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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夫人只想鸡娃 第113章

嘟嘟醋头 · 穿越小说 · 844.34KB · 2026-06-29 19:28:31

第113章

  确定大家已经听清楚后, 程菀拿出五根竹签开始抽签,签最长便第一个挑选——

  其实五块地无论是面积、肥力或其他方面,皆相同无异,可对于这个年纪的孩童而言, 被平等对待和自主选择的权利, 是无比重要的, 程菀宁可麻烦些, 也选择孩子们。

  这个时候,五个小组长不同的性格特征又一次表露无疑。

  第一个选的是戚逢骁, 他拽着最长的竹签趾高气昂, 仿佛自己此时抽中了第一,日后必定就能拿下全部胜利一般。

  先是认真的围着五块土地都走了一圈, 而后看都没看其他组员一眼,便将竹签插在了最东边的那块地里。

  第二是夏侯毅,他同样高傲好胜,但他对于自己看得起的人, 是十分信赖的,所以他先是询问了束哥儿的意见, 接着又和周尧商量几句,才定下选择。

  第三是束哥儿,他相信母亲, 加上这一整块地都是他们去岁一同打理的,确实没什么区别。可队伍中的新生却不知道这一点, 因此他先同所有人说明,确定组员们都明白且赞同后,才插下竹签。

  第四是俞朝盛,他倒是知道同组员们商量, 但不论谁说什么,他都觉得有道理,最后纠结不已,小脸皱成了包子。

  纪行这次可是打定主意要拿下第一,定要胜过所有人,尤其是戚逢骁这个叛徒,他干劲十足哪知抽中了最短的竹签,现在见俞朝盛像小肉球一样扭来扭去的,更加烦躁不已,大喊道:“磨磨唧唧的,你不选我就选了。”

  俞朝盛实在没法子了,胡乱指了个:“我就这个。”

  纪行冷哼一声,站在了最后一块地上。

  见他们终于折腾完了,程菀才开口:“既然选定了,自此,这片土地便是诸位的起步资产、立身之本,你们往后便要如同真正的农户般,躬身播种,悉心照拂,从春日播种下第一棵秧苗,到秋日丰收之时,且看最后谁能粮谷满仓,收获满满。”

  话音落下,所有学生连带着原本还各种不情愿的新生们,不由都呼吸急促起来,眼里满是雀跃与期盼。

  这便是从“过客”到“主人”意识的转变。

  最初大家只当耕作种田是老师布置的任务,既累,又没有实打实的好处,他们为何要为了老师和学校劳作?

  可现在,这里变成了他们的所有物,不论做什么,那都是为了自己打拼,又有谁不希望亲手将自己的东西,打造的欣欣向荣,越变越好,超越其他人,获得满满的成就感呢?

  且他们身为孩童,无论家境如何,先前是从未受到这般对待与重视的,这令大家感觉老师已经将他们视作可靠的大人般,给予重任。

  小时候不知道成人世界有多难,最大的愿望便是能快些长大,觉得这样就能当家做主,再没有人管着自己了,如今心愿终于成真,还不是小打小闹,是真的拥有一块地和一家店,无人能拒绝这种诱惑。

  见此,程若也双眸发亮,赶紧掏出学生观察手记,唰唰写上新的一行字:要培养学生的主事之心,这样便能令他们事事尽心,主动担责。

  但写完,看了眼只是在傻乐,甚至好些已经在期待定要将手中的产业做大做强,好吞并其他人,成为清北一霸的孩子们,程若又迟疑了。

  大家似是完全没意识到耕作与经营店铺的难处,如此这般,等到困难来临时,真能承担起那一份责任吗?

  程若思索再三,还是在笔记最后一句话旁,打了个大大的问号。

  她在忙着纪录笔记,学生们忙着兴奋,至于冯庄头及一众佃户,现下已经面如死灰了。

  原以为去岁夫人那般折腾,便已经是荒唐至极了,哪知现在还能更过分——竟然直接将这一大片地全交给一群毛头孩子,这、这简直就是胡作非为!

