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抢新娘 万更送上(2/4)
被警卫员扯着往外走的时候,脚下根本迈不开。
那捆背在他后背的柴火,也因为他被警卫员扯踉跄的动作,从背后往前面砸下来。
刚好就砸在他抢雪救灾时受伤的后背上!
那道伤口从肩胛骨贯穿到了后背,原本已经被医生缝合好了。可是现在又被那捆柴禾给撞裂开了,皮肉翻卷,又开始往外渗血。
陆建华痛得倒吸一口气,等人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出了军区大院。
警卫员看他光着膀子,好心地把自己身上的军大衣脱了下来,给陆建华穿上:“建华,你赶紧去医院处理你身上的伤口。等老首长彻底消了气,你再来。”
另一边,陆毓华已经打开后车座的车门,把沈意棠接下了车。
自从去看过婚房后,两人之间的感情似乎也比以前好了。至少单独相处的时候,不会像以前那样陌生和拘谨了。
沈意棠看男人把手伸到自己面前,弯眼笑了笑,特别开心的把手搭在了男人掌心。
吉普车的底盘高,下车的时候不方便,再加上地上有积雪,所以特别容易滑倒。
陆毓华握紧了沈意棠的手,女人的手指纤细柔软,带着一股细腻入微的馨香。
她的手被他宽厚滚烫的大掌包裹着,就像牛奶融化在了巧克力里;两人的肤色,几乎在夜色里融为一体。
男人手上的滚烫温度,源源不断的传递到她身上,连带着她的身体也变得滚烫起来。
沈意棠不自在地扭了扭手,却被男人握得更紧了。
闷热潮湿的温度,随着时间越来越明显。明明只是牵个手,却显得这样亲密温柔。
大概是夜色赋予了男女之间的暧昧气氛,大概是男人霸道的占有欲在侵略她的心。
手牵手的亲密接触,似乎也让两人的心跟着亲近了几分。
沈意棠垂眸看了看两人相牵的手,又仰头看了看男人冷峻的侧脸,想了想问道:“明天结婚,去哪里领结婚证?”
男人的声音依旧低沉平静:“直接去部队领就成。”
一般来说,现役军人领证,要去部队驻地所在的街道办或者区公所领结婚证。
但是陆毓华的部队特殊,结婚只要把结婚报告和照片交上去,部队那边会统一办好,然后进行发放。
这倒是省了他们很多事!
在走到屋门口的时候,陆毓华脚步忽然停下,他垂眸看着沈意棠:“你有结婚证明吗?”
“有的。”沈意棠说。
她来京城之前,沈老太太就托关系,让村长帮她开好了介绍信和结婚证明。
沈老太太就怕沈意棠回老家,被那些人给抓走去审问。
所有能办的手续,都一起帮沈意棠给办好了。
婚后,沈意棠随军如果要迁户口和粮食关系的话,也不用再跑回去。
因为村长帮忙把手续一并给办好了。
想起老家的奶奶,沈意棠心口暖暖的。
沈老太太虽然和她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却把沈意棠和沈国庆当亲孙来疼爱,方方面面都替他们考虑好了。
也不知道奶奶收到她寄回去的钱和电报没有?
奶奶不认字儿,念电报上面的内容,估计只能找村长帮忙念了。
这样也好。
如果老家那些人知道她嫁到了京城陆家,那些人也不敢再欺负奶奶了。
沈意棠想着老家的事儿,没注意她和陆毓华已经走进了屋。
她身上本来就热,被屋子里的热气一轰,浑身都有点冒汗了。两人的手这时候还牵在一起,沈国庆笑眯眯的跟在两人身后。
看到姐夫松开姐姐的手,一脸冷峻地拿着东西朝屋里走时。
他将两个大拇指对在一起,冲沈意棠弯了弯眼睛:姐姐姐夫感情真好。
沈意棠弯腰给他脱身上的棉衣,解释道:“他是怕我下车时摔倒,你姐夫刚才,不是先把你抱下车的吗?”
陆毓华这人冷漠沉稳,做事却很有分寸。
就是他这人的手硬,掐着沈国庆的胳肢窝,把他从吉普车上抱下来的时候,硌地沈国庆的肋骨痛。
“姐夫对姐姐不一样。”沈国庆脱了棉衣,又用手语比划道:“更温柔,更有耐心。”
沈意棠脸颊滚烫,也特别红:“小孩子家家别总吃瓜。”
“吃瓜?吃啥瓜?”陆老爷子笑眯眯的凑了过来。
老四以为进屋就松手,他就看不见老四主动去牵了小棠的手?
陆老爷子觉得自己长了双孙悟空那样的火眼金睛,啥事儿都瞒不过他。
但是沈意棠说的吃瓜,他却有点听不懂了:“小棠想吃瓜?我记得地窖里,还有冬瓜和南瓜,你想吃哪种瓜?”
