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第 97 章
七月份的西北很热, 林秋冒着太阳去拿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又领了档案的提取函,出了一脑门的汗,站在树下躲阴凉时, 裹着暑气的风把她的裙摆吹起来, 也感受不到多少凉意。
是为了送方焕, 她今天特意穿了裙子, 想着最后一次见面, 给他留个好印象, 别回头想起来都是挽着裤腿、踩着泥, 在山上剪枝割草的样子。只要不看她手上的茧子, 白色的碎花连衣裙,穿上就像城里的小姑娘了, 也像小康家庭里出来的大学生。
方焕临走前还夸她漂亮, 说难得看她这样打扮,以后会好好记住她。
录取通知书拿回家, 家里人比看到她那张劳模的证书还要激动,准备材料和学术研究这些事情他们帮不上忙, 但办手续盖章完全不需要林秋操心。家里人分工明确, 还要准备酒席, 毕竟村里出了第一个劳模、第一个大学生, 说是祖坟冒青烟都不为过,这可太值得庆祝了,必须热热闹闹地办。
林秋没什么意见,又不用她操什么心,爹妈想怎么办都行,她躲在屋里整理套袋技术相关的结果, 纸袋的示意图、两组果实发育过程中的变化、虫害的对比情况,她默念着记录本上的每一句话,试图用这些内容麻痹自己,可是写着写着,钢笔在她手里越握越紧,最后长叹一口气,还是放下了。
边念边写,也没有一个字装进她的脑袋里,整个人空落落的,什么都不想做,什么都不想说。
林秋背靠在椅子上,稍微侧头就看见方焕送的钢笔,静静躺在书桌上。
这张桌子是二哥和方焕一起给她打的,以前屋里只有一张旧木桌,四条腿长度不太统一,表面还落了不少坑坑洼洼,她要经常写材料和文书,纸张要是薄一点,笔尖落在上面就会戳个孔,每次还得专门找本旧书垫着。
林立东在家里找的旧木料,支在院子里锯成需要的尺寸,每天都能听到他锯木头的声音,还有跟着飘起来的碎末。方焕之前在胡同里看过别人家打衣柜,就想跟着来帮帮忙,跟着刨光和划线,在院子里跟二哥争执。
“要宽一点,小秋可以放书,里面放书,外面写字。”
“你直接扛块石板进去得了,那么宽她屋里放不下,这块木料就应该打长一点。”
“把橱柜挪挪不就能放下了吗?”
“你怎么知道我小妹屋里啥摆设?管好眼睛别乱瞅。”
“桌腿也要高一点,不然小秋得弯着腰,对眼睛不好。”
“还用你说?我还打算给她打把新椅子。”
林秋被他俩拉过去评理,最后只能和稀泥,要长、要宽、要高、还要新椅子。
整张桌面都被他俩用砂纸细细打磨过,刷上油漆之后光滑有平整,直接用单张白纸在上面写字都没问题。
钢笔是方焕过年的时候从首都带回来的,她没舍得用,连原装的盒子都没扔,就一直摆在桌角,抬头就能看见,看见就会安心。
林秋想着,等下个月收拾行李的时候,带去大学里用,还有他送的发绳,他帮自己淘来的旧书,还有他带不走给自己留下的暖水壶,还有……
这个屋子里还有好多和他有关的记忆。
明明昨天才刚刚分开,思念却像浪潮一样汹涌而来,林秋从来没有面对过这样的情绪,她想不明白,找不出任何头绪,只能躺在海岸上,任由和他相关的回忆潮起潮落,束手无策。
他们这两年分开最久的时间,就是过年的时候方焕回家,那时候林秋没觉得多难受,左不过元宵之后就会回来,可是亲眼看见他带走了所有行李,走过检票口的时候,林秋才突然意识到,这个人真的再也不会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了。
以后不会有人事事以她为先,会在第一时间关注到她的情绪,听见她提出需求就能即时响应,也不会有人在她疲惫时,蹲在她身前说要背她。
一滴眼泪落在林秋的手背上,她迟钝地抬起头,摸到眼角的潮湿,才发现是自己在哭。
她辗转反侧许多个夜晚,好不容易才想明白什么是喜欢,感受到随之而来的欣喜和悸动,亲近和放松,可她不知道,原来和喜欢的人分开,是件这么残酷的事情,好像心头总有朵散不去的乌云,时时刻刻都在下雨。
知道他们仨收到回城通知的时候,林秋其实没太往心里去,因为她知道这是迟早的事情,就算分别会有带来阵痛,那也是转头就会消散的情绪。
她原想着,最多就像是高考的时候,学校里对她很关照的班主任,嘱咐一句好好读书才能改变命运,然后她奔向新的生活,班主任转头去带下一届学生,之后只剩下逢年过节的问候。后来她去上大学,再没回过自己老家,村子里照顾过她的亲戚邻居,全都成了模糊的五官。