  冯庄头愤懑不已,当程菀组织孩子们开始领取农具时,他憋了又憋,还是忍不住道:“夫人,眼下正是下麦种的紧要关头,半分都耽误不得,让这群孩子来折腾,就怕误了农时,还糟蹋地和粮食啊!”

  之前在田埂上种那么多杂草,还浪费肥料便算了,一年到头最关键的时候,这若是耽误了,那便是颗粒无收了,冯庄头知道自己曾经劝说过数次都无用,还同夫人签订了契书,但他还是忍不住再次哀求出声。

  他不知道新生的身份,还以为大家同去岁一样,都是些家境微寒的孩童,所以也没特意压下声音,以至于原本摩拳擦掌,只等着大显身手的戚逢骁等人当即不乐意了起来。

  他们还没开始呢,这人便出来泼凉水,这同在家中总是说他们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爹娘又有何区别?

  程菀:“年纪小不代表本事浅,况且寻常农家孩童,谁不是小小年纪便开始下地干活?”

  冯庄头想说这如何能一样,但瞥了眼夫人的脸色,最终只能梗着脖子将话语咽了回去。

  进了二月,种小麦分为好几个步骤,首先要用发酵的淘米水混合蚕粪水,亦或是寻常河水浸种,两到三天后,再将泡饱水的种子装入粗布袋种,盖好,放进屋内温度较高处,捂上三天左右,等到麦种冒出嫩芽尖时,便立刻下地种植,在此之前,则需要先整地。

  程菀原想让学生们从最初的浸种开始,可现在的麦种,那便是庄户人的命根,发芽这一步若是出了任何差错,那便是血本无归,冯庄头万般不能同意,她便也不强迫,只让农户浸种时,让大家在一旁学习观摩便好。

  农庄有三百亩地,需要的麦种太多,需要分批次泡种,正好让孩子们分组围观。

  当佃户将层层遮盖的瓦缸揭开时,孩子们见盖的那般严实,原以为里面是什么宝贝,忙踮脚探头,可当气味袭来的那一刻,全都险些被熏得吐出来。

  尤其是戚逢骁等人,飞速往后退,大喊:“这是什么恶心人的东西!”

  “这是最金贵的蚕粪水,早早便沤了半个月的。”

  佃户这话一出,孩子们脸上的嫌弃更明显了,恨不得直接退开十万八千里,原本还拥挤不堪的水缸边,当即隔出一大块真空地带来。

  佃户瞧此,讽刺的摇了摇头,这般做派,还说什么种地?

  程菀将俨哥儿带在身边,给了小皇子一个数草的任务。

  防风墙经过一个冬日的生长,已经十分茂盛了,寒风一吹,低矮的苜蓿便会随风摆动,放在任何人身上,都没有耐心继续下去,但俨哥儿专注极了。

  即便数着数着被风吹乱,他也不生气,只是伸出手指,从头开始。

  程菀看看他,又看了看孩子们,不由道:“你们离这么远,还如何学习?”

  大家信誓旦旦:“反正也不用我们做这些,而且太臭了,待会儿真正要动手时再认真学便好。”

  程菀笑了笑,却没说多说什么。

  束哥儿也不喜这些,正当他准备往后躲时,却见一旁的铁牛等人往前走了好几步,面对那旁人避不可及的粪水,脸上却满是怀念,囔囔出声:“这水一看就知很好,从前我爹最知晓做这些了,村里好些人都会请他去帮忙呢。”

  他这话无疑也勾起了其他水灾孤儿的回忆,跟着点头道:“我娘也是,她收的蚕沙极好……”

  束哥儿脚步一顿,往前走了几步,问道:“蚕沙是什么呀?”

