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字号 加大 极大 字体
字体颜色 双击滚屏(再次双击停止滚屏)

大美人千里随军[七零] 第27章 跳河 六千字更新

清清一色 · 穿越小说 · 694 KB · 2026-09-03 21:12:54

第27章 跳河 六千字更新

  沈凤琴记得上辈子新闻里通报的内容, 说沈国庆和李铁蛋两人是因为化工厂发生爆炸,导致数十人伤亡,最后两人都被枪毙了。

  新闻里还说两人都是经济犯, 除了那家化工厂,还参与了当地黑恶势力。

  在被捕前,曾举报多名官员贪污受贿。

  最后那些被举报的官员, 最后也全都被抓, 正要进行审判的时候, 一起死在了化工厂爆炸的事故中。

  沈凤琴也没想到, 会在军区医院里碰到沈国庆和李铁蛋这两个死刑犯。

  难怪沈意棠会在军区医院, 原来沈国庆这么早就认识李铁蛋儿了。

  说不定沈国庆的亲生父母, 就是李铁蛋儿的亲生父母。

  要不然, 上辈子李铁蛋儿为啥要跟着作恶多端的沈国庆呢?

  肯定是两人有血缘关系, 才会一起抱团取暖。

  沈凤琴上一世,一辈子都窝在乡下老家,没见过啥大世面。

  唯一的爱好就是看短剧和小说, 偶尔在网上看看热点新闻。

  所以很多事情,沈凤琴都是从新闻里看到的。至于新闻里没播报的,她就一无所知。

  想起被枪毙的沈国庆和李铁蛋儿, 沈凤琴眼里闪过一丝嫌弃。

  当她的目光从沈国庆和李铁蛋儿身上, 转移到沈意棠身上时, 她眼里又闪过一丝探究。

  为啥这辈子沈意棠喝农药没死成?

  难不成和自己一样, 也是重生的?

  可是沈意棠如果重生的话,为什么不找她的娃娃亲陆建华?反而是和李铁蛋儿母子在一起?

  沈凤琴百思不得其解,觉得可能是因为自己的重生,无意间改变了一些事情,这才导致沈意棠没死成?

  这个想法, 让沈凤琴有些得意。

  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她这个重生的人,只有她知道未来发生的那些事情。

  沈意棠哪怕和陆建华有娃娃亲,不还是被陆家嫌弃吗?

  她是重生的,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应该像她看过的年代文小说里写的那样,围着她这个重生女转。

  因为她是这个世界的中心,是这个世界的主角。

  沈凤琴心里有种隐秘的优越感,就算沈意棠长的比她漂亮如何,注定是她嫁给陆建华的垫脚石。

  沈意棠肯定也和她看过的年代文小说一样,是阻碍她,等着她打脸的女反派。

  而沈国庆和李铁蛋两个狗崽子,就是小反派了。

  ……

  一直在病房里帮忙的沈意棠,察觉有人盯着自己。

  她下意识扭头,就见沈凤琴站在门口;目光复杂地看着自己,那眼神里还有一闪而逝的羡慕和轻视。

  沈意棠皱眉,她对这个堂姐的感官不太好。

  倒是沈凤琴这次看向沈意棠的眼神,又带上了担忧:“小棠,你咋在军区医院?是你生病了?还是国庆生病了?”

  沈凤琴忧心忡忡地从病房门口走进来,目光却落在李铁蛋和沈国庆身上。

  她很想知道这两个小反派,现在是不是就开始干坏事了?

  沈意棠侧身挡住了沈凤琴探究的视线,反问道:“你呢?你怎么会在军区医院?”

  “我来看个朋友,他是军人,这几天受了点伤。”沈凤琴说这话的时候,还有点炫耀的意思。

  虽然沈意棠和陆建华定了娃娃亲,可是两人的关系,还没她和陆建华熟悉。

  但她又不能明着说陆建华的名字,怕沈意棠反应过来陆建华是她的娃娃亲,到时候她就没机会了。

  沈凤琴压根儿就不知道,沈意棠早就在京城嫁了人。

  更不知道沈意棠之所以能出现在军区医院,是因为她的家在这里。

  沈凤琴还想询问沈意棠和李铁蛋母子的关系?

