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港督府
当顾绍谦神情着急的准备去机场的时候, 苏启兰正好见完陆湘君回来。她此时浑身湿透,头发散乱,下意识不想让顾绍谦看到自己的狼狈模样。
但是转念一想, 她为了得到陆湘君的认可, 付出了那么多精力。
现在好不容易能得到陆湘君的承认,立马就要回归陆家了,她为什么不能让顾绍谦知道她为此做出了多少努力?受了多少委屈?
因为她这么执着认亲的很大原因, 就是为了嫁给顾绍谦, 利用陆家的人脉帮助顾绍谦。
她的付出必须让顾绍谦知道, 苏启兰这人心眼儿也多,知道女人不能一味的装善良和忍让,偶尔也要露出脆弱委屈, 必定要让男人知道,她为对方付出了多少心血。
这么一想,苏启兰立马让司机停下。
在下车的时候, 她还掏出镜子看了看自己的状态。
她可以狼狈, 但是不能丑,因为苏启兰知道自己长的只是中等,但是要引起男人的怜惜, 却需要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和纯情的姿态。
苏启兰下车的时候, 脑海中还想起沈清。她觉得老天爷真不公平, 给了沈清最好的富贵命, 还要给沈清最好的容颜, 和最漂亮的眼睛。
如果林立平不仅仅会换命,还能抢走沈清的漂亮脸蛋和身材给她, 那才是最完美的……
苏启兰怀揣着阴暗见不光的想法,楚楚可怜的走到了顾绍谦面前:“绍谦, 你这么着急,是要赶去哪里?”
因为所有人都瞒着她,苏启兰这时候还不知道香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更不知道二太和林立平都被抓的事情。
顾绍谦着急抬头,看到苏启兰浑身湿透的模样,微微一怔:“启兰,你这是?”
顾绍谦皱眉,他本来就心烦意乱,看到这样狼狈的苏启兰,心里更烦躁了。哪里还有心情去欣赏苏启兰的脆弱无助?
男人嘛,只有意气风发的时候,才会喜欢柔若无骨的小白兔。喜欢用自己的宽宏大量和英雄气概,来彰显自己的保护欲和大男子主义。
真正遇到事情的时候,他们大多想有一个能和他们一起扛事儿的女人陪在身边,替他排忧解难,替他当军师出主意。
看着狼狈的苏启兰,顾绍谦脑子里又想起了沈清。如果是沈清,肯定不会让事情弄到这个地步。
尽管是沈清联手龙哥把二太和林立平弄进去的,可是顾绍谦就是对她恨不起来。
甚至还觉得,如果他和沈清在一起,他根本不会发生这么多糟糕的事情,他的人生也会一帆风顺,犹如天助。
面对顾绍谦眼里的嫌弃,苏启兰的自尊心受到了一些伤害。
她红了红眼睛说:“我刚从妈咪那里回来,我今天同妈咪还有继父在花园赏花的时候,不小心摔到了池塘里。”
顾绍谦听她提起伯爵俩公婆,立马关切问到:“那你没着凉吧?”
