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7章
乔红秀笑容僵住,察觉到众人兴致勃勃的眼神,她眼圈渐渐红了。
“婶娘,我是配不上大志,可感情是不讲道理的,您为何……”
“有自知之明就好。”楚云梨打断她,“我不让我儿子娶你,不是因为你是带仨孩子的寡妇,是单纯看不上你的品性。”
语罢,也不跟她纠缠,扬长而去。
这个乔红秀很有几分能力,当着众人的面跟她掰扯,完全说不清楚。
曹芬芳守寡十多年,每天起早贪黑干活养活儿女,她在厨房干的是洗碗的活计,平时很少与人交谈,十几年都是这么过来的,日子一久,嘴皮子不够利索。
乔红秀几次在人前表示出非君不嫁,还求她成全,一副曹芬芳棒打鸳鸯害他们一双有情人不能在一起的模样。
曹芬芳节节败退,加上几次给儿子相看都没能成,半年后也服了软。
廖大志名声很是不堪,没有姑娘在愿意与之相看,曹芬芳甚至还拜托村里的媒人帮忙……确实有些村里的人家想要与城里的人结亲,进而不那么在乎男方的名声。
结果,还是不成,又有廖大志跪地请求。
曹芬芳终究是点了头。
她这边点头了,就等着两个年轻人约定好上门提亲的日子,而这个时候,乔红秀婆婆白杨氏开始作妖,寻死觅活地不让儿媳妇改嫁。
前前后后折腾了一年,乔红秀的婆婆也服了软,点头答应了这门婚事。但条件是廖大志得住到他们家。
曹芬芳只有这一个儿子,当年她和廖父感情不错,虽说两人没能白头到老,但她心里一直惦记着自己男人,也正是因为二人的感情深,即便守寡后有不少人上门提亲,她还是都拒绝了。
她愿意让儿子娶一个寡妇,已经是退让了许多,绝对不会答应让儿子去给人做上门女婿,即便是生下的孩子姓廖,那也不成。
她不答应,廖大志这时已经后悔与乔红秀折腾这么多年,想要回头再娶,已经不成了,乔红秀不答应……就在两家长辈你不答应我不答应的这两年之中,两人已经背着众人有了夫妻之实。
最后,曹芬芳不舍得让儿子孤独终老,还是答应了让儿子去白家,可这时候,乔红秀大的儿子已经八岁,说什么也不肯接受廖大志这个爹。
总之,接下来的几年里,曹芬芳没有过过一天的消停日子,但凡在家里提及乔红秀,都是又吵又闹,又怨又恨。
一直到十多年后,乔红秀的两个儿子先后成亲,女儿也嫁了人,她才嫁到了廖家。
彼时廖大志都已经三十有五,乔红秀比他大三岁,还挺积极地准备生孩子,喝了不少苦药汤子,期间不能劳累,整日不干活,各种歇着,还各种挑剔。
折腾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才有了孩子,曹芬芳心力交瘁,好歹儿子有了后,她百年之后对男人也算有了交代,特别精心地伺候儿媳妇。
每日荤素搭配,想方设法给乔红秀准备好吃的……彼时曹芬芳已经五十多岁,头发都白了大半。好在廖大志闹归闹,手艺没落下,赚的银子够养家糊口。
伺候了一年多,孩子落了地,是个七斤重的小子。
结果,洗三那日,乔红秀悄悄抱着孩子去了对面的院子,曹芬芳母子俩只觉得一头雾水,还以为是哪里伺候得不好,曹芬芳念及儿媳在坐月子,即便觉得自己没错,还是给乔红秀道了歉。
即便是道歉,被乔红秀两个儿子儿媳羞辱了一通,还是没能接回人。
隔了一日,有花轿登了白家的门,乔红秀抱着孩子上了花轿,说是去了内城。
白家那老婆子这时候跳出来,说孩子不是廖家的种,让廖大志不要再闹。否则,会被人教训。
廖大志付出这么多,为了乔红秀和母亲对抗多年,自然不肯甘休,背着曹芬芳找上门,想要亲自问一问乔红秀。