  想知道是不是她猜想的那样,李铁蛋的母亲,就是沈国庆的亲生母亲?

  但是沈凤琴每次想从沈意棠嘴里套话,都没套成功。

  反而被沈意棠套出她是追着男人来了部队,对方还不太愿意搭理她的事情。

  沈凤琴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觉得沈意棠真是太鸡贼了。

  她多说多错,以后面对沈意棠,得多留个心眼儿了。

  “小棠,天太晚了,我怕赶不上回京城的末班车,我就先走了。”沈凤琴看套不出话,就打算离开。

  在回去的路上,沈凤琴还忍不住猜想:沈意棠虽然没死成,但她会不会和沈国庆一样变坏?

  而且看李铁蛋母子的情况,显然生活过得很拮据。

  如果李铁蛋母子真的和沈国庆有血缘关系,那沈意棠带着沈国庆认亲的事情,对沈意棠而言也是个麻烦。

  能让沈意棠陷入麻烦中,那也太好了。

  这样一来,沈意棠就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接近陆建华了。

  沈凤琴想到这里,连脚步都变得轻快起来。

  医院病房里,沈意棠没忍住打了个喷嚏。

  “你是不是感冒了?”张爱花关心道:“天这么冷,要不吃点板蓝根颗粒,预防一下?”

  “国庆也要吃。”张爱花低头看着沈国庆,语气温柔:“小孩子冬天也容易感冒。”

  面对张爱花的好意,沈国庆冲她斯斯文文一笑。

  可把张爱花给看呆了,这小孩儿咋长的这么好看?粉雕玉琢、眉目清秀,比女孩还漂亮。

  张爱花爱不释手的摸了摸沈国庆的脸,寻思沈同志姐弟都长得好看。

  让家里的娃多和沈国庆玩玩儿,说不定她家娃以后也能长这么好看嘞。

  从军区医院离开时,沈意棠还是听张爱花嫂子的话,买了一袋板蓝根颗粒和一些感冒药回家备着。

  “也不知道林喜春这事儿,最后咋解决?”张爱花叹气。

  虽然她们帮林喜春和孩子,住进了军区招待所。

  可是军区招待所却不能让他们住一辈子,还是得趁早解决李家福娶两个老婆的事儿才行。

  八卦是人类的天性,沈意棠自然也有这庸俗的爱好:“嫂子,李家福写离婚信的事儿,是在和乔薇结婚前?还是和乔薇结婚后?”

  张爱花一听沈意棠问出了关键点,立马拉着沈意棠,神神秘秘的小声说:“你来的晚,不知道这里面的秘密。”

  说着,她还左看右看,见周围没啥人,这才小声的说:“李家福打报告离婚的时候,还不认识乔薇。”

  “当时,他是看中了一个烈士家属。那人是老师,漂亮有文化,李家福总以战友的名义去接济对方……”

  但那个烈士家属有分寸,没搭理李家福,更看不上李家福。

  后来经人介绍,嫁给了一个死了老婆的军人,两人日子过的还不错。

  但那时候,李家福的结婚报告已经打上去了。

  所以李家福就去参加相亲会,在相亲会上认识了乔薇。

  说到这里,张爱花还忍不住咂舌:“李家福这人,做梦都想娶个漂亮有文化的老婆。就是可怜了林喜春,给李家当牛做马,最后还惨遭抛弃。”

  说到这里,张爱花又‘呸’了一声:“这种狗男人,发达了就想换老婆。还不如死在战场上!这样林喜春还能捞个烈士家属当当,她和孩子每个月还有津贴补助,日子也能好过点。”

  总比到现在这样,她和两个孩子都成了多余的人。

  说起来,林喜春那个婆婆也是个黑心肝儿的老虔婆。

  害怕家里没了劳动力,害怕自己没人照顾,就隐瞒那封离婚信。害得林喜春在老李家,当牛做马这么多年!

  李铁蛋还这么小,看来是林喜春刚怀二胎的时候,李家福就起了离婚的心思。

  张爱春又骂道:“呸,一家子丧良心的货,从根上就烂了。”

  沈意棠赞同点头,她也看不起李家福这种发达了就抛弃原配老婆的男人。

  这种男人就不配活在这世上!