  见小郎君有兴趣,铁牛等人连忙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了起来:“就是蚕粪和吃剩的桑叶,每日将蚕挪走时,底下能发现许多呢,得熬一季的蚕,才能供出这么一缸水……”

  大家嘴角带笑,说的仔细极了,与其说在回答小郎君的问题,却更像是在回忆被大水冲垮家园前,同爹娘在一起劳作的日日夜夜。

  束哥儿听着那凝聚着汗水的点点滴滴,目光再落到水缸上时,便忍不住靠的更近些,静静看着佃户将麦种浸入粪水中,一粒粒种子缓缓沉入缸底,水光摇曳间,散发的不再是刺鼻的臭味,而是丰收的希冀。

  等到麦种浸泡完成,便要领农具,正式开始耕地了。

  景朝农具已算较为发达了,锄头、曲辕犁、筒车这些都有,但最贵重的,还是耕牛,如今基本是五十亩一头牛的标准,程菀田庄上共有六头牛,按理说一个小组分得一头是刚好的。

  但田庄共有三百亩地,分到各小组手中的,只是程菀去年带着学生们建造了防风墙的这一块。

  再加上春小麦种植必须抢,一旦错过眼下这最佳时期,随之而来的大风干旱或虫灾都会导致粮食减产,所以一早冯庄头便同程菀说过,田庄里的牛要先紧着佃户们来。

  说到底,还是他不信任程菀和孩子们,哪怕这块地废了,却不能拿整个庄子去冒险。

  没有牛,想要翻地,只能靠人力硬翻,也就是如今最常见的踏犁,这个库房倒是有许多,不至于还不到人手一份,但可以大家轮换着来,若是勤快些,四五个人便能顶半头牛。

  程菀觉得没牛反倒更好些,大家现下虽肯乖乖吃饭,但那只是单纯饿狠了,一旦回到家,继续过上那种锦衣玉食的生活,铺张浪费的坏习性又会冒出头来。

  只有教孩子们真正意识到粮食有多难得,才能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

  所以她先请佃户为每个小组示范一番,确定大家学会后,便扬声道:“今日的任务便是各个小组耕完自己的地,切记,定要按照标准来,完成后就来寻我,经过我检验确实可行的才算顺利过关。”

  “事不宜迟,开始吧。”

  程菀一声令下,五个小组都热火朝天的开始干活。

  最初,所有人都很积极,既想要赶快完成任务,拿下第一,也为了让方才看轻他们的冯庄头和佃户们刮目相看。

  穿的圆滚滚的小萝卜头们抓着踏犁,又是踩又是蹬的,埋头劳作,看上去确实还挺像样子,但才过去不到三分钟,就出问题了。

  “我不行了,你来吧。”俞朝盛呼哧带喘的,手脚都在发抖,他觉得自己简直要断气了。

  排在他身后的孩子很想说:不是说好了一个人踩一百次再换下一个吗?可你这三十次都不到呢……但一想到俞朝盛的身份,还是什么都没说,老老实实将农具接了过来。

  戚逢骁和纪行最初见此,还在幸灾乐祸,心想俞朝盛整日除了吃便是睡,才开始多久啊,就废成这样了,绝对不可能赢。

  至于谢束,年纪太小,估计也坚持不下去,只有夏侯毅还算有点威胁罢了。

  三个最高壮的组长对视一眼,空气中满是火药味。

  束哥儿也确实是坚持不住了,他从未想过在佃户手中那般简单的动作,只有自己亲身上阵时,才知晓有多累。他额间热汗涔涔,小脸也开始发白了,魏志远连忙跑过来:“束哥儿你别弄了,我来替你。”

  “这好累的,你帮了我,自己就踩不满一百次了。”

  魏志远不放在心上:“我要是累了,就再换下一个呗。”

  束哥儿却摇了摇头,他永远记得母亲说的,不论是管学校还是管家,纪律都是很重要的,先前说好了每人一百次的,若是他累了就换魏志远,魏志远累了就换下一个,那谁都不愿意多干活,便都能装累了。

  他想了想,将所有人再次聚集在一起,“我方才试过了,最多六十次便喘不上气来了,接下来咱们就按这个标准来,可以吗?”

