呆众人。
在她不远处的草坪上,还坐着一个与她年龄相仿的长相十分出众的小男孩。他一言不发地坐在那里,手中捧着一本漫画书,表情沉着平静,丝毫并没有被身旁那些叽叽喳喳的孩子影响。
而当女孩蹙起眉头,略微思索地说到“让我想想,我记得我爸爸跟我讲过的”时,只见他的嘴角微微地扬了扬,然后继续沉默无声地翻看着手中的书页。
直到她告别了小伙伴,转过身朝他走来并喜滋滋地问道,“哥哥,我刚才讲的对吗?“时,小男孩才开口,语气平缓地答:“还行,基本正确。”
女孩的眼珠顿时晶亮慑人。
到目前为止,她最崇拜的两个人就是爸爸和哥哥,现在能从哥哥的口中听到这样的评价,自然是一种很大的肯定与鼓励,随之欢欣雀跃起来。
平时在学校,小女孩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给同学们讲故事,其中最喜欢讲涉及犯罪方面的,这样她就可以顺便给大家普及她最擅长的法律知识。
放学后,女生又闪电般地来到哥哥的身边,“哥哥,咱们走吧。”
“嗯!”男孩拎起小书包,然后和女孩一起走出教室。
从教室到校门口有一段距离,小女孩一边和哥哥并肩而走,一边开启话唠模式。
“哥哥,你说今天爸爸和妈妈会一起来接咱们吗?”
“哥哥,《民法通则》都背熟了么?”
“哥哥,你说今晚妈妈会抽查咱们吗?我希望她考《刑法》,《民法通则》我好像还记得不太牢。”
“哥哥,你那本书看到哪了?看完了吗?”
……
两兄妹刚走出校门,一眼就看到停住不远处的银色奔驰。
“哥哥,妈妈来接咱们了。”小女孩兴冲冲地跑过去,男孩也加快了脚步,小跑过去。
同时,车门被打开,里面出来两个人,一个是吴柳,一个是杨琦。他们站在那里,等着两儿女走近。
“爸爸妈妈!”小女孩边喊着边扑进爸爸的怀里,然后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爸爸,今天官司打赢了么?”
吴柳:“你猜!”
小女孩认真道:“虽然这个案子很棘手,但我觉得一定会赢,因为爸爸从来就没输过!”之所以知道案子“棘手”,是因为在前一天晚上她听到他这样说过,至于具体是个什么案子,其实她根本不清楚。
吴柳微微一笑:“聪明!”
感觉被冷落的杨琦抗议道:“香香,妈妈也在这呢!”不可以太偏心哦!
香香同学立马伸了伸小脖子,重重地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妈妈辛苦了!”其实她也是很爱妈妈的,只不过爸爸更厉害,她也就更崇拜。
这时,小男孩已经走到大家跟前。
他天性高冷不粘人,自然没有像妹妹一样扑进任何人的怀里,而是淡定认真地说:“爸爸妈妈,可不可以先去书店。”
别看他也才四岁,其实早已能像大人一样正常阅读,说不定认得的字还比一般大人还要多。而他最喜欢看的是探案类书籍,其中对漫画型的探案书最为着迷。
“墨墨,这次又想买什么书?之前那套看完了?”杨琦摸了摸他的头问。
“嗯,看完了。我还是想买侦探方面的,爸爸还有没什么推荐?”因为之前那本让他看得爱不释手的侦探书就是爸爸给他挑选的,所以这次依然想征求他的意见。
“先带你去看看。”吴柳说。
“好,那就先去书店,然后再去超市买菜!“杨琦接着说。
“我也要买书我也要买书!”香香跟着积极附和。在家里,她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就是陪哥哥看漫画书,有时候看到了不认识的字还当面向他请教。一般哥哥看过的书她都会看一遍,除此之外,她还喜欢看童话故事,所以最后还补充道:“我要看《格林童话》。”
于是,一家四口赶往某大书城。
车上,香香和往常一样,兴致勃勃地给大家讲当天在校园里发生的趣事。墨墨则静坐一侧;杨琦也是一副认真倾听的摸样,有时还附和两句;吴柳一边开车一边侧耳倾听,嘴角还不时地露出一丝笑意。
杨琦很享受这样的氛围。如果早日知道家有儿女是一件这么美好的事,那当年她一定不会把结婚的计划放在三十岁以后。
这是一对龙凤胎。
儿子比女儿先出来,所以儿子吴墨是哥哥,女儿吴香是妹妹。
关于名字的由来,其实缘于一次偶然。那是在怀孕期间,有一次正在看书的杨琦无意看到了“墨香”这个词,就莫名地喜欢上了它,于是大脑中闪过一个决定,如果生出来的是龙凤胎就将它拆分开来,一个字给儿子,一个字给女儿。
结果==
人生圆满了!
他们十分聪明,尤其是吴墨小朋友,完全遗传了爸爸的天赋异禀,除了智力过人,速记能力更是惊呆众人,无疑是天才中的天才;香香公主也不差,虽然比不过哥哥,但也优于常人。否则,小小年纪不可能把大人都不一定轻易背下来的《刑法》记得滚瓜烂熟,更不能巧妙地将之引用到故事里面!
其实杨琦并没有强迫他们背,不过每天给他们读一点,谁知不到两个月兄妹俩就把《刑法》记住了。至于偶尔的抽查,也是居于他们的兴趣之上,并不是刻意为之。
说到香香,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在她还不到两岁的时候,有一次和哥哥在客厅看电视,恰好看到爸爸出演的那部《恶鱼和公主》里面他被人绑着暴打的镜头,十分可怜,顿时嚎啕大哭起来,然后走到电视机前,一边用小手拍打着屏幕里的那个坏人,一边撕心裂肺般地嚷嚷,“呜呜呜,坏人,不可以欺负我爸爸,不可以欺负我爸爸……”
当时杨琦在厨房,吴柳在书房,两人听到哭声的时候立马跑出客厅,然后,被女儿的举动震惊到了……
在场的吴墨小朋友也是一脸懵逼。
——
走进书店,香香兴高采烈地拉着爸爸的手,随着他走过一排排书架,还时不时地学着他给哥哥挑书;吴墨也是两眼晶亮地扫视着;杨琦则默默地跟在他们身后。
“这本不错。”吴柳在书架了抽出一本,快速翻看几页后就丢给儿子。
吴墨随即也低头快速翻阅,然后言简意赅:“还行,就买这套。”
接着,吴柳又给他挑了几本专门训练脑力的书籍。吴墨一一收入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