  沈意棠回到家里的时候,陆毓华已经下班回家,正在换客厅里的灯泡。

  这个年代好多人为了省电,用的灯泡都不会超过15瓦。

  灯泡太暗,晚上根本看不清。

  沈意棠就想换个亮点的,毕竟电费是自己家出。

  她愿意每个月多出几毛钱的电费,让自己晚上能用上亮堂堂的电灯泡,看东西也清楚点,对视力也好。

  陆毓华换好了灯泡,让她拉电灯线。

  沈国庆爱玩儿这个,抢着去拉电灯线了。

  沈意棠就笑看着他,电灯线被沈国庆拉动,只听‘咔嚓’一声的轻微响动,刚换的灯泡就亮了起来。

  原本点了灯都显昏暗的屋子,瞬间亮如白昼,连角落都能看清楚了。

  沈国庆朝着姐姐咧嘴一笑,眉眼弯弯的模样,特别可爱。

  “这个好,这个亮堂。”沈意棠也笑容明媚的夸赞道。

  陆毓华垂眸看着妻子笑盈盈的脸,她总喜欢说这个好、那个好。好像家里的一切,都被她浓烈的喜爱着。

  陆毓华垂眸,又瞧了眼自己。

  沈意棠看出了他的动作,以为他换灯泡的时候,把手给弄脏了。就拿起开水瓶儿,给他倒点儿热水洗手。

  陆毓华接过她手里的开水瓶,一边往洗手盆里倒水,一边问:“回来的时候不高兴?”

  他看妻子走进屋的时候,脸颊都是气鼓鼓的,眼里还带着愤怒。

  沈意棠愣住,她不高兴吗?

  但是被男人漆黑深邃的眼睛盯着,她就说:“也不是不高兴,就是替林喜春打抱不平。”

  “她啥错都没有,李家福凭啥嫌弃她?要和她离婚?她乡下那个婆婆,又凭啥藏起那封信?让她在李家当牛做马这些年。”

  大家都是女人,平心而论,很少有人知道林喜春的情况后,不会感到生气,不会同情林喜春的。

  陆毓华仔细听着她的话,眉眼严肃:“你说的对,这都是李家福的错。”

  男人上战场是保家卫国,保护妻儿子女的。

  很多人都为了这个理想,死在了战场上,尸骨无存。

  可是也有很多人,从战场上活下来,当上了干部军官后,就开始犯思想上的错误。

  连老婆孩子都想抛弃,就顾着自己逍遥快活。

  林喜春带着孩子来部队找李家福的事儿,已经在部队里传开了。

  好多人都看不起李家福,也有好多想换老婆的人,都在观望着对李家福的处置。

  在陆毓华眼里,伤害妻儿,和畜生有啥区别?

  他嗓音沉冷:“派去李家福老家调查的人,后天就能回来。到时候就有结果了!”

  陆毓华打了肥皂洗手,沈意棠随手拿起搭在架子上的毛巾,给男人擦手。

  却没想,男人连着毛巾一起把她的手给一起握住了。

  男人的手掌宽大粗糙,因为刚在热水里洗过,这会儿掌心也是热腾腾的,带着一股烫意。

  沈意棠担心沈国庆瞧见这一幕,想把手抽回来。

  可男人却捉住她的手,放进了热水里:“等会儿吃饭了,你也洗洗。”

  陆毓华低头垂眸,神情严肃地给沈意棠洗着手,那眼神认真的像是在清洗稀世珍宝似的。

  男人骨节分明的大手,将妻子柔软白皙的手指握在掌心里。

  陆毓华粗糙的指腹仔仔细细的揉着她的手指,将肥皂泡沫均匀的涂抹在她柔软细腻指尖和掌心时,沈意棠感觉掌心里传来一阵酥麻的感觉。

  热水激发了肥皂的香味,氤氲的热气潮湿中,沈意棠闻见了清爽的肥皂味儿,也闻到了男人身上那浓烈的荷尔蒙。

  灯光落在男人冷峻的侧脸上,鼻梁高挺,轮廓清晰。男人低垂着眼,神情专注而认真。

  沈意棠的后背,紧紧贴在男人肌理分明的身躯。

  后背一片滚烫,炽热的呼吸拂在她耳旁,使她想起了那些令人面红耳赤的画面,激起了一阵阵颤栗。

  沈意棠浑身燥热,脸颊滚烫的想推开男人的手。

  那双骨节分明的大手,忽然捉住她的指尖,放在唇边亲了亲。唇齿滚烫,令她指尖发麻。

  沈意棠下意识仰头看去,对上男人沉冷漆黑的眸:“得洗干净。”

