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阻止 爆更一万二(3/4)
要不说京城是首都呢,那售货员的见识都比别人多。
说出来的话,都让沈意棠听出了后世商家喜欢搞的‘饥饿营销’和‘独一无二’的那一套话术了。
但售货员真没说谎,这个款式的防寒服,他们百货大楼只拿了两件回来。
也是沈意棠今天凑巧来的早,否则这样时尚的防寒服挂出来,肯定很快就会被人买走。
毕竟首都人生活富裕,相比其他人还在穿劳动布,整天在黑、灰、青三个颜色中打转的人来说。
京城这边的选择更多也更广,好多人也舍得给自己买好衣服穿。
更别说还是展销会上的外贸单,价格虽然比一般的衣服都贵,可是舍得买的人也多呀。
父母给沈意棠留下一千块钱,她走的时候,留了200块钱给沈老太太。
可是谁知道,沈老太太给她收拾行李的时候。
不仅把那200块钱,偷偷塞进了折好的衣服里;还额外多给了沈意棠300块钱。
现在沈意棠身上加起来,一共有一千三百多块钱。
还有一些全国通用的布票和工业票啥的,这都是她父母生前和老太太这些年攒下来的。
穷家富路,沈老太太之所以全给沈意棠装上,就想让沈意棠手里有钱,来了京城不至于太寒酸,让人看不起。
沈意棠琢磨着自己带着钱和票,买一件200左右的防寒服,是完全足够的。
冬天的衣服本来就贵,她和沈国庆带的衣服也太单薄。
除了给自己买结婚用的衣服,她还打算给沈国庆买厚衣服和裤子,最好再给俩人再各买一双防水的皮靴。
京城的冬天,到处都是积雪。
鞋子不防水的话,很容易被融化的雪水打湿,冻脚的很。
“这件衣服我要了。”沈意棠刚要掏钱,就听人抢先开口说。
是在国营饭店见过的李玉芬,她的工作正好是和外宾接洽,所以人也特别时尚。
“这衣服我要了,多少钱?”李玉芬问道。
陆毓华站在沈意棠旁边,看都没看来抢衣服的李玉芬。
他直接把20张大团结和布票放在了柜台上,对售货员说:“包起来。”
沈意棠穿红色好看,又是结婚用的。
再加上陆毓华已经付钱了,沈意棠就不可能把衣服让出去。
面对李玉芬气愤的眼神,沈意棠弯眼一笑,主动拉起陆毓华的手说:“谢谢你呀,毓华,你给我买的衣服我很喜欢。”
气人谁不会啊?
面对李玉芬毫不掩饰的敌意,沈意棠哪能不反击?
忽然被沈意棠牵住手,陆毓华全身紧绷,那手又烫又硬。
烫得沈意棠下意识松开手的时候,尾指不小心刮在了男人滚烫的掌心。
下一秒,沈意棠的手被男人握住;大手炙热、力度有些大。男人手一顿,很快又松开。
如果不是手背上,还残留着男人掌心那滚烫的温度和触感。
沈意棠都有种刚被他握住手,是自己生出的错觉。
她仰头去看男人,百货大楼里的灯光清晰地照亮了男人坚毅冰冷的侧脸。
“不客气。”陆毓华淡淡开口,目光落在小姑娘脸上。
皮肤白得像雪,那脸还没他巴掌大。五官却明艳夺目,带着白色毛领的防寒服衬得她皮肤晶莹剔透。
陆毓华又问:“还要买什么?”
“给国庆买个毡帽和保暖的衣服裤子。”沈意棠说。
陆毓华点了点头,带着沈意棠朝卖帽子的柜台走去。
沈国庆脸颊通红的跟在姐姐身边,嘴角的笑意压都压不住。
他刚才看到姐姐和姐夫牵手啦,牵了手就证明两人感情好,以后姐姐结婚肯定会过得很幸福哒。
沈意棠和陆毓华全程都没多看李玉芬一眼,李玉芬表情变得特别难看,还是倔强地说:“不是有两件吗?另一件我要了。”
“她是不是疯了?”王丽丽躲在角落里,和身边的朋友们惊呼道:“她竟然去抢陆小叔对象的东西?抢不到,还要买同款?”
陆毓华在大院里是站在金字塔顶尖的存在,岁数虽然和他们差不多,但是辈分大,能力强。
这些年更是大部分时间,都代表陆家说话。
所以王丽丽他们这些纨绔子弟,根本不敢招惹陆毓华。
也就李玉芬胆子大,因为自己是陆小叔的高中同学,就敢喜欢陆家小叔。
现在还要抢陆家小叔对象的东西!