“没有呢。”苏启兰笑着说:“妈咪让人给我准备了衣服,可是我身上穿的衣服是你送我的,我舍不得换下来。”
苏启兰柔柔一笑:“所以我就穿着湿衣服回来。”
“你呀,真是太傻了。”顾绍谦叹息,他从来不怀疑苏启兰对他的爱。
如果苏启兰不爱他,就不会处心积虑的想哄他开心了。
顾绍谦神色复杂的看着苏启兰,有人全心全意的爱着你,这种感觉其实挺好,好到顾绍谦有时候都飘飘然了。
顾绍谦看了眼腕表上的时间,发现去机场还有时间,就停下脚步,陪着苏启兰回去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对不起,其实我骗你了。”苏启兰换好衣服后,湿着头发出来,目光温柔的看着顾绍谦:“妈咪和继父今日才承认我,我以前每次去妈咪那里,妈咪其实都冷落我。”
“但我想着,我忍受一点委屈,就能早日帮到你。所以每次妈咪叫我过去的时候,我都想着一定要帮到你。”
苏启兰的话果然让顾绍谦心疼了,面对顾绍谦的怜惜,苏启兰羞涩一笑,她把头靠在顾绍谦胸口,语气柔柔的说:“绍谦,我妈咪终于肯认我了。明日她还让我邀请你一起去城堡里吃饭,继父还笑着说要同你这个女婿好好喝一杯呢。”
顾绍谦心里一动,他有个伯爵当岳父,这消息要是传回香江。他爹地顾城甫肯定会对他刮目相看,甚至他妈咪和林立平也能很快被捞出来。
“启兰,真是辛苦你了。”顾绍谦低头吻了吻苏启兰的嘴角,心疼道:“你怎么早不告诉我,你在伯爵夫人那里受到的委屈?我还像个傻子似的,以为你每次去城堡都很开心。”
苏启兰同陆湘君之间的交集,并没有告诉顾绍谦。
顾绍谦也很想知道,苏启兰是怎么让陆湘君承认她的?可是苏启兰却避开这件事不谈,只是反复告诉顾绍谦,她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他。
“绍谦,以后我会拜托妈咪和继父,给你介绍一些巢国的王公贵族。这对你以后继承顾家,很有帮助。”苏启兰的话让顾绍谦心口滚烫,他紧紧抱住苏启兰,连坐飞机回国拯救二太的事情都抛在脑后了。
因为他想先陪着苏启兰去参加伯爵家的晚宴,再回国,到时候他有了伯爵岳父,说话的分量也大一些。
“绍谦,太好了,我终于能帮到你了。”苏启兰还在继续诉衷肠:“你不知道,我前阵子看你在顾家受委屈,为了结交人脉每天都那么忙碌辛苦,我就好心疼你。”
苏启兰眼神眷恋的仰望着顾绍谦:“以后有了我继父和陆家,你再也不用受委屈了。我喜欢的男人,注定是翱翔的雄鹰,长空万里……”
“启兰,我爱你。”
顾绍谦感动的把苏启兰压在床上,苏启兰刚才那些话的确打动了他的内心。甚至让他有种想和苏启兰在一辈子的想法。
顾绍谦在国外和苏启兰翻云覆雨的时候,二太和林立平还在被审查组的审问。
因为龙哥以顾家少爷的身份,实名举报林立平和二太联手刺杀他,所以林立平的处境不太好。
二太更是崩溃的晕了过去,她本来以为自己交代了就会被放出去,结果人都跟着律师走了,还因为林立平被抓了回来。
熬了几天几夜的二太晕过去的时候,甚至有种不如现在死了算了的挫败感。
但二太很快又被人用冷水泼醒,二太浑身发抖的打着冷颤。如果是以前,她肯定会对这些条子破口大骂,可是现在她精疲力竭,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缺牙的地方,还在痛,脑神经一抽一抽。明亮刺眼的审问室里,负责审问的秦世礼目光冷冷的盯着二太,压抑的气氛让二太无比害怕,她甚至有种被顾城甫抛弃的恐惧。
“老爷,老爷,我要见老爷。”二太喃喃自语:“这一切都是林立平做的,和我没关系。是他和洋人勾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自从嫁给顾城甫当姨太太后,二太养尊处优、风光了几十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自己会成为阶下囚。
二太甚至以为自己会死在这里。
不,她不能死,她必须活着,顾城甫肯定会为了顾家的面子来接她。
而且她还有儿子,她儿子顾绍谦可是顾家的福星二少,她儿子肯定也会来救他。
二太把出去的希望寄托在顾绍谦身上的时候,顾绍谦正讽刺的在和苏启兰洗鸳鸯浴。
所以说,这世上人真的只能靠自己。靠别人的话,别人永远会为了自己的利益放弃你,哪怕是亲儿子也一样!