现代社会的‘吃瓜’,和老爷子嘴里的吃瓜,根本不是一回事。
沈意棠也不知道该咋解释,就顺着老爷子的话说:“今天太晚了,瓜明天再吃吧。”
“无论吃冬瓜、还是南瓜都成。”她说着自己也笑了起来,虽然时代用语不同,但是好在她和老爷子还能说到一块儿去。
“那就煮个冬瓜排骨汤,再弄个南瓜饼,咱们两种瓜都吃。”陆老爷子说着,还递给沈意棠一份名单:“你明几个就要和老四领证了,我想着中午咱们请几桌。”
“陆家这边,我只请了自家人。你看看,你有没有要请的朋友?”因为沈意棠和陆毓华结婚有点赶,所以事情也办得有点着急。
三房那边,老爷子没通知。
姜美玲和陆老三为了悔婚,闹出那么多幺蛾子,这事儿不能轻易揭过去。
要是把人叫来沈意棠和陆毓华的婚宴上,指不定两人还要闹幺蛾子呢!
沈意棠在京城人生地不熟,没啥朋友能请的。
堂姐沈凤琴虽然在京城,可是沈意棠总觉得她有点儿不怀好意。
现在她身份敏感,沈意棠也不想自己给自己找麻烦,索性谁都不请了!
老爷子和陆毓华都尊重沈意棠的想法。
第二天一大早,军区大院的高音喇叭还没开始放红歌的时候,陆家这边已经热闹起来了。
陆家儿孙多,除了一部分留在京城任职上班,还有一些单位在外地的人。
那些赶不回来的人,则托人带了礼金过来。
陆毓华年纪轻轻,在家里辈分却很高。
大家都敬佩他,还有点害怕他。
所以家里的侄子一大早跑回来帮忙扫雪收拾家里,却没人敢去闹陆毓华的婚。
就连沈意棠一大早起来,都感觉家里人对她的态度友好中带着一点儿尊敬。
搞得她还有点儿不好意思。
“小棠,你和老四先在家里吃了饭,下午点儿的时候,再让他开车带你去部队领结婚证。”陆老爷子穿着崭新的军装,身上还带着勋功章,就这么威风凛凛的坐在沙发上,瞧着神气极了。
能不神气吗?
今天可是他幺子结婚的好日子,娶的还是老爷子满意又喜欢的儿媳妇儿。
老爷子恨不得昭告天下,今天他家里有喜事。
可惜这个年代大环境比较严峻,大喜的好日子,连鞭炮都不能放。
陆老爷子心里还有点儿遗憾。
但转眼一看,沈意棠穿着一件大红色带毛领的防寒服。整个人青春靓丽,又喜气盈盈的模样。
陆老爷子瞬间笑开了怀。
陆容菲带着几个同龄的姐妹,凑到了沈意棠面前,满脸都是惊艳:“小婶,你真好看。”
其中有个小姑娘是在文工团上班,本来一大早带着化妆品过来,想给小婶化点妆的。
可是一看沈意棠这个小婶,长得这么漂亮。
那眉眼如画,唇红齿白的模样,顿时觉得自己这些化妆品都不配上小婶的脸了。
以沈意棠在现代社会熏陶出来的审美来看,她也不想迎合这个时代的审美,在脸蛋儿上画上两坨艳丽的大腮红。
但是人家都好心的带来了化妆品,不用也不是那么回事儿。
于是沈意棠用了眉笔描眉,还拿起一张口红纸抿了抿唇。
等唇上有了颜色,她用指腹蘸取胭脂,轻轻在脸颊上扫了一层薄腮红。
这样既能让自己脸色变得比平时更好,却又不会太夸张。
“小婶,你可真会打扮。”在文工团当文艺兵的小姑娘,一脸羡慕地看着沈意棠。
沈意棠的化妆思路,也让她茅塞顿开。
原来妆还能这么化,化的这样好看呢。
回去她就分享给团里的姐妹们,让大家都学习起来。
“谢谢你的夸奖,你这么漂亮,还愿意借化妆品给我用,我可真高兴。”沈意棠和侄女商业互吹的时候,还塞了个红包在对方手里。
按照她老家的风俗,结婚这天,只要帮了新人的忙,都得给对方发红包。
沈意棠在发红包的时候,也没小气。
很快就和家里的女孩子们打成一片了,毕竟真要算起来,她只是辈分高了点,但是年纪也不大啊。
“行了,你们几个赶紧带着小婶上楼,待会儿你们小叔就要来接新媳妇儿了。”陆老爷子的大女儿,含笑走过来:“小棠,你老家远,老四只能在老爷子这里抢亲,把你娶回去了。”
陆家除了三房,其他人对沈意棠的态度都挺好的。
他们也没觉得老爷子让陆毓华娶沈意棠,有啥不对的。
陆家的人都重情重义,既然和沈家定下了婚约,不管沈家发生了啥事儿,这门婚事都得认。
而且沈意棠的父母可是为国家牺牲的英雄,他们心里应该敬佩对方,而不是嫌弃对方的出身。
哪怕这时候沈意棠的父母身上还背着骂名,但是陆家的人,应该有明辨是非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