刚才售货员说的话,王丽丽他们都听见了。
虽然陆小叔要结婚的消息,来的太突然。
但是一看到漂亮出尘的沈意棠,大家也就释然了,陆小叔如果要娶老婆,肯定是娶沈意棠这样的绝色大美人。
更何况自古以来美人就该嫁英雄,而且能被陆小叔喜欢的女同志,除了漂亮肯定还有其他的优点。
大伙看向沈意棠的眼神里都带着惊艳,但转眼看到李玉芬头铁无比的还想抢东西,他们心里就感到害怕。
倒不是陆毓华会对他们这些小辈做什么。
但是有的人就是气场强大,更何况陆毓华眉眼深邃,冷漠无情,光是站在那里不说话,强悍的气势就足够压迫。
“丽丽,你去把你表姐拽过来。不然得罪了陆小叔,咱们都没好果子吃。”有人对王丽丽说。
王丽丽咽了咽口水,别看她烫头、穿皮衣;还开翻斗摩托车,看起来很酷的样子,但是她的酷是装的。
陆小叔的酷是天生的,她她她……她也害怕清冷严肃、不苟言笑的陆小叔啊。
当然,最后李玉芬也没抢到防寒服。
除了被沈意棠买走的那一件,另一件码子太小,李玉芬实在穿不上。
但她硬要买,被王丽丽劝住了:“表姐,这衣服贵,咱又穿不上,咱别买了呗……”
这件衣服两百多块钱,还要不少布票。
就算是王丽丽他们也觉得贵,而且李玉芬穿起来也不好看,非要和沈意棠比也比不赢啊。
王丽丽他们最后强行把不甘心的李玉芬给拽走了!
“表姐,小叔都要结婚了,咱们就放下吧……”王丽丽劝道。
“那你咋不死心?”李玉芬怼了回去:“陆建华也不喜欢你啊。”
王丽丽心情瞬间就不好了,甩开李玉芬大步朝外走……
另一边,沈意棠给弟弟沈国庆挑了个顶鹿皮小毡帽。里层用的则是灰色兔毛的皮料,带着护耳,暖和又透气。
沈意棠打算付钱的时候,陆毓华早就付好了钱。
售货员还一脸羡慕的对沈意棠说:“你对象对你可真舍得花钱……”
但凡是沈意棠多看一眼的东西,陆毓华就掏钱。
沈意棠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她其实就是单纯的看一看,对于这个年代的东西比较好奇而已。
后来她也不乱看了,怕陆毓华又给她掏钱。
结婚用的东西他们也买好了,沈意棠就打算走。
谁知道陆毓华又带着她去成衣区那边,买了几件打底穿的秋衣和毛衣。
还给沈意棠又买了一双带毛的小皮靴,让她换着穿。
“这些东西,实在太贵了。”沈意棠粗粗一算,他们今天花了七百块钱,在这六七十年代可是一笔巨款了。
陆毓华没说话,而是把存折放进了她手里:“这是我这些年攒的津贴,你拿着,想买什么别心疼钱。”
沈意棠睁圆了眼睛,还没结婚工资就全上交,让她主持家里的财政大权了?
这个做法,可真男人。
俩人本来就是奔着结婚去的,婚期也只有几天了。
所以沈意棠也没推辞,大大方方收下了陆毓华给她的存折。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存折上竟然有五千多块钱。
“你这些年,都不花钱吗?”沈意棠忍不住问道。
“吃住有部队,除了给牺牲的战友家里寄一些钱外,没其他的花处。”陆毓华淡声解释。
沈意棠瞬间笑弯了眼睛,父亲遗书里说的果然不错,陆家人都重情重义。
陆毓华这些年能一直照顾牺牲的战友家里,也证明他是个可靠有担当的男人。
哪怕到了现代社会,这样的男人也值得和他结婚,组建成一个家庭的!
买完东西从百货大楼里出来,沈意棠还去附近的邮电局,给老家拍了封电报。
告诉沈老太太她这个月11号,要和陆毓华结婚的消息。
因为天气太冷,中午陆毓华就带着俩人去东来顺吃羊肉。
没穿越前,沈意棠来京城旅游的时候,也吃过东来顺。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感觉这时候的羊肉更好吃,肉味更足,而且带着一股奶香味。
铜锅炭火清水锅,再配上现切现涮的新鲜羊肉。
夹起来裹着新鲜麻酱吃进嘴里,真是肉嫩味美。在缺少油荤的六七十年代,那可是极致的享受。
沈意棠看沈国庆吃的双眼亮晶晶,不停的对自己竖起大拇指,夸羊肉好吃,就笑着给他涮羊肉。
当然了,陆毓华这个请客的主儿,她也没忘记。
但她不知道陆毓华有没有洁癖。
所以拿了双干净的新筷子给他涮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