同一片天空下的沈清,吃饱喝足后躺在柔软舒适的床上,沉沉睡了过去。被空调制造出来的恒温室内,也是令人最舒适。
深夜的香江街头,有个臭烘烘正蹲在垃圾桶旁边和野狗抢食,最后还被野狗咬了一口的男人,正是背叛沈清,认了东兴社老大当干爹的陈胜文。
陈胜文自己也没想到,他的梦幻好日子竟然这么短暂就消失了。
当初在维多利亚酒店,看着二太被秦世礼带走后,他带着小弟去给顾城甫报信,却被龙哥的小弟狠狠收拾了一顿。
陈胜文当时还想回去找干爹给他做主,结果刚走到半路,就眼睁睁看着他干爹倒在血泊中。
对方死不瞑目的样子,吓的陈胜文当时就尿裤子了,抱着一箱子钱转身就跑。
陈胜本来以为自己可以靠着一箱子钞票东山再起,可当他打开箱子才发现,一箱子钱都是白纸,只有放在最上面的那一张才是真的。
当时陈胜文崩溃的像个疯子一样,在元朗河边大吼大叫,一箱子白纸都被他扔进了元朗河里。
路过的香江市民以为陈胜文是个神经病,差点打电话把陈胜文送进精神病院里去。
不过当精神病院的急救车赶来的时候,陈胜文早就跑远了。
他也不敢回去,因为他知道和东兴社联手想弄死沈清的事情是错的,也害怕被沈清报复。
所以一直流浪在街头,沦落到了和野狗抢食物都抢不赢的地步。
看着被野狗咬伤的胳膊,陈胜文眼里全是狠戾的杀意,他捡起地上的搬砖就朝野狗砸了过去:“畜生!都是一群畜生!连畜生也敢欺负老子……”
野狗被吓跑的时候,陈胜文眼里还带着一丝得意:“狗东西,让你咬我。”
“和野狗打赢了又怎么样?你还不是个流浪汉。”另一个流浪汉走到陈胜文面前,弯腰把垃圾桶里的易拉罐捡出来踩扁,放在身后的编织袋里:“有本事你和仇人拼命啊。”
“死乞丐,要你管。”陈胜文怒骂:“滚。”
“有没有搞错?你让我滚?这一片都是我余达伟的地盘。”
“余达伟?”陈胜文觉得乞丐的名字很耳熟,他撩开盖在前面的油头发,借着夜晚路灯的光仔细看着面前的乞丐,忽然想起来的说:“余达伟,你是红姐的前夫。”
余达伟一听红姐的名字,忽然捏扁了手中的易拉罐:“你认识那个臭三八?”
“认识,她和沈清那个臭三八一起做生意。”陈胜文气急败坏:“如果不是沈清那个臭三八,老子也不会落到今天这地步。”
沈清和红姐都没想到,早就被他们抛在脑后的余达伟竟然会以这样的方式,和同样是渣男的陈胜文相遇。
眼看就到了参加总督府宴会的日子,沈清和红姐一大早就起来,忙着晚上参加宴会的事情。
陈十一也一大早就来给沈清送剧本,现在的港剧的集数一般都比较少,豪门真假少爷的剧本一共写了20集左右。
“你产量高,质量好,找你做编剧是我的福气。”沈清一边化妆做造型,一边看着手里的剧本。
除了真假少爷的豪门狗血和复仇以外,陈十一在里面塑造的女性角色也非常好,配角不是扁平化的工具人,而是带着复杂的人性。
有些台词还很经典,写出了女性觉醒和反抗封建社会的新思想。
沈清很满意这个剧本,她也记得上辈子很多人在网上骂现在的剧都是傻白甜无脑剧,很多人推崇以前的港剧老片,说拍的很好,很有意义。
其中被盘点最多的就是陈十一写的剧本,他能写女性觉醒,也能写职场精英,更能够写玄幻仙侠,是个全能型天才。
沈清觉得自己真是沾了重活一辈子和知道原著剧情的光,否则她哪能找到陈十一这个娱乐圈鬼才来合作?