去一趟回来,就跟被霜打了的茄子似的,颓废了小半年才重新打起精神。这时候的廖大志已经开始带徒弟,某一日去徒弟家里喝酒,被人打到半死。
那是冬日,廖大志受了重伤,又冻了半宿,早上才有人发现他躺在路旁,好心送到了医馆。
曹芬芳得到消息赶过去,从大夫口中得知,廖大志双腿受伤很严重,下半辈子大概要瘫在床上。
她当场昏死了过去。但又很快振作起来,她还得照顾儿子呢。
结果,廖大志不肯拖累母亲,特意把人支走后,自己割破了手腕,还将手放到了盆里。
他再站不起来,活着也是母亲的拖累。他知道母亲坚强,他没了以后,母亲和妹妹会伤心会难过,但时间会磨平伤痛。
他后来那些年认了字,临走前,他还用自己的狗爬字写了一张遗书,写了他大错特错,还给母亲道歉,还让两人好好活下去,他说自己拖累了母亲半辈子,不愿意让母亲临走那天还放不下他。
曹芬芳拿到遗书,心中大痛,很是病了一场,她后来确实又活了十年,那十年之中,没少打听关于乔红秀身上的事。
乔红秀在出嫁之前就已经和那个男人来往过,只是男人的长辈看不上她,她又不肯为妾,得知男人定亲,她一怒之下嫁了人。
这……大概是一双有情人因为误会分开后又破镜重圆再续前缘的故事。
而廖大志,不过是乔红秀在守寡那些年里,为了养大几个儿子不得不应付的无赖。
楚云梨出门后,深吸了两口气。麻蛋,好久没遇上过这么恶心的人了。
走出食肆不久,楚云梨就看到了路旁的廖大志。
廖大志蔫蔫的,没什么精神。
“娘,多谢。”
楚云梨冷哼一声:“我不答应婚事,是因为李家那个姑娘与你不合适,可不是想成全你!”
廖大志叹息一声。
“你叹什么气?”楚云梨轻哼,“我才想叹气呢,辛辛苦苦十多年,养出了一个傻子。”
廖大志低下头,满脸愧疚:“娘,我对不起你。”
楚云梨摆摆手:“不提了,回家吧。”
曹芬芳对于儿子相看之事很是重视,因为有乔红秀在边上虎视眈眈,她是觉得只要姑娘差不多,还是答应了算了。
上辈子曹芬芳做不到像今日这般坚决地拒绝李家,她是看不惯李家重男轻女,原本是打算吃一顿饭再看看,当面拒绝太得罪人,即便不喜欢李家姑娘,也是等分别以后私底下跟媒人说……她赚银子不容易,这一桌几乎要花掉她两个月的工钱,不带着儿子吃一顿,她感觉亏了。
结果饭吃到一半,乔红秀出现,轮不到她拒绝,李家先就不干了,把她恶心得险些吐出来。
母子俩回到家,五间房的院子挺大的,除了中间一片填满了青砖的空地,另一边的角落还有一丈见方的菜地。
廖大志闲着无事,他对母亲满心愧疚,打算回房换下衣裳后去工坊干活。
“娘,如何?”
曹芬芳女儿廖小雨兴致勃勃问。
“不成,李家不合适。”楚云梨也换了衣衫,曹芬芳是个勤快的,下半天没事做,她打算把那菜地收拾一下。
廖小雨一脸好奇:“哪里不合适?”
换做曹芬芳在这里,不会跟小女儿说太多,觉得男女相看之事若是告知女儿,会让姑娘家移了性情。楚云梨不管这么多,直言道:“重男轻女,姑娘养得跟个豆芽菜似的,头大身子小,弟弟比姐姐高壮,还养出了大肚子。咱们不能跟这种人家结亲,一个弄不好,你的东西都要被李家姑娘抢去接济娘家弟弟。”
廖小雨愣了一下,想说不可能。但回过头想,定下了婚事,那个李家姑娘就是她的嫂嫂,完全可以支配家里的东西,拿回娘家……还真有这个可能。
“可是,想要找娘家没兄弟的姑娘,也不好找吧?”
楚云梨耐心道:“只要长辈立得住,不是那卖女儿来养儿子的人家,就不会出现这种事。真正懂道理的人,和姻亲之间会有来有往。收了多少礼物,就会回差不多价值的礼物。”
廖小雨颔首:“我懂了。”她眼睛亮亮,“娘,你今儿心情很好?”