  虽然数量减少,但大家依旧是公平的,自然无人反对。

  在束哥儿开会时,夏侯毅等人的体力也告罄了,无一例外都选择了俞朝盛的做法,立即停下来换下一个人上,若是再累了,便再轮换。

  束哥儿考虑到的问题,他们自然也能想到,于是,当几人缓过气后,便来到正在干活的孩子面前开始监督,夏侯毅甚至放言:“我的眼睛最准,谁是真累谁的装的,一瞧便知,若是被我发现有人偷懒……”

  说完,重重哼了两声。

  俞朝盛倒是比三人要体贴不少,不仅监督,发现有小组员累了,还会让人帮忙拿水。

  “姐姐,你觉得会有孩子偷懒吗?”

  众老师虽一言不发,却将大家的所作所为尽收眼底,程若自然觉得束哥儿的做法更好些,但其他人那样,似乎也没什么问题。

  毕竟这只是干活罢了,只要能将任务完成的又快又好,用什么法子并不重要。

  程菀摇头:“会偷懒的人很少,但我认为这样不行。”

  为什么很少会有孩子偷懒?是因为这些小组长身份不一般。

  小组员中,那些身份不及他们的嫡庶子们,一早被父亲嘱咐过要尽力讨好,而老生们自然也有许多在知道他们的家世后,不敢得罪,甚至有意奉承的。

  人的本能便是慕强慕优,哪怕是孩子,只要懂得人情世故,绝大部分都会如此选择,这本无可指摘。

  但大家捧得太过,就会令那些家境好的学生变本加厉,届时,大家不再是互帮互助的同窗,而成了“少爷和长工”,就像膳堂里发生过那些事一样。

  可学生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老师可以引导,却绝对不能插手,程菀希望利用这次机会,将这种歪风邪气引上正轨。

  很快,程若发现,姐姐又一次猜对了——

  大家一开始只是单纯干活,可当钟睿哪怕累到四肢发软,小脸涨得通红,喘得直不起腰,也硬是咬牙坚持着将一百次犁踩完后,戚逢骁惊呼道:

  “甚好!你做的太好了!你可是咱们所有人里头第一个踩完的!”

  戚逢骁毫不掩饰的大声夸赞,钟睿此时虽然连脚都提不起来了,但高兴的两眼亮晶晶的,等挪到田埂上坐下时,仍雀跃不已:戚小郎君这般夸赞他了,定然是将他当成好友了!

  正想着,突然有人戳了戳他的背,钟睿回过头,顾书云递给他一个水壶:“这是小郎君让我给你的,说你方才太劳累,会脱力,喝些加了盐的水能好点。”

  太累时喝些盐水还是束哥儿在母亲那学来的,刚刚他见大家太辛苦了,就去冯庄头家中借了些盐,给小组员们都准备了些。

  钟睿怔愣着接过水壶,不由朝束哥儿的方向望去,只见那道小背影正忙着同自己的组员交流,似乎从未往这边看过一眼。

  但当他累的口干舌燥,没力气起身时,也只有小郎君记得为自己送来一口水,就像那日在膳堂夹到自己碗中的肉一样。

  水中加了盐,分明很咸,钟睿却感觉心中比喝了蜜还要甜,笑道:“谢谢小郎君,也多谢你,待会儿我们小组忙完了,我就去帮你们。”

  顾书云原本不想多说什么的,但听见钟睿是个知晓感恩的,还是在他身旁蹲下,小声道:“你莫不是痴了?何苦这般讨好戚逢骁,累成这样,旁人可不像你。”

  顾书云也是庶女,可她从未想过要讨好那些天之骄子,因为从她记事时,姨娘得空便在她耳边唠叨,说女子读书无用,寻个得势的夫家才是正当。

  她厌透了这些话,比起那些高高在上的世家子弟,她更愿意同班上那些家境一般,可至少待人随和真诚的同学相处。所以她真不懂为何钟睿要那么傻乎乎的。

  听到她这么直白的话,钟睿也不生气,只是原本的笑容转为黯淡,“因为我姨娘她生了病,要花好多银钱,嫡母不肯,父亲说若是我能讨得戚小郎君的欢心,他在军营便能升职,届时俸禄多了,就有银子给姨娘看病了。”

  顾书云愣住,忙道:“对、对不住,我不知晓这些事,我不是故意的……”