面对沈清赞赏的眼神,陈十一还有些得意。
其实他现在写小说还属于被人骂出翔的程度,但是沈清的肯定给了他信心啊。
这就像一个刚出新手村的菜鸟,非常幸运的在新手村外面的遇到了看重他,对他超级有信心的合作伙伴。
这种肯定和赞赏,可是陈十一写歌的时候从来没感受过的荣耀。
因为写歌他是天赋异禀,人人都要捧着他。
但是写小说,却是菜鸟,被人追着骂。所以每次被沈清用赞赏眼神看着的时候,陈十一都有种自己在影视剧界是天选之子的错觉。
钟子期遇伯牙,千里马遇伯乐,到了香江就是陈十一遇沈清了。
“剧本写完了,剧也可以动工拍了。”陈十一说:“最近正在搭建剧组。”
这个时候的港剧大多数都是以内地为背景,再加上这部剧的城市特色很浓,所以陈十一想尽可能的搭建出江南水乡的风景。
原本因为东兴社,不敢同陈十一合作的那些演员和道具师,在东兴社倒台后,也纷纷主动拜到了陈十一门下,求着给陈十一干活。
因为在香江大家都崇拜有势力的人,陈十一对此也见怪不怪,愿意来的,只要能用得上,陈十一也都用了。
但是剧组不养闲人,陈十一也不会让那些混吃等死的人进来捣乱。
沈清听说剧马上要拍的时候,还很高兴的让火牛把剩下的剧本给关景元送了过去。
“对了,我把影视公司卖给你的事情,你考虑的如何了?”陈十一忽然问道。
不等沈清回答,陈十一又说:“现在公司干干静静,该抓的都被抓了。剧也要拍了,你买下公司对你的帮助也更大。”
沈清侧眼看着陈十一,陈十一立马说:“我真的冇诈骗你,不信我对菩萨发誓,如果我诈骗你,就死无葬身之地……”
沈清赶紧阻止陈十一发誓:“我信你。”
倒不是因为陈十一发誓,因为沈清不相信任何人誓言。
她相信的是真实和真相,在东兴社影视公司那些人被抓的时候,沈清让彪哥去秦世礼那里打听了一下影视公司的情况。
知道那些毒瘤被抓后的影视公司很干净,值得投资,但是她想不通陈十一为什么锲而不舍的想把影视公司这块大肥肉喂到自己嘴里?
因为她知道,自从影视公司要卖出去的消息走漏后,有不少人都愿意出高价买下影视公司。
可是陈十一不为所动,就等着她。
“陈十一,我们是朋友,所以请你告诉我真相。”沈清说:“否则没弄清楚真相之前,我是不会占你这个便宜的。因为我实在想不通,你为什么非要我占这个便宜?”
还能有咩原因?当然是因为某个大佬想把影视公司送给你嘛。
可是这个原因大佬不让陈十一说,陈十一觉得大佬真不会把妹。其他的富二代把妹都是高调送送礼服,豪车别墅,珠宝晚礼服都恨不得让香江媒体大肆报道,让整个香江都知道他把妹多大方。
可是大佬送出这么大的礼物,却低调的不肯透露半句,甚至连面都不出现。
这样有咩意思?为沈清做这么多,沈清咩都不知道,真的有意思嘛?
如果是他把妹,他肯定高调宣扬,让对方感动的恨不得以身相许。
陈十一这个想法虽然俗气,却适用于这个世界百分八十的恋情。但是大佬这么做,肯定有大佬的想法。
所以在沈清逼问下,陈十一只好说:“实话告诉你吧,菩萨说你适合当影视公司的老板。”
沈清满头问号:“菩萨怎么告诉你?”
“当然是问卦问来的啦。”陈十一也没开玩笑,因为他真的问过菩萨的意思。
陈十一也信风水玄学,觉得沈清这么难搞,说不定不适合这样做。谁知道问卦三次,次次的卦相都是让他这么做。
理由听起来扯淡,但是放在信奉玄学风水的香江人身上就很合理。
“还有就是我觉得你能把影视公司做好,你知道的,我这人不喜欢被束缚,我喜欢自由。”陈十一看着沈清,好看的桃花眼里还带着一丝光亮:“你和我妈咪很像,你们的思想很相似,带着一种自信张扬,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守着自己的底线。”
陈十一口中的妈咪,和他所写的《追妻三人行》的故事里相似,却又有着不同。
因为现实中的陈母,在事业最耀眼的时候,被亲友和爱人同时背叛。那三个男人把她囚禁起来,霸占了她的事业,还要以最耻辱的方法来驯服她。
就是因为他们不想看到陈母眼里,散发那种谁也驾驭和征服不了的光芒,所以他们以爱之名,想熄灭她眼里的光芒,让她成为他们的专属物品。
最后陈母的反抗也很决绝,直接拉响了一枚炸弹,和那三个折磨她的男人同归于尽。
当时陈十一年纪还小,所以影视公司被东兴社老大陈胜和二太联手抢走了。
索性陈母还为陈十一留了一笔巨额的家族基金,基金会每个月都会提出一笔巨款给陈十一花。
陈十一举报陈胜文和二太,也是为了给妈咪报仇。
因为他知道,光凭他自己,根本不可能搬倒二太。而报仇的代价,就是把影视公司卖给沈清。
陈十一写歌写剧本是属于爱好,对事业没什么野心,所以才会答应这个要求。
但他那些话也是真心的:“所以我愿意把影视公司卖给你。”
陈十一笑着说:“因为我觉得你会把我妈咪创办的影视公司,办成她理想中的样子。”
沈清……压力有点大。
她做事只凭自己喜好,陈十一这么说,她就感觉自己肩上有压力。自己给的压力,和别人附加的压力是完全不同的。
“抱歉,我拒绝。”沈清说:“我不知道你妈咪理想中的娱乐公司是什么样的?但是我做生意,不喜欢带着别人的理想和愿望前行。”
陈十一:“…………”
他本来以为这番推心置腹的话说出来,会感动到沈清,可是沈清竟然拒绝了?她拒绝了?