按理,婚事没相成,哥哥还要被对面白家的寡妇纠缠,娘应该不高兴才对。
楚云梨麻利地翻土:“这过日子,高兴是一天,难过也是一天,人一辈子总共也没有多少天好活,我现在是想开了。”
换了衣裳出来的廖大志动作一顿:“娘,我去师父那里了。”
“别去了,我有事让你做。”楚云梨把手里的锄头递了过去,“我这腰酸背痛的,你帮我把这地翻了。”
菜地里的那些菜开始老了,但勉强还能吃。而家里的这些杂事,从来都是母女俩的事,廖大志只要一心做泥塑就成。
他愣了一下,倒也听话,接过锄头就开始卖力气。
楚云梨站在院子里,心想着要怎么才能让廖大志不再去他师父家中。
按理,曹芬芳不愿意接受乔红秀这个儿媳妇,可以说是严防死守着不让二人见面。
都说见面三分情,这男女之间不见面,还怎么谈情?
分别的日子久了,感情自然而然就淡了。曹芬芳是这么想,也是这么做的。
奈何廖大志那个师娘是个热心肠,总说徒弟可怜,想要帮忙撮合。乔红秀有点时间就往那边跑,三天两头的给廖大志送东西,当着曹芬芳都面,两人见不上,私底下几乎每天都见面,能分得开才怪了。
菜地实在不大,不过两刻钟,廖大志就全部翻完了,还拿了菜种撒下。
“娘,我去上工了。”
楚云梨皱了皱眉:“今天就不去了,在家帮着小雨把家里的被子全部翻出来洗,我和小雨没力气,洗完了也拧不干,要多费两个日头才能干,老天不开眼,十天八天也干不了,料子都要被怄坏了。”
廖大志倒没有多想,廖小雨觉得奇怪,她喜欢洗被子,但是娘总是不让她洗,觉得洗多了料子会坏。今早上她想换被子来洗,还被娘训了几句呢。
娘的脸怎么就跟那天似的,说变就变。
兄妹俩去忙活了,楚云梨独自一人出门。
曹芬芳大半辈子都在附近这几条街里转悠,没想过让儿子出远门的。
都说人离乡贱,在外会遇上形形色色的人,这天底下也不都是好人,身在异乡出了事,连个帮衬的人都没有。
当然了,曹芬芳做梦都想不到儿子会和乔红秀纠缠那么多年,最后还被乔红秀骗得命都没了。若早知道,想来她也愿意把儿子送到外地去。
楚云梨直接去了廖大志的师父家里。
师父姓刘,今年都四十多岁的人了,手底下有七八个弟子,弟子们都在他家的工坊干活,中午包吃一顿,每月四钱到一两不等。
这整个府城,总共也才十来个泥塑工坊,刘家泥塑在里面算是佼佼者,工艺精致,出货也快。
只不过各行有各行的规矩,廖大志拜在刘师傅的名下,除非是自己开工坊,否则就不能再去别家的泥塑工坊干活,人家不会收他,即便收了,也不会拿廖大志当自己人。
都说教坏徒弟,饿死师父,每一间工坊擅长的东西不同,都各有一些小窍门。廖大志转投他人门下,得不到师傅信任,学不到深处,工钱就不会涨。
所以,哪怕楚云梨知道刘周氏没安好心,也不能让廖大志去别处干活。
楚云梨敲开了刘家的门,开门的是刘周氏,她有些惊讶:“大志他娘,你有事吗?”
“表姐,我有事找你。”
曹芬芳和周氏不是表姐妹,只不过两人的娘是同姓,曹芬芳故意喊表姐,也是想与刘家亲近,初衷时希望刘师父教儿子时用心些。
过去那些年,廖大志当二人是师父师母,逢年过节没少送礼,此外曹芬芳还又送了一份表亲之间的礼物。
礼多人不怪,这送的礼物多少有点用,和廖大志差不多一起拜师的年轻人,懂得没有廖大志多,工钱也不如他高。
周氏侧身:“我听说大志去相看,如何了?”
闻言,楚云梨眼神微闪。
曹芬芳今日和李家相看之前,之前就已经把人请到家里相看过一次,那回是被乔红秀给毁了。她心里有了防备,今日与人相看之事,除了张氏,她谁都没提。
后来被乔红秀恶心了一场,婚事不成,曹芬芳气得和乔红秀纠缠了一番,还真的以为是偶遇。
这天底下没有那么多的巧合。
相看之事,除了廖家母子外,还有刘家夫妻知道。在当下,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尤其是手艺人,这些规矩更是守得牢固。
在廖大志心里,刘家夫妻不是外人,他既然要告假,肯定要说缘由。师父带他入行,等于是给了他一份吃饭的手艺,他从未想过要防着这二人。
如此,倒也能解释曹芬芳后来带着儿子东躲西藏地相看,大多数时候都要被乔红秀堵个正着,即便是廖大志主动拒绝了人家姑娘……有没有可能是在相看之前乔红秀就已经得了消息,对着廖大志哭诉过?