  钟睿又乐呵呵笑了起来:“无事的,现在戚小郎君已经将我当好朋友了,父亲肯定会满意的。”

  可他话音刚落,戚逢骁激动的声音再一次响起,顾书云和钟睿抬头望去,原来在他们交谈间隙,有人踩了一百一十次,当即将钟睿比了下去。

  钟睿的笑容消失了。

  从此开始,便陷入了一种怪圈,为了得到组长们的夸赞,后面的组员开始一个比一个卖力,虽说不是所有人都有那个体力,可无一例外,都是累到快要虚脱才肯放弃。

  “这样下去可不行。”程若皱眉,想上去阻止,程菀拉住了她:“拦得住一时,还能一直拦住?这样,你按我说的去做……”

  纵使每个小组都有好几十人,但很快,一轮便轮完了,农具再一次回到了几位小组长手中。

  想起此时不仅是任务更是比赛,若不快些干完,别说吞并其他小组的资产了,自己很可能连一张纸币都得不到,大家再累,也还是咬牙继续开干。

  踏犁是官府推广的“人力代牛”,效率高也意味着人会和老黄牛一般累,首先要将踏犁底端的铁铧狠狠踩进土壤里,而后用力扳手柄,这样才能翻起一整块土。

  其实将一大片田地划分成五块,面积并不算大,可犁地不是一趟便能成的,至少要先犁三遍,再用耙子将土耙成细粉状,这便又是三四回。

  一趟又一趟,仿佛看不到尽头般,戚逢骁等人从来没这么累过。

  豆大的汗珠沿着脸庞滑落,气喘如牛,腰酸背痛,周身筋骨酸麻胀痛……可他们甚至连所有任务的一半都未完成。

  往日他们自诩身强体壮,打过几次架,跑过几次马,便认为自己十分了不得。

  就算不读书,可家境好,武力更好,要什么有什么,只要等年纪再大些,定能奔赴战场,建功立业,一切都唾手可得,别说师长父母,甚至连天王老子都不放在眼里。

  但此时躬身于田间,只是一片土地,一个踏犁,便能让他们累成这般,昔日引以为傲的能耐,现下荡然无存,若是有朝一日投身军营,就他们这样,真的能击退外敌,保家卫国吗?

  周遭陡然安静下来,看着自己颤抖不已,连两百次踩犁都未完成,却已经磨成水泡的双手,往日年少气盛,天不怕地不怕的世家公子们,低垂着脑袋,似在思索些什么。

  束哥儿也在认真思考,可他想的不是自己的未来,而是眼下的任务。

  他知道自己和组员们都已十分努力,在母亲规定的时间内,定是能将地耕完的,可若想拿下第一名,以这个速度应当是不够的。

  旁人都想当第一,束哥儿自然也是,特别是魏志远和其他好多同学,都是因为信任他,才会在抽签那日换到他的小组里来,他决不能让同学们失望。

  那么,如何才能增大赢面呢?

  父亲上课时说过,战场上,当人数和能力不够时,便要用计谋,且这个计谋不仅是针对敌方,还要为自己拉来盟友。

  束哥儿停下动作,开始左右张望,直到瞧见不远处的一道身影,当即眼前一亮:“魏志远,你快来!”

  将踏犁交给魏志远,束哥儿带着翠翠铁牛往前跑,现在大家都是竞争状态,彼此的一言一行自然会多加关注,发现束哥儿突然离开,其他小组成员立即通知自己的组长。

  “他们去做什么了?”夏侯毅眯眼一瞧,当即反应过来,“是牛,束哥儿去借耕牛了。周尧,快,咱们也去!”

  束哥儿早就知道其他人也会跟着行动,所以才特意带上翠翠铁牛,方才浸种时他便看出来了,比起他们,佃户们对铁牛等人的态度要好上许多,让他们出马,能借来耕牛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但佃户对他们的不喜,却大大超出了束哥儿的预料,看在程菀的面子上,佃户们不会多说什么,借耕牛一事,那定然是不行的,而且庄头早就同夫人说好了,不会耽误他们耕种的时间,如何又能反悔?

