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季婕撒了谎。
她并不喜欢秋天。
秋风起, 病来袭。她小时候有鼻炎和哮喘,虽然都不严重,但一换季就开始折磨人,从早到晚不停地咳嗽流鼻涕, 头晕脑胀, 喘不上气来。
家里觉得都是小毛病, 不用给她治,只说这个季节就是这样。她也以为是天气不好, 每年都是自己硬抗过去,只一味地讨厌秋天。
后来定居在城市里,有暖气空调, 有厚衣服, 有二十四小时药房, 她才知道秋天可以过得这么舒适。只要多注意一点,多珍惜自己一点, 四季都可以过得很舒适。
可是那份隐隐约约的讨厌,已经刻在她心底里。
她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为了顶嘴, 居然还能说出“只喜欢秋天”这种话。真叫人老脸一红。
好在霍桢延把她当小孩看, 并不会跟她计较。
仔细想想,他的性格远比表面上看起来更宽容, 仁慈。除了偶尔有一些过度的保护欲, 也没有很大男子主义,跟贺凌风说的不一样,他应该很好找对象才对。
他会喜欢什么样的人?
性格的外在表现形式或许有千万种,但底色一定会是相同的。季婕认为,他选定的另一半,肯定也是个爱家顾家的人。
原文里没有写到霍桢延的婚配。如果真有那么个人, 也不知道出国前她还能不能见到。
真有那么个人的话,来到这种重组好几次的复杂家庭里,应该也很难融入吧。
“霍雨晞说周六有场演出。”霍桢延说,“她的乐队首演。”
“她邀请你了?”季婕一愣,点点头,“那还挺好的。”
霍雨晞原本就不用瞒着他,不用担心表现不佳,会被看扁。
哪怕她把一切都搞砸,霍桢延也只会帮她收拾残局。
“嗯。你是跟她一起去准备,还是等演出开始再去?”
“我没有参与,只是去看演出。”
“好。”霍桢延说,“那周六晚上早点回家,我带你去。”
“……好的。”
季婕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场演出,被邀请的人似乎只有她和霍桢延两个。
段飞红两口子又玩了一趟回家,全家人在餐桌上短暂地聚齐。她爱笑,偶尔笑声会很浮夸,但也很热闹,透出稀缺的蓬勃生命力。
霍锦阁跟这么有能量的老婆在一块儿,整个人也神采奕奕的,把孩子们的学习呀交友呀挨个问了一遍,又提到暑假的夏校行程。
贺凌风有点闷闷不乐,因为他没有申到她们去的那个大学的补录批次。
“小风可以去别的夏令营嘛,也有其它好玩的地方。”霍锦阁说,“或者跟我们一起去瑞士度假,夏天卢塞恩山区里还是很凉快的。”
“是哦,”段飞红欣然附和,“欧洲的度假小镇里有很多家庭旅行,每家都好几个孩子。诶呀那些小女孩们都好阳光好漂亮的,你们年纪差不多。”
贺凌风郁闷地摇了摇头。他心里已经有一个好阳光好漂亮的女孩,可惜他自己不争气,没能跟上人家的脚步。
“我吃好了。”霍雨晞率先起身离开,“晚上跟同学约了一起玩,先走了,你们慢慢吃。”
霍锦阁有些担心地看着她,由于前些天发生的事情,欲言又止。
但再看大儿子气定神闲的模样,又觉得应该没什么事,继续跟老婆讨论旅行去了。
季婕安静地吃自己的晚饭。
晚上九点,她悄悄下楼,来到后院。霍桢延靠在车边等她。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从后门偷偷摸摸地走。大概是怕其他人发现自己没被邀请,会失落吧。
但这样就像……偷情?私奔?
怎么没一个好词,她摇摇头赶紧丢掉。
今夜的风是温的。她穿着露肩的长袖t恤,霍桢延也没说什么,只看着她问了句,“腰上是什么?”
他竟然还关心她的穿搭。季婕老实回答,“Dawn的应援物料。”
是乐队自己设计的,一条黑白印花的丝巾,花纹里藏着乐队的名字。可以绑在头上当头巾,可以当抹胸穿,酷酷的,但她不会弄也怕掉,就把它系在牛仔裤上,垂落大腿一侧当个装饰。
霍桢延点了点头,又说,“我怎么没有?”
“……”我天呢。
季婕想,也是很努力地想要融入年轻人了。
“那给你吧。”她解下丝巾,慷慨地递过来。“我包里还有一只乐队发夹。”
霍桢延迟疑地接过,显然对这种装饰品的使用方法感到陌生,“我该怎么戴?”
季婕观察并思考对策,少顷又将丝巾从他手中抽出来。他下意识地勾起手指,丝滑的面料像水一样从指缝溜走。
“这样吧。”她把丝巾折成三角,帮他绑在手臂上围,“这样也可以看到。”
霍桢延今天穿着短袖,滑溜溜的丝巾直接包裹在皮肤上,还有手指轻轻碰触的温度。柔软的发香丝丝缕缕地萦绕。
他别开了头。
“紧吗?”季婕抬眼问他。演出一时半会儿结束不了,勒得久了会影响血液循环。
“刚好。”
霍桢延抬起胳膊看了看,像西部牛仔的风格。
她们喜欢的乐队是这种风格?
季婕点点头上了车,关好门,安全带自动递送。她一边拉下安全带,一边又怕他支持妹妹心切,提醒道,“勒的话就拿下来。我可以重新给你系。”
“知道了。”他笑道,“怎么把我当小孩?”
