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qi迹
从前,独处对祁厌来说是常态,他以为自己能很快习惯,刚开始也确实如此。
头几天他耳朵听不见,根本没多余的精力去想什么,书店里属于乐锦羡的痕迹又还有那么多,就好像对方不是离开了,而是去【荼蘼】打工了,等他一觉睡醒,那只聒噪又烦人的狗崽子就会上楼来喊他吃早饭。
他每天按时起床,按时吃饭,按时出门溜达,每周三天甚至会早起去跑步。王大爷他们撞见后都惊呆了。
祁厌笑着说突然想锻炼锻炼身体而已。他答应过某个人,会好好生活,活很久,他们要一起走向那个终点。
大少爷风风火火的来,又悄无声息的走,一开始,二毛他们还会一遍遍的向祁厌打听他的去向,祁厌也会一遍遍的解释,你们小乐哥哥回家去了,等到明年的暑假会再回来,但是不要以为他不在就可以胡作非为,我都记着呢,等他回来我就告状……
大宝是问的最多的人,小乐哥哥真的不回来了吗,可是上回你也是这样说的,这次不把小乐哥哥找回来吗,小乐哥哥真的走了吗……
祁厌就说,走了走了,真走了,但还会回来的,等你放暑假了他就回来了,很快的,不到一年呢,看到路上的梧桐树没,等它们的叶子重新变绿,你们小乐哥哥就要回来了……
乐锦羡在的时候二毛和大宝还时常打架,如今没有他看着,两个人反倒太平了许多,显然是把祁厌的话听进去了,生怕他真的找乐锦羡告状。
由此可见,大少爷不愧是三花路一霸,人走了余威还在。
分开的感觉是延迟很久才发生的,开始很想很想那个人的时候,是在乐锦羡离开之后的一个月。
那天他接到了钟毓的电话,晚上荼蘼有活动,钟毓约他去喝酒。
酒吧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祁厌在门口静静地站了一会儿,五颜六色的灯光下,各式各样的人挤在一起,侍应生们都做了贴合活动主题的装扮,忙碌地穿梭在人潮中。
这里面本来应该有个乐锦羡,但现在,那位大少爷不会再突然钻出来,咋咋唬唬的跑到他面前了。
祁厌的心里漫过一丝难以言说的情绪,抬步走了进去,一路到了吧台。
钟毓正在台上跳舞,江逾白人在台下坐着,魂却早就随着钟毓飘了,压根没发现身侧多了个人,连祁厌和他打招呼都没听见。
沈家欢耸耸肩,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习惯就好,大学生就这个德性。”
其实江逾白早就已经不是大学生了,但沈家欢还是喜欢这么喊他,这么多年都喊习惯了。
“对,大学生就这个德性。”祁厌跟着笑了笑,目光停在他手上那个花里胡哨镶满了各种宝石的雪克壶,顿时更好笑了,“家欢哥,你是不是有一位失散多年的爹,做宝石生意的?”
“那估计很有难度,我这种山鸡是变不了凤凰的,不过嘛,我运气好,遇上了珠宝大亨的亲儿子。”他意味深长地瞥了祁厌一眼,“这是某位太子爷送给我的礼物,前两天才送到的。”
对方口中那位腰缠万贯的太子爷是谁,好像根本不用猜。说不清为什么,脸上臊得慌,他抬手挠了挠脸,嘟囔了句:“品味那么差,怎么继承家业。”
声音虽然不大,沈家欢还是听见了,他爱惜地擦擦自己的宝贝,一脸正色地帮某位太子爷澄清:“那倒不是,这是我自己要求的,品味这种东西又不能当饭吃,我就一个心愿,只要宝石够多、够大就行,将来哪天要是穷得揭不开锅,我就拿它去换钱。”
“……说的好有道理。不过怎么你们人人都有礼物,就我没有。”祁厌埋怨道,“小没良心的。”
沈家欢大为震惊:“不会吧?”