  “我们那的田地不大,片刻便能耕完,劳烦将耕牛借我们一用吧?”束哥儿再一次哀求出声,依旧被拒绝了。

  铁牛道:“不如咱们直接去找夫人?”

  “不行,这是比试。况且现在田地是我们自己的资产,我们得自己承担责任。”束哥儿突然想到了冯二郎,也就是冯庄头的儿子。

  因为束哥儿同他交好,方才去库房领农具时,冯二郎特意为他选了个最为趁手的,束哥儿问他为何这般懂,冯二郎说他七岁便在田间干活了,踏犁踩的同其他大人一般好。

  可现在田间只有驱赶耕牛的老农,冯二郎和其他佃户家人皆不在此,若是能请到熟手帮忙,哪怕只是一两人,速度也能大大提升。

  束哥儿三人又马不停蹄的往冯庄头家跑去,冯二郎确实在家,只是他并非空闲,而是与几个弟妹在一起包蚕。

  “今岁天暖的比往年要快,我爹说桑芽还未冒,这些蚕种便快要孵化了,所以要用棉絮包起来,一直到等桑长出叶子了才行,不然都得饿死的。”

  京郊大多养蚕,且许多农户皆是养蚕大户,为了忙活这事,大家也抽不出空去田里了,反正有牛,人在不在没太多影响。

  冯二郎很抱歉,这些蚕是他们全家的身家性命,他不能离开,束哥儿却道:“二郎,要不我们交换吧?”

  给蚕裹棉絮倒不复杂,也不是体力活,就是很繁琐,束哥儿想起小组内有许多力气较小的同学,犁地实在太勉强,正好能来做这些,那么冯二郎便可抽空帮帮他们了。

  “你放心,我们的地不大,但是人手有许多,等地犁完后,所有人都会一起来帮你裹蚕!”

  “我得问问我娘。”冯二郎跑进屋里,很快又笑着冲了出来,“我娘同意了,我和三郎四郎同你们一起去。”

  “太好啦!谢谢你二郎!”束哥儿笑出一口小白牙。

  当冯二郎已经来到田间时,其他小组还在不同的佃户家中借人。

  比起其他人,戚逢骁算是行动的最迟了,他心急如焚,好不容易寻到地点,里头那郎君也答应了,但却要他们先试试,若是手上功夫不过关,他便不会去。

  “行,那你赶快拿来吧。”戚逢骁忙催促道。

  “在屋子里呢,你们同我一起进来吧,外头有风,蚕会冻死的。”少年身旁的小娘子开口道。

  说实在话,戚逢骁肯定是不想进去的。

  脚下的泥土混着鸡粪,鼻尖满是一股牲畜与柴草混合的土腥味,眼前的茅屋低矮逼仄,内里更是昏沉幽暗……可时间紧迫,他只好猛吸了口气,强忍住不适往里走去。

  甫一进门,却惊讶了,屋里虽说依旧寒酸,但墙上挂着红布头,桌上放着红蜡烛,就连案头也贴了有些粗拙的红喜字,一瞧便知是要办喜事。

  办喜事倒没什么,可是在这种地方吗?

  戚逢骁同爹娘赴过好几次喜宴,无不张灯结彩,富丽堂皇,在他看来,成婚乃是人生一大重事,从未想象到会在这种环境中完成。

  他沉吟间,那小娘子已经打开了箱笼,原是打算拿棉絮的,但戚逢骁却先注意到了最上头那一块手帕,流光莹润,与这间破旧简陋的屋子截然不同。

  戚逢骁不懂女红之事,但他平日里穿着,哪怕足衣皆是这种面料,所以一眼瞧出那是丝绸。

  他想着玩笑几句,这些人帮忙会更上心,便道:“你们年年养蚕,看来丝绸衣物也是不缺的。”

  那小娘子笑道:“郎君莫不是在说笑,哪有养蚕人能穿上丝绸衣物?那是因我明日便要出嫁,娘养了一季的蚕好容易才换来一块手帕呢。”

  富贵郎君天真不知苦的笑容霎时凝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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