“……”
哼。
季婕觉得他不领情,不跟他说话了,拉下镜子给自己戴发夹。很简洁的款式,黑色碎钻拼出D-A-W-N的大写字母。
拿在手里也觉得很酷的,但可能是钻太闪了,实际她戴起来有种富家千金感。
好看。她一会儿一瞥镜子,偷偷照了一路,虚荣心得到满足。
霍桢延一会儿一瞥她偷照镜子,也看得很满足。
开场前二十分钟。季婕到后台来探班,给即将登场的主唱加油打气。
主唱正在穿靴子,穿着黑色背心和工装裤,长发连同刘海一起辫成蝎尾,涂了暗色的口红,帅得没边了。起身给她一个拥抱,又扳起她的脸蛋打量,选好位置歪头印上一个唇印。
“这是主唱的标记。”
化妆间里响起一阵口哨声,吉他手还给即兴配了段和弦。林疏也坐在角落里,望着她们腼腆地笑。
季婕被围观得有点不好意思了,朝他挥挥手,“加油Willow!Dawn加油。”
回到台前,观众池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靠前的位置没有坐席,大家都站着跟随音乐摇摆。狂欢的气氛里,霍桢延帮她拿着饮料,“见到她了?怎么样。”
“嗯,状态很好。”季婕接过饮料一口气喝了半杯,不知怎么很紧张。好像即将上台的人是她。
紧张得像她大学时第一次做期末汇报,在课堂上讲ppt,全程都声音发抖,劈叉好几回。
后来讲得多了慢慢熟练了,也能做到面不改色,但她还是保留着每次上台都先预想最差情况的习惯。当然,仅限于她自己。
她希望今晚演出顺利,希望不要有意外发生。
主持人暖场报幕。在全场的欢呼声里,干冰烟雾弥漫,四人乐队上场。
霍雨晞走在最前面上台,神态平和,看起来自信又明媚。鼓点先响了起来,每一下都精确又从容,给整首歌的节奏奠定基石。
键盘和吉他配合进入,时机堪称完美,协力为她的歌声铺垫。
快到她了。霍雨晞抬手握住麦克风,准备进歌,袖子上的流苏忽然被乐器架勾住。
到底是初次上台,缺乏临场经验,她脸色一沉,用力扯了两下都没能扯出胳膊,扯得麦架摇晃。
舞台下近处的观众也看到这个小插曲。季婕整颗心都提了起来。
节奏还在推进。霍雨晞又试了一次,心里着急时,余光忽然瞥到台下,那张皱成一团的小脸。
然后是她旁边高出一截的男人。
霍桢延脸上看不出任何焦急的色彩,表情很淡,眼神很定。
他手臂上缠的什么东西?
霍雨晞蓦地很想笑,干脆地换手取下麦克风,脱掉外套,连着麦架一把推倒,丢弃没用的枷锁。只穿着那件黑色背心,露出精炼的手臂线条。
她举高麦克风,动作刚好卡住前奏的最后一个节拍。明亮干爽的摇滚嗓,唱出第一句——
“Kill that butterfly!”
全场沸腾的尖叫加入,成为她歌声伴奏的一部分。
季婕的心跟着她的歌声起伏,绽开一朵烟花。
太好听了,比彩排时的任何一次都精彩。她已经找到了作为主唱和dawn风格融合的最优解。
Dawn连演三首新歌,每一首都在将气氛推向新的高潮。霍雨晞的表现也肉眼可见地进步着,越来越松弛自如,间奏时走到舞台最前缘来,弯腰和观众击掌。
拥挤的前排,大家争先恐后地朝她伸出手,期待着主唱的青睐。
“要吗?”霍桢延问。
太吵了,季婕还没听清楚,一双滚烫的大手已经握住她的腰,把她稳稳地托举起来。她不自觉地伸出胳膊。
“啪!”
霍雨晞精准地捕捉到她,大力地击掌,还给了她一个额外的飞吻。
“哇哦哦哦——”她身边的陌生女孩已经沦陷在主唱的魅力里,“太燃了吧!Dawn什么时候多了个这么带劲的姑娘,你们认识吗?她刚刚亲你诶!”
“……”
季婕被放下来,双脚着地,骄傲地介绍,“她是Lucia,是乐队新主唱。”
“Lucia?在拉丁语里是光明的意思,怪不得跟dawn很合拍啊。”路人女孩已被圈粉,“下一场我必须拉姐妹来看!!”
霍桢延笑着听完她们讲话,忽然带头,“Lucia!”
激动的乐队迷立刻响应,整个live house回荡着她的名字。
“Lucia!”
“Lucia!”
霍雨晞在台上大笑,唱完一句的空档,指了指他。
霍桢延举高手臂,啪地和主唱击掌。爽快又响亮。
季婕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笑的,有感觉的时候脸已经好酸。
她看着霍桢延望向妹妹的眼神。那其中的骄傲,信任,疼惜,都让她感同身受。
气氛最顶点,机器砰的一声发射,彩带漫天飞舞,折射出令人眩晕的光芒。
季婕忽然抽离,愣愣地看着这个热闹得梦幻,幸福得不真实的世界。
袭击她的是一阵汹涌的渴望。
平稳的心被倾覆,被吞没。
好快乐……
好想逃。
Dawn最后一首歌结束,换了乐队上场。
季婕沉默地转身,却不是往后台走,而是往离开的出口方向。
霍桢延察觉异样,拨开熙熙攘攘的人群跟了出来。看到她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垂着脑袋,手里喝完的饮料纸杯被捏得很扁。
“怎么忽然不高兴了?”霍桢延在她面前蹲下来,看到她的发卡有点歪,摇摇欲坠想往下掉。
“没听够?回家让她再给你唱一首。”
她缓慢地抬起头。看清她脸上的表情,霍桢延的笑意也消失了,“是哪里不舒服么?”
“我想去学校住宿舍。”季婕说。
她再不走,就真的走不了了。
作者有话说:
掐指一算,今晚有加更~
依旧是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