又或者是像大学毕业的时候,同宿舍的四个人各奔东西,在分别时依依不舍,也在烧烤摊又哭又笑闹到凌晨,但真正开始工作之后,连在朋友圈点个赞都得等到休息的时候才能完成。
包括她以前在公司也有一起吃饭挤地铁的搭子,工作日天天凑在一起骂领导,可是她毫无预兆地穿进书里,也没觉得多想念,因为她在这里有新的工作要做,对方肯定也会很快找到新的搭子。
每个人都被时间推着往前走,没有人能留下多深刻的痕迹,她原本以为,方焕也如同她生命中曾经出现过的人们,短暂交集之后又匆匆分开,进入人生的下一个阶段之后,大家都会很快投入新的生活,只在夜深人静时回想起对方,感叹一句那个时候真好。
不过是一起共事的朋友,永远会有下一个。
她经历无数次分离,短暂的低落并没有打扰她的生活,可是当她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涌出,林秋才终于明白,是自己想错了。
因为从前没喜欢过别人,所以她不知道失去到底有多痛苦。那些原本琐碎的点点滴滴,在分开之后才变得像星星一样闪耀。
林秋有心回避,都避不开。
可成年人没有太多时间可以伤心,方焕要办理进铁路局的手续,林秋也一样,集体果园不是一锤子买卖,每年都要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计划,生产队上下还等着这批果子换钱。
九月份要去大学报道,林秋得做好规划,把每个阶段能做什么都安排好,九月之后的工作要跟田征和大哥交接好,总不能自己不守着,这个先进生产队的成绩就保持不下去了。
苹果成熟之前,为了促进果实均匀着色、也让口感更甜,还得把之前套上去的纸袋摘掉,在七八月的太阳底下接受日晒。之前是用铁丝封的口,摘下来麻烦,索性就用剪刀撕开,保证通风和光照就行,林秋还特意设计了采摘前不同时间摘袋的分组,想看看哪个时间点是最合适的。
她打量着去了纸袋的苹果,品质确实更好一些,不论是果型还是色泽和光泽度,可惜现在没有普及照相机,不然把这个照片拍下来放在论文里,就是很直观的对比了。留不下来照片,只能用笨办法,称重量和测直径,采摘的时候她给每个筐都贴上标签,就对应相应分组的树。
标签写到最后,还差两个筐,林秋蹲在树下,都没回头,下意识说了句:“方焕,你帮我拿……”
压抑着没敢想的名字喊出口,心脏莫名一紧,林秋才突然想起来,他已经不在村子里了,不用再陪着自己上山,也没法默契地发现自己需要什么。
反倒是孙青青听见她说话,凑过来问:“小秋,你要啥?我帮你拿?”
她站起来摆摆手,捏着手里还没贴完的标签说:“没事,就差两个筐,我自己去拿,二嫂,我树上和筐上都贴了标签,千万被摘错了啊。”
“放心,我帮你把筐都摆好了,摘之前还会再核对一遍,你随时抽查。”
林秋笑着应了声好,心里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
她以前是个凡事都靠自己的人,生活在充满边界感的科技社会刚刚好,所有人际关系都浅尝辄止,鲜少求助,凡事自己想办法,靠网络或者是花钱买服务。偏偏让她这样的性格来到这个集体吃大锅饭的年代,劳动是集体,分钱也是集体,是方焕悄无声息地帮她融入这里。
从接受方焕的帮助,到接受生产队其他人的帮助,或者说,学会协作。
放下总想互不相欠的防备心,才能进入健康的人际关系,以后就算没有方焕,也还会有别人来帮她,会有下一个的。
只不过她会永远记得是谁改变她。
忙着采摘完第一批苹果,做好后续工作的交接,林秋就该准备去上大学了,林立东也从部队里回来,刚好赶上她的升学宴。
来来往往很多人,就连其他生产队的也来吃酒,有人送鸡蛋,也有人送脸盆,办得比结婚还热闹。来沾沾喜气,或者是想着以后能攀点关系,总归是像鞭炮的响声,从西到东都能听到。
林秋都没想到会来这么多人,好些她都不认识,转着圈地说谢谢,脸都笑僵了,最后晕头转向地躲在厨房里,待在火灶后面躲片刻清闲。
农村里摆席都是差不多的菜式,和上次小侄子满月的时候相比,这次还多了几个菜,林秋突然想起来,方焕之前就是在满月酒上,信誓旦旦说要追求自己,说肉丸子很好吃,让自己给他多炸几个。
恍惚间耳边好像又听到熟悉的声音,她从灶火后抬起头,眼前却空空荡荡,只有孙青青站在厨房门口,看见她躲在后面,端着小马扎过来找她说话。
“小秋,我想给舒雨写信,你要一起吗?”
