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狂奔向十字街头(4/5)
这是我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大约一天后,手机就没有信号了,现代最便捷高效的联系方式中断了。
我听了她的话开始上网。政府网站已经停止了更新,但几个社交平台还有人发言,我就是在这时得到了《丧尸观察报告》。
浏览完一条又一条真假莫辨的留言后,我开始规划将来该怎么办。
据说鸵鸟在面临危险时会把头埋进沙子里,它看不到危险就会觉得心安——人和鸵鸟没什么区别。
我躲了起来,我和普通人一样在疫情来时囤积了水和食物。用上锁的门和拉上的窗帘隔绝了整个世界,有一次,我打开窗,看到远空一架直升机从天上坠落,灰蒙蒙的天空下直升机像燃烧的巨鸟,一个军人被困在机舱里,我不知道他是否已经死去,只知道那架直升机发出最后一声尖叫,死在了火与风的怀抱里。
但这样的生活只持续了两周,我的食物不多了,如果我省着吃,还可以再多撑两周。但我想起一档求生栏目的主持人说过,如果求生者一开始只想苟活而摄入最低限度的能量,那么当食物告罄时,他就没有力量求生了。因此,我在饱餐一顿后出门了。
两周的犹豫,让我下定了决心——不管世界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要活下去。
我知道庄晓蝶住在哪儿,我想去找找她。
那个时候,我没找到她,现在她出现在我面前了。
一生当中,你总会遇到那样的人,只要见过一面就再也忘不了。倘若相处之后,你没有讨厌她,那就更惨了。余生发呆时,你多半会想起她,心里就像吃了薄荷一样,有点凉,但又很舒服。
过去,你可以想象她穿着什么衣服,从哪条街走过,风吹过她的裙摆,又可以想象她看了什么电影,你们是否对于某个情节或人物有类似的看法。
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也许她受伤了,病了,变成了丧尸,它穿着曾经让你心动的裙子,在街道游荡,一点点变得破碎,不会再拥有别人,也不会被人拥有。
你们再会时,它露出獠牙,飞奔过来,像最忠诚的爱人,然后将你开膛破肚,或许这也是一种浪漫。如果你是个傻子,也许会张开双手试着拥抱她。
但正常情况下,你不该坐视她变成不会爱的怪物。
我终于快到了。
雨下得更大了,云层转黑,遮蔽阳光,远处的云层中仿佛有雷光涌动。
我一边往他们的方向跑,一边挥舞着双手,那些丧尸都是节能主义者,从来不做多余的动作。
他们认出我是活人,往我这边赶来。
这是末日,人类相互帮助,回归到最淳朴的状态,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害人,尤其是在这种状态下。
丧尸潮没有特别在意这些人,它们只是向前移动而已。
我终于和他们接头了。“往这边走,我们有车!”
“晓楠,是你!”她对我喊道,“真好,你还活着真好。”
“你们怎么招惹到丧尸潮的?”
“这种就像自然灾难的玩意儿,我们怎么会招惹——和你们一样,我们趁着下雨来搜刮些物资,结果就被尸潮围住了。”她说道。
突然,一阵闷雷滚过,吓得我们一个踉跄。
我说道:“雨又要下大了。这是好事。快来,是这个方向。”我带领着他们穿过大街。
“还活着吗?”对讲机响了。何莫在叫我。
在手机信号消失的现在,我们只能使用古老的对讲设备。实际上,我们也没有渠道得到专业的对讲机,这是我们在玩具区找到的。幸好从古至今,小孩都喜欢战争游戏,从古代的木刀木马到现在的各种塑料枪,甚至还有对讲器,有效距离有两公里。
“暂时死不了。”我说道。
“我在另一边等你。”何莫道。
“你就不能把车开过来吗?”我问道。
他开车过来会为我们节省不少时间,现在时间就是生命。
“有路障啊,你还得过来。”何莫吼道,“路上小心,记住别死了。我们也会想办法接应你。”
我在雨里睁开眼睛,顾不上擦掉脸上的水,继续狂奔。
我们身后跟着无数的丧尸……它们想要撕碎我们,这可以说是所有丧尸片中的经典场面了。当然,如果我们跑得慢一点,被它们啃噬,这也是一种经典场面,所有观众都会捂着眼睛从指缝里偷看残酷的场