祁厌:“真没有。”
他看了看自己左手的无名指,除了一圈早已消失的牙印,一盒小卡片,还有那对用来“睹物思人”的耳钉,乐锦羡可什么礼物都没给他。
“我懂,你和我们可不一样,你将来可是太子妃,好东西都要留在后面的。”沈家欢没问他要喝什么,直接给他调了一杯度数很低的鸡尾酒,“太子爷发了话,不准你多喝酒。”
“……”人不在,管的倒是挺多。
“那你先喝着,今晚有点忙,可能顾不到你,有事就喊我。”
“嗯。”
手上的这杯酒是桃子味的,入口带着一点点涩,两三口下去开始回甘,还挺好喝的。
灯红酒绿下,情绪经过酒精的催化慢慢被放大,正在想念乐锦羡这件事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缓慢地、一点一点被发现的。
当时他刚拒绝掉一个搭讪,抬眼看到沈家欢手里那个被宝石堆砌而成的雪克壶,眼前忽然就浮现出乐锦羡那张脸。不知不觉中好像身边每一件事都变的和那个人有关了。
沈家欢说好东西都留在后面,但按照他对大少爷的了解,对方很有可能会往自己身上绑个蝴蝶结,把自己当礼物送给他。毕竟没有什么礼物比大少爷自己更珍贵。
不由自主地,祁厌拿出手机打开微信。
因为没有朋友,微信这种现代人每天都离不开的社交软件对他来说可有可无,在乐锦羡出现之前,他可能两三个月都想不起来要打开看看。
但是如今,他时不时就想点开来看一下,消息当然是没有的,朋友圈的小红点却出现得很频繁,大少爷一天要发八百条朋友圈,恨不得吃喝拉撒全往上面放。
明明在书店住着的时候不这样。
一会儿没看,朋友圈果然又增加了一条新的动态:【竟然在冬天看到了彩虹,这一定是个qi迹。】
奇迹就奇迹,还要故意打个拼音,生怕看到这条动态的人不会多想。
“我真是无语了。”祁厌小声地嫌弃了一句,嘴角却向上扬起。
他将那张照片放大,下过雨的天空呈现出一种很安静的蓝色,几乎看不到云,在照片的右上角,有一道弯弯的彩虹,颜色很淡。
这是祁厌今年第二次看到彩虹。第一次是夏天的那个傍晚,准备来荼蘼上班的某个家伙突然冲进屋里将他扛起来,用一种近乎蛮横的方式带他看了一场彩虹。
那个时候他们并肩站着,傻乎乎的抬头望着天空,看了很久,那伸着脖子的画面一定很好笑。
怎么就陪大少爷干了这么蠢的事情呢。大概是因为当时的大少爷实在是好看,落日的余晖里,对方那头金灿灿的银发变成了浅金色,像是一丛火苗,能把浓稠的黑暗给驱散。
这样的场景明明近在眼前,时间却从夏天走到了秋末,很快就要入冬了。
这样一想的话,过去的几个月真像一个遥远的美梦,因为太美好了,总不像是真的。
一杯酒下肚,钟毓终于也跳完舞下台了,今晚他没有穿旗袍,换了一身黑色衬衫,一头长发染成了紫色,发尾打着卷,看起来洋气又性感。
江逾白急急忙忙迎上前,二话不说一件大衣先罩了上去。
钟毓抬手拦了下:“热,不穿。”
“不热。”江逾白却强硬地把大衣裹紧,眼神黏在他敞开的胸口上,憋了又憋,到底还是把那两粒扣子给扣上了。如临大敌的表情这才放松下来,舒坦了。
钟毓好笑地扣住他的后颈,亲了他一口:“狗崽子。”
得了一声骂,江逾白更舒坦了,拉着钟毓在吧台坐下来,提醒他:“小祁哥来了。”
祁厌惊讶地看向对方,还以为没看到他呢,原来发现了。
“来了?”钟毓熟稔地同他打了招呼,眼皮轻轻掀了掀,“想喝什么。”
以前钟毓是从来不问他的,每次都是直接给他一杯荼蘼酒,变化是上一回当着乐锦羡的面开始的。
“我有选择吗,钟老板。”祁厌玩笑道。钟毓漫不经心地挑了挑眉,眼尾坠着不明显的笑意,“当然。”
舞台上换了一支乐队上去,唱的是首挺安静的慢歌,主唱染了一头醒目的银发。很好看,但没有乐锦羡好看,大少爷最可爱。
祁厌安静地听着歌,指尖轻轻地叩着桌面。过了好一会儿,他叹了口气:“我不知道这样对不对。”
“为什么不对?”钟毓反问他。
“我比他大太多了,性格也天差地别,我时常觉得自己连灵魂都枯朽了,可他还年轻,以后还会遇到很多很多的人,到了那个时候他就会发现我其实只是很平凡很普通的一个人,根本不值得他喜欢。”
类似的话他也同乐锦羡说过,他实在想不明白自己身上究竟有哪一点值得对方喜欢,就连喜欢这件事,都是乐锦羡比他勇敢很多。
这些道理在他心里翻来覆去,他却依旧无法保持理智,做了一个堪称自私的决定,可能他就是个自私的人。
“自私一点没什么不好的。过去或许好,或许坏,但未来会很好的,祁厌,人生太短了,不要让过去牵绊住你,我们都已经为了不值得的事浪费了太多好时光,你该往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