简耀端着果盘走进来的时候,正好听到沈清的拒绝。
他眼神冷冷剜了眼陈十一,陈十一立马把放在沙发上的白色礼帽带上,眼神闪躲,不去看简耀。
沈清眯眼看着两人,忽然了然的笑了声。
总督府的晚宴开场时间设定在晚上七点,这时候天刚刚黑下来。
华灯初上,掩映在夜色中的总督府灯火通明,西式建筑的宽阔别墅十分惹眼。
“我有点紧张。”穿着紧身红色长礼服的红姐,小声的对沈清说。
“我也紧张。”被红姐挽着的仲子光,伸手摆弄着黑色的蝴蝶领结:“师傅,我第一次参加这种宴会,一会儿我应该说什么啊?”
“你要管住嘴,别什么都往外说。”沈清小声叮嘱:“尤其看到哪个人有血光之灾或者生命危险,再不然头上一片绿的时候,你必须管住嘴。”
沈清也是第一次参加这么高规格的宴会,其实她也紧张。但是有了红姐和仲字光的衬托,表面平静的沈清看起来是最不紧张的一个人了。
“我知道了,师傅。”被龙哥调/教了一阵子,仲子光现在也学会了说话的艺术。
但他到现在都还不知道,那些恐怖的调/教生涯,是他亲亲师傅拜托龙哥干的。
“但是如果有人找你算命,你还是要接单。”沈清对仲子光说:“今天带你来的目的,就是让你结交这些人的。你要做香江第二个林立平!”
林立平坐牢的事情,被她以庙街神算的名义预言在了香江日报上。
导致整个香江都震惊了,毕竟谁能想到香江最厉害的风水大师,竟然会被抓?还和二太、东兴社做了那么多丧尽天良的事情?
林立平的名声是彻底臭了,沈清庙街神算的这个马甲也成功崛起,成了香江市民心里最厉害的风水大师。
沈清自己出名了,肯定也要带飞徒弟仲子光啊,以后他们俩师徒还要把林立平那些顾客都抢过来。
所以为了给仲子光造势,今天早晨还在香江日报上放出了徒弟仲子光会来参加港督府晚宴的事情。
她相信,那些想找庙街神算算命的人,没有渠道找到庙街神算,肯定会想办法来找仲子光。
因为沈清知道,靠着剧情算命的自己,在剧情越来越面无全非之后,金手指肯定会减弱。
但是仲子光不一样,仲子光是真的会算命,在风水玄学上还有着超高天赋。
有本事的徒弟肯定要带飞啊,沈清还指望着徒弟带着她称霸香江玄学界呢。
“师傅,我知道了。”仲子光特别感动。
妈妈,师傅对我真好,给我工作,还带着我玩儿,让我见识香江上流社会的好生活。
仲子光看着沈清的两只眼睛都泪汪汪的,那感动之情真是谁看谁知道。沈清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其实她也有私心啊。
但是人活在世上,谁没有私心?沈清不害人,她的私心也有真心为仲子光考虑的成分呀。
“对了,待会儿别叫我师傅。”沈清继续叮嘱仲子光。
她想让庙街神算和商人沈清分开来,成为两个独立的形象。
并不想把自己的一切都暴露在人前,也想让庙街神算这个身份,保持的更神秘一点。
风水大师嘛,还是要带着神秘色彩的。
进入港督府的人很多,沈清一眼扫过去,都是政界新秀就是商场富豪,沈清还在人群中看到了刚从豪车上下来的秦世礼。
黑色西装、白领带,一枚造型精致的粉色珍珠领针,将白色领带和黑色竖纹衬衫衣领定格住,佩戴出了一种禁欲又温柔的感觉。
当眼神和秦世礼对视上的时候,沈清弯眼一笑。秦世礼也对她点了点头,当作打招呼。
很快一个金发碧眼的少女,飞奔到秦世礼面前,一脸兴奋的说:“screen,你终于来了,我从清晨就开始在等你了。”
少女看着十七八岁左右,同秦世礼说话的时候,腰上的红色蝴蝶结迎风飞扬,像极了童话里的公主。
秦世礼对洋人少女的态度,却很冷淡。这惹的洋人少女有些不高兴,还撒娇的问秦世礼在看谁?