  男人也是这么做的,仔仔细细将她手洗干净后,还换了一盆温水清洗。然后拿毛巾,给她把双手擦干净后,这才牵着她来到桌边坐下。

  这时候沈国庆早就跑进屋躲着了,看姐姐、姐夫过来叫他吃饭。

  他用手指在脸上轻轻一刮,做出害羞的表情来。

  沈意棠瞬间就红脸了,她对男人说:“以后别当着小孩儿的面做这些,多难为情啊。”

  陆毓华神情严肃:“我答应了老爷子要照顾你。”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还挺淡漠的,满脸清冷禁欲的模样,活像沈意棠自己多想了。

  “洗手也算照顾呀?”沈意棠瞪了男人一眼,白里透红的肌肤,被灯光照耀着,仿佛刚刚盛开的红梅一般诱人。

  “算。”斩钉截铁的一个字,男人回答的响亮又严肃。

  黑沉深邃的双眸看向沈意棠,在沈意棠被看的浑身不自在的时候,陆毓华这才收回了目光,给她碗里夹了一块排骨。

  晚上也是在食堂开的小灶,冬瓜排骨汤,里面还放了豆芽,味道清甜可口。

  还有一荤两素三个菜,他们三个人吃,是足够了。

  每次等沈意棠和沈国庆吃完,陆毓华就会来收拾残局。

  当兵的食量大,他们家几乎没有剩菜。

  “明天我要出去一趟。”陆毓华没说啥事儿,因为军人出任务,是属于部队机密。

  任务说来就来,有时候在部队的时候,还可能来不及和家里人说一声,就得消失十天半月的。

  当兵光荣,可是当军嫂却很辛苦艰巨,要替军人把守好大后方,照顾家里。

  陆毓华目光深邃地望着沈意棠,见她没有不高兴,男人紧拧的眉头,这才微微舒展开来。

  “接下来几天,我会让勤务兵给你们把饭菜送回来。”陆毓华这个级别,部队是给他安排了勤务兵的。

  那个勤务兵沈意棠也见过,就是在火车站广场,一开始冲出来帮她制服坏人的那个小平头。

  他们搬家的时候,小平头也过来帮忙。

  当他看到沈意棠的时候,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明明他和陆团同一天认识这个漂亮的女同志,为啥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天仙似的女同志就变成了陆团老婆?

  这跨越度也太大了吧?

  而且谁能想到冷漠无情的陆团下手这么快?半个月没到,就能把老婆娶回家。

  以前部队那些说陆团冷酷无情,注定要孤独终生的大老爷们儿,也都没想到,陆团不声不响就结婚了。

  他们都羡慕陆团娶了个天仙似的老婆,老婆还这么温柔,瞧着就是个有文化的知识分子。

  最关键是,陆团的老婆人长的漂亮不说,性格还特别好,和家属院的嫂子们都合得来。

  大家提起陆团的老婆,那都是赞不绝口的。

  尤其隔壁的李家福,每次面对乔薇发脾气的时候,就会多羡慕陆毓华一分。

  因为陆毓华要出去几天,所以这天晚上,沈意棠刚洗了澡回到床上,就被男人抱在了怀里,轻轻咬住了舌尖。

  男人骨节分明的大掌捧起她的脸颊,加深了这个吻。粗粝的指腹揉着她的耳垂,激起了阵阵酥麻。

  这天晚上,沈意棠才发现前两天男人的纠缠,已经算是克制的了。

  她从没像今晚这样,哭着、叫着。反复被推上了云端,又狠狠跌落下来。还没等云端的余韵消散,她又被高高的抛向了天空……

  这样的纠缠,使得她一整晚都感觉心驰神摇。

  就连熟睡中,身体也潮热发软。

  等她再睁开眼睛时,男人已经穿戴整齐。

  这会儿天天还没亮,陆毓华低沉的声音传来:“再睡会儿,我会赶在腊八请客这天回来的。”

