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林卫国开始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背着手走过去,问她:“你刚说什么?”
李红云眼泪盈满眼眶:“我想离婚。”
林卫国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他反应了好一会儿,突然笑了。
“你今天又发的什么疯。”
“我说你, 在家里闲着都不自在, 一天到晚吊丧个脸给谁看!”
“离婚?你离婚你靠谁去?靠你老子娘?你家兄弟能同意?就他们同意,你弟妹和嫂子能同意?”
李红云的脑袋一点点低了下来。
林卫国见了, 心说小样儿,还拿捏不了你?
他轻嗤一声:“你今儿把咱家的鸡给了一只给小曾家, 对吧?”
李红云猛地抬头,然后又默默点了点头。
林卫国心里好笑,语气放缓了些:“你也不用这样, 结婚的时候是我跟你说的,这些我不管,家里的开销用度你找我拿就是了。”
“可你用着我的钱, 也拎拎清楚嘛!就比如那只鸡,确实是你养的,可那买鸡崽的钱是谁的?没有鸡崽儿, 你怎么养鸡?怎么顾着这些人情客往?”
李红云听到这儿,猛地又抬头,泪眼汪汪地瞪着她。
林卫国在她身边坐了下来, 手揽上她的肩膀。
“红云同志, 你嫁给我不吃亏, 别一天到晚
说你几句就不行。”
“既然嫁给了我, 咱就好好过日子, 过两年你给我再生几个大胖小子,能委屈了你?”
李红云别过脸去,双手撑在床上歪着, 越听抽噎得越厉害,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来。
林卫国绷起脸来,手也从她肩头拿了下来。
“好了!别哭了!赶紧起来给我和孩子们做饭!”
“他娘的!老子在外头工作了一天,饿得前胸贴后背的,回来还要听你哭!”
李红云绝望地看着他。
可她也清楚,林卫国说得没错。
她就是个什么都不懂的乡下人,甚至连乡下人都不如,毕竟乡下的女人身体像她这么孱弱的没几个。
她从小就这样,体质不好,什么事都做不好。
父母当初连洗衣做饭都不让她接手,生怕她做完了,大晚上的发起高烧来,那样更鸡飞狗跳。
后来她跟了林卫国,不得不学着做事。
她觉得自己比前面做的好多了,也不会动不动就发烧了,可相比于其他女人来说,还是那么笨。
现在她是有林卫国养着,真要离了婚,她能做什么?
她什么也做不了。
李红云再次把脑袋低了下去。
林卫国很是得意,说:“行了,起来做饭。”
李红云闭上眼睛,内心还是无比痛苦。
她没有立即起来,脸上写满了恳求。
“卫国,今天晚上的饭你做好吗?就是把中午吃剩的热一热,很快的。我有点累。”
林卫国简直听笑了。
他一甩手:“说的什么话?你见过谁家爷们儿做饭的?”
李红云:“明香的丈夫就做饭。”
林卫国:“那是他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不然你嫁给他去?那也看人家娶不娶你!”
说着又皱了皱眉头:”别墨迹了,快起来!”
李红云的心沉到谷底。
她撑着沉甸甸的身子准备起来,突然她的那一对继子继女走进来。
两个孩子都已经十二岁,她从他们八九岁的时候就带着他们了,现在已经三年了。
三年里,她把他们当朋友、当伴儿、当自己的孩子,照顾他们的吃喝拉撒,到哪儿都顾及他们的心情。
可他们从来不领她得情,现在也冷脸看着她。
“李红云!做饭去啊!”
“就是!喊你一声姨给你脸了是吧?一天天的在家里闲出屁,还连饭都不愿意做了,那我爸凭啥养着你!”
李红云的身体又开始发起抖来,一双手紧紧地搅在一起。
她把求助的眼神投向自己的丈夫。
林卫国却只是瞪了她一眼。
“看把孩子都饿成伸么样了!这都急眼了!还不赶紧起来做饭!”
说完背着手走了。
他的两个孩子跟在他身后,满眼崇拜地看着他的背影。
他们才是一家人。
李红云觉得不对。
不应该是这样的。
自己对这个家也是真心实意地在付出。
每天早上起来洗衣做饭,还要打理菜园,养鸡、养鸭、养猪。
就算是闲下来,也会时不时的去海边转转,赶赶海,尽量捡到些海鲜改善家里的伙食。
孩子们有个头疼脑热的也是整宿整宿地陪,可她自己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却没人发现,她只能默默地扛下来。
有时候发烧实在是瞒不住了,也没有人陪她去卫生所。
她只能把以前去卫生所时带回来的退烧药片吃了,裹着被子发汗。
她哪怕发着烧,该做的家事也一样不少。
不该是这样的。
徐红云觉得哪里不对。
可她那没什么文化的脑袋又搞不清楚哪里不对。
她只想回家。
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回娘家过不了两天又会被送回来。
而且林卫国是绝对不会让她走的。
老婆跟自己斗气回娘家,这件事会让他觉得很丢人,没面子。
而且她走了,家里的事谁做?两个孩子谁来照顾?
李红云越想越觉得憋闷,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她瘫在床上哭了好一会儿,突然想起明香说要跟她一起去采野菜,猛地张开了眼睛。
心里的阴云像是一下子散开了似的,让她深深地喘了口气。
她终于还是去把饭做了,只是没吃,自己昏昏沉沉的回房睡觉,也不管今天的碗谁洗。
第二天一早,明香提溜着曾易青昨晚连夜用椰树藤纤维编的篮子,穿一件短袖的白色翻领衬衫,底下配明黄喇叭裤,戴着赶海那天的草帽,一路来到李红云家。
没想到李红云已经也提着篮子在门口等她了。
李红云看着气色不好,眼睛似乎是有些红肿,但笑容依旧温柔腼腆。
她见明香来了,就走过来,递给明香两个包子。
“明香,这是我今早做的肉包子,你尝尝。”
明香的眼睛亮亮地看了眼她手上的包子,又看向她。
先前约李红云去采鼠曲草,怕被太阳晒,所以她跟李红云说要早一点去。
今早,她要死要活地把自己从床上拉起来,到现在也才5点多一点,没想到人家连肉包子都已经做好了!
那不得三四点就起床了?
明香很是感慨,这个年代的女人怎么都这么贤惠?
实在是太佩服了。
明香笑:“真厉害呀,红云,你居然会做肉包子!”
肉包子可不好做,肉馅需要处理,不然容易有一股猪肉的腥臊味。
还要调好味,咸了不好吃,淡了容易腻。
而且要摔打出筋,不然肉质是散的。
包子皮也很有讲究……
明香越想越佩服,又说:“还起得这么早!”
“别看你这小身板儿,你这身体铁打的吧!我今天就是稍微早起了一点,都觉得要蔫巴了。”
李红云心里一动。
明香在说什么?
说她会做包子,身体好?
她的身体还算好?
而且会做包子……也值得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