感情是越纠缠越深,付出得多了,就越是不舍得放弃。现在的廖大志和乔红秀之间,远远没到后来不成亲就收不了场都地步。
“别提了!”楚云梨进了院子后,故作一脸烦躁,“你都不知道那个姓乔的有多不要脸,我请李家人吃饭,她跳出来一副我棒打鸳鸯乱点鸳鸯谱的模样……险些没把我气死。表姐,不瞒你说,我真的好怕大志被这个女人给缠上。”
周氏干笑了两声:“红秀也是个可怜人啊。”
楚云梨立即道:“这天底下可怜的人多了去,我可接济不过来。今儿找你,是想给大志告假。”
周氏一脸惊讶:“还相看呢?孩子抵触,你好歹缓一缓,他不乐意见人家姑娘,你看再多也没有用啊。人家姑娘也矜贵,大志又不是那种有心眼的后生,心里不愿意,脸上就摆了出来,姑娘见了,自己就退了。你太着急,不过是浪费银子罢了。”
这些话,上辈子周氏也说过。
曹芬芳当时还觉得有理,所以才放缓了给儿子相看的时间和次数。
现在回想起来,廖大志对乔红秀感情还不深,若是曹芬芳不管不顾,非带着廖大志各种相看,说不得还真能拆了这种孽缘。
楚云梨一脸惊奇的打量周氏,她在想,这女人到底是收了乔红秀多少好处,才会在这儿昧着良心胡说八道。
她没有证据,也不好与刘家夫妻撕破脸,廖大志在此学了十多年的手艺,突然就和刘家夫妻断绝关系,会被人戳脊梁骨。
“不是相看!”楚云梨装模作样叹口气,“今日请李家人吃饭,我才突然发现这银子不经用,照这样下去,家里的那点积蓄娶儿媳都不够,咱总不能拉下饥荒等儿媳进门以后来还吧?那也太缺德了点,刚好我听说了一个赚钱的门路,想让大志去试试。”
周氏好奇:“什么门路?”
“跟人走镖,押送货物!”楚云梨张口就来,江南府有码头,码头上的船会去往全国各地,去京城来回也要近两个月。
楚云梨就不相信了,让廖大志漂到船上一年半载,乔红秀这边还真能死守着。
要知道,乔红秀不放廖大志成亲,并不是因为她对廖大志有感情,只是贪图廖大志的工钱帮她养儿子罢了。
周氏惊了:“那也太危险,万一……”她见对面女人变了脸色,伸手拍了拍嘴,“呸呸呸,我胡说的,可不能当真。”
“表妹,事情不能这么办,大不了,我让他师父再给他涨点工钱。”
楚云梨摆摆手:“不用,大志的工钱已经比他的那些师兄要高,再涨,其他人要不高兴了。就这样吧,谁让他爹去得早呢。”
语罢,她起身告辞。
周氏一路送她,一路还在劝她三思。到了门口时,又话锋一转,“那得带足了衣物,转眼就是深秋,路上冷着呢。”
楚云梨随口应付着,却见周氏飞快关上了门。而在门即将关上的缝隙里,她清晰地看到了刘师傅刘成往这边来。
下一瞬,院子里响起了刘成的声音:“他娘,表妹刚来,怎么就走了?”
“表妹有事,我拦都拦不住。”周氏语带叹息,“常来常往的,走就走了吧,下次再留她吃饭。对了,还有两天就交货,能交出来吗?”
楚云梨转身离开,脚下走得缓慢,心下思量开了,末了,摸了摸自己的脸。
曹芬芳正是因为长得好才被廖大志的爹一眼看中非卿不娶,为此还说服了家里给丰厚的聘礼。甚至在成亲后,男人还没少在双亲面前耍心眼,总之,若不是他护着,曹芬芳到了婆家后的日子绝对要艰难不少。
她没有回家,而是去了码头上。
水上飘着的商船每年能赚不少银子,船工的工钱很高,但也确实危险。楚云梨当天就替廖大志寻到了一份活计。
就是去江南府附近的苏府,加上卸货装货的时间,来回才半个月。
而且,路程近,几乎没什么风险。
当然了,风险不高,工钱也不如其他的船只那么高。
楚云梨也不是真的要让廖大志改行,只要他最近这段时间消失,乔红秀熬不住攀上别人,他就能回来继续做老本行了。
跟船上的管事商谈好第二日早上带人过来,她一刻也不耽搁地赶回了家中。
码头到城里有一段距离,饶是楚云梨一路紧赶慢赶,距离她出门也有近两个时辰。
提着一只烧鸡回到家中,院子里飘满了被套,兄妹俩正在厨房做饭。
廖小雨欢喜:“娘,你回来了?”