  男人穿着整齐的军装,眉目严肃,神情冷峻。

  看着在昏暗光线中靠近的男人,沈意棠脑海中又浮现昨晚那放纵不堪的画面,耳边似乎又响起男人粗重紊乱的呼吸声。

  她把脸颊埋在枕头上,男人摸到她的脸颊滚烫。手指顿了顿,缓缓摩挲她湿润的红唇,嗓音沙哑低沉:“等我回来。”

  ……

  等沈意棠再次睡醒的时候,天都已经亮了。

  因为昨晚折腾的实在太累了,她连早上的起床号都没听见。

  明明陆毓华才刚走,可是知道他要出去好几天,才能回来的时候;沈意棠还是感觉屋子里变得空落落的。

  很快,她就有事情做了。

  因为她发现男人把做助听器所需要的材料,都用布袋子装好,放在了她的梳妆镜前。

  “国庆,等姐姐做好助听器,你就能听见这个世界的声音了。”沈意棠笑眯眯的拉着沈国庆的手:“到时候你也能说话,还能听到自己的声音了。”

  沈国庆抿着嘴儿笑,比起全世界,他更想听到姐姐的声音。

  他喜欢姐姐的一切!

  对沈意棠这样的研究人员来说,做助听器其实很简单。

  只要按照设计图上的尺寸要求,把这些元件打磨组装好就成。

  就是把这些精密的元件焊接在一起的时候,要麻烦点。

  沈意棠正想办法调节烙铁的温度,掌握融化焊锡的份量时,就见隔壁的张爱花嫂子着急忙慌的从外面跑进来。

  “沈同志,快,你快跟我去找林喜春同志,招待所那边说她昨晚一晚上都没回来……”

  张爱花怀里抱着林喜春的小儿子李铁蛋,林喜春的大女儿则揪着张爱花的衣角哭。

  沈意棠赶紧关上烙铁,起身询问具体发生了啥事儿。

  “李英说她妈昨晚端着盆子去公共浴室洗漱,然后就没回来过。”张爱花着急的不行:“这外面天寒地冻的,她会不会出啥事儿啊?”

  李英就是林喜春大女儿的名字,这姑娘一晚上没等到她妈回来,本来想找李家福的。

  可是李家福昨天一早就下部队去了,那个家里就只剩下乔薇。

  乔薇咋可能帮她找妈?

  李英实在没办法,这才拖着弟弟过来找张爱花帮忙。

  “哎呀,军区招待所附近还有条河,你说她是不是想不通跳河了?”

  李英听到张爱花说她妈会不会跳河的时候,吓得浑身发抖,那眼泪更是止不住地往下流。

  “婶子,我妈不会真跳河了吧?”李英哭声比刚才更大,她弟弟李铁蛋也跟着哇哇大哭起来。

  “先别哭,说不定你妈迷路了呢。”沈意棠想办法哄孩子,她往李英和李铁蛋嘴里塞了糖,哄着两人不哭了后,这才说:“李英,你带着弟弟在阿姨家待着,阿姨和爱花婶子想办法多叫点人,在军区周围帮忙找找你妈。”

  说完这些,沈意棠又扭头对沈国庆打着手语说明了情况。

  沈国庆忙点头,让姐姐和张爱花婶子赶紧去找林喜春。

  还打着手语说,自己会留在家里帮忙照顾李英和李铁蛋的。

  “好孩子。”

  沈意棠揉了揉沈国庆的头,很快就和张爱花叫了家属院的其他嫂子,一起去找林喜春。

  ……

  作者有话说:

  老是把林喜春,打成林春喜,应该都改过来了。感觉林喜春和张爱花两个嫂子的名字,很美呢,大俗即大雅。刚开文的时候,脑子里就有了张爱花这个名字,觉得一个爱花的女人,必定热爱生活,热情洋溢又自信明媚。于是就有了张爱花这个角色~嘿嘿,感觉随着剧情的增加,人物都活过来了。。。

本文共154页,当前第46
章节目录    首页    上一页  ←  46/154  →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小提示:如您觉着本文好看,可以通过键盘上的方向键←或→快捷地打开上一页、下一页继续在线阅读。
也可下载大美人千里随军[七零]txt电子书到您的看书设备,以获得更快更好的阅读体验!遇到空白章节或是缺章乱码等请报告错误,谢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