她大概是看出来林秋不开心,又不好直说,只能拐着弯。
林秋摇摇头,说不要。
“等我去学校再写吧,这样就能把新地址给她了。”
“给方焕也不写吗?”
“不写,走的时候我看他依依不舍的,走了快两个月了,也没见他给我寄张邮票啊,为什么要我主动写?”
孙青青低着头偷笑,笑他俩相处的模式总跟欢喜冤家似的,以前是这样,分开之后还是这样。
孙青青还帮方焕解释:“说不定写了,还在路上呢。”
“说不定的事情可多了,说不定他都把我忘了。”
“小秋,你在吃醋吗?”
“没有。”
“小秋,你会后悔吗?”
“不会。”
两句都否定得毫不犹豫,但头一句是口是心非,第二句才是真心话。
林秋的难过和想念都是真的,却唯独没想过如果,没有如果,再来一遍,她还是会做同样的选择。
九月的第一个星期,林家人浩浩荡荡一起动身,把林秋送到了长安城,还在照相馆里拍了最整齐的一家全家福。林秋按部就班地完成报道注册,在学校宿舍里安置好,因为没有高考这个渠道,大学生的来源和成分各种各样,她宿舍里六个女生,有当过兵的、有上过班的、还有下乡插队了两年又申请上的。
林秋和她们都不是同专业,平时上课放学都没法一起,好在大家都很淳朴,能有机会上大学不容易,心思都放在学习上,相处起来没那么弯弯绕绕,课余时间也会互帮互助,打热水或者去食堂带饭之前,都会在宿舍里喊一声,一次最多能拎四个暖水壶。
忙碌和充实的学习生活占据了林秋的脑海,让她没功夫去想方焕,家人的祝福和对新生活的期待也让她的情绪稍微高涨起来,可是在进入法学校园的第一个周末,她还是拿起了方焕送的那只钢笔。
说好了要给他写信的,要把大学的地址告诉他。
就算他回了首都就杳无音讯,但自己不能言而无信,林秋这么劝自己,还是在书桌上摊开了信笺,可是除了开头的问候,她又不知道该写什么,那封没写完的信叠了又拆,等了好久都没寄出去。
腹稿琢磨了一周,她觉得这件事实在是影响自己学习的状态,也不管写成什么样了,终于在信封上涂好胶水,打算去邮局寄出去。
她出门的时候,室友还问她去哪,请她顺便捎个笔记本回来。
林秋应了好,挎着包下楼,却在宿舍楼下看见一个意料之外的身影。
衬衫、寸头、一米八几的个子,因为长时间在农村劳作,身上的肌肉变得紧实,身材比刚下乡的时候更板正,袖子挽到胳膊肘,都能看见他小臂上的肌肉线条。
好像正拉着个同学说什么,隔得有点远,听不清楚。
实在是太像方焕了,林秋的心跳不受控地加速,又怀疑是自己看错了,还站在原地揉了揉眼睛。
不仅背影很像,就连左边手腕上带着的手表,都跟自己买的那块一模一样。
可是他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林秋几乎怀疑是自己最近老是想他,想出幻觉了。
可是下一秒,那个人突然转过身,举着手里的玻璃瓶朝她招手。
林秋都快分不清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了,下意识掐了自己的胳膊。
会疼,没醒。
不是做梦。
在她难以置信的愣神中,方焕朝她走过来,直接把汽水塞进她手里,仿佛这两个月的分别都不曾发生,熟稔得像是刚从地里下工回来。
“小秋,我请你喝冰峰。”
玻璃瓶是冰镇过的,入手还带着凉意,瓶子外面有水珠,林秋下意识握紧瓶口,眼睛一直黏在他身上,好半天才敢相信面前的人是真实存在的,不会一眨眼就消失。
她心头的那朵乌云,好像散了。
取而代之的是满心的疑惑,她顾不上喝什么汽水,在震惊中开口——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作者有话说:
方焕:来追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