当她随着秦世礼的目光看过去的时候,沈清已经挽着陈十一的胳膊走进了港督府内。
“刚才那个蝴蝶结洋人少女叫Tina ,是港督府的千金。他们一直想同秦世礼联姻……”陈十一虽然知道沈清的消息很灵通,但看沈清多看了几眼秦世礼和Tina 那边,就小声说:“脾气不太好。”
沈清点了点头,也知道这个Tina 和苏启兰关系挺好,当时毒大米事件出来后,苏启兰还曾想找个Tina 帮忙。
这么一看,Tina 可能和自己不太对付。
因为沈清从不小巧苏启兰在香江的人际关系,女主嘛,总是带着主角光环,而且苏启兰还总能在别人最脆弱的时候,给对方送温暖。
这点沈清从何雯姿那里也听说过,虽然苏启兰已经遁到国外去了,但是沈清还是决定今晚小心谨慎和低调一点。
但是沈清低调,可是她的外貌条件却允许她低调。她刚和陈十一走进港督府,就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在场所有人都惊叹于沈清的外表,不过这是港督府的晚宴,来参加的都是社会上的名流绅士,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像那种因为沈清出众的美貌,而黏腻冲上来想占便宜的人,这里还真没有。
无论男女,大部分都是以欣赏的眼神来看沈清。众目睽睽之下,沈清也没藏着掖着,表现的也大大方方。
老天爷给了你偏爱的容颜,你扭扭捏捏、畏畏缩缩的算怎么回事?
被人友善看着的时候,不如大大方方的和对方打招呼,不仅大气还能博人好感不是?
当然了,沈清也没想过利用自己的外表,在这里勾搭谁,她也并不想给人留下交际花的印象。
美貌能给带来关注度和一些好处,但美貌也同时会给人带来困惑和麻烦,美貌这把双刃剑带来的好坏,沈清一直拎的很清楚。
陈十一原本以为沈清第一次参加这种宴会会局促,没想到表现的这么优雅大方,这让陈十一感觉脸上倍儿有面子。
尤其那些精英男士投过来的羡慕眼神,都让陈十一生出了一种骄傲自豪感。
“朋友,我今天晚上成为了所有男人都嫉妒的人。”陈十一还和沈清打趣道:“就是可惜,我没给你带来相同的荣耀。不如你把我的影视公司买了吧?就当我补偿你。”
“打住。”沈清说:“我不想背着你妈咪的理想朝前走。”
“其实你可以做自己,想干嘛就干嘛。”陈十一说:“那天是我说错话了,表达错了意思。我其实想说,你很优秀也是个有经商天赋的人,我非常欣赏你,我的朋友。”
沈清笑而不语。
陈十一有点恼火,一块人人都想吃的大肥肉怎么就送不出去呢?
陈十一还想劝说沈清的时候,沈清忽然含笑端起了酒杯:“秦先生。”
她看着朝自己走来的秦世礼,表情特高兴。
陈十一看秦世礼来了,也不好再继续刚才的话,而是同沈清一起看着秦世礼。
“沈小姐,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秦世礼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