楚云梨颔首,把烧鸡递给她:“劈了,再给你哥打二两酒。”
兄妹俩都挺惊讶,家里日子不宽裕,即便是后来廖大志拿工钱了,也不会随便买烧鸡吃……过年时才会舍得买上一只。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吗?”廖小雨欢欢喜喜。
楚云梨看向廖大志:“我给你找了个活计,明天早上你跟我一起上船。”
廖大志在学手艺的前八年之中是只有饭吃,没有任何工钱,他那时看到母亲各种节省,也提出过去跑船。
只是刚一说出口,就被曹芬芳骂了个狗血淋头,逼得他打消了念头。
在曹芬芳眼中,跑船是九死一生,送了儿子上船,说不定连尸首都找不回来。
此时廖大志听到母亲这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娘?”
以前他想去跑船,是想赚点银子为母亲分担,可现在他都有工钱了,没必要冒那风险啊。
楚云梨质问:“你不想去?”
廖大志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想,可是家里没男人不行,我不放心。”
这倒是事实,寡妇带着一双孩子,曹芬芳那些年还被人摸到院子里过,她买了不少捕兽夹,伤了几个人,后来才渐渐消停。
楚云梨面色缓和了几分:“你有这份心意就行。我不会让人欺负了去,这只是去苏府,来回只需要半个月,能拿一两银子。”
廖大志眼睛一亮:“人家能要我吗?”
“所以要好好表现。”楚云梨用眼神催促廖小雨宰鸡,“如果能行,你明天就要出远门,一会儿多吃点。”
直到饭菜上桌,廖大志才后知后觉母亲为何会突然改了主意送他出远门。
“娘,你想隔开我和红秀?”
“你明白就好。”楚云梨阴沉着脸,“我只问你,红秀问你借了多少银子?”
廖大志满脸尴尬:“没呢。”
楚云梨眯起眼:“她没跟你哭过穷?”
这一回,廖大志满脸的心虚,看天看地看酒杯,就是不敢看亲娘。
楚云梨秒懂,合着不是借,而是白要……廖大志觉得她可怜,主动送的银子,哪里算得上是借?
不是借,自然也就不需要还。
楚云梨冷笑两声:“把你攒的银子给我。”
廖大志开始拿工钱到现在,总共有四年零大半年,开始是二钱,后来三钱,去年初才涨到四钱,曹芬芳赚的那些银子够一家子吃喝,她又觉得儿子手里拿着钱,才会知道攒钱,能早点懂事,所以,她拒绝了儿子往家交银子,却不止一次强调过那些银子要攒来娶儿媳妇。廖大志懂事,从来都不乱花。
这四年多以来,除了廖大志自己愿意给家里添东西,全部的工钱都是他自己收着。
廖大志吭哧吭哧进屋,取来了十一两银子。
楚云梨默默盘算了下,算上才拿到的工钱,廖大志应该有十六两多,但他这些年给家里添置东西,逢年过节要给师傅送礼。乔红秀拿走的,大概有二两多。
“你给了红秀多少?”
廖大志低下头:“她太可怜了,白家伯母一点银子不给她,孩子摔伤了也不给,我看在孩子的份上帮了忙,那次给一两,人命关天嘛,有一回是孩子哭着要吃肉,我给了五钱,剩下的……又给了三四次。”
他在母亲的瞪视的眼神之中,声音越来越低:“娘,我没那么傻,红秀她……我想娶她,才给这么多的。”
楚云梨呵呵:“她有三个孩子,你是打算连同那些孩子一起养了吗?”
“没有没有。”廖大志忙道:“即便是红秀想把孩子都带着,白家也不能答应啊,她最多带上最小的闺女。”
楚云梨冷笑,编得跟真的一样。
也不怪廖大志好骗,寡妇改嫁,一般都带不走男娃,最多能带个闺女。有些人家,在面对守寡的儿媳妇改嫁时,一个孩子都不会给。
即便是曹芬芳在这里,大概也要被糊弄了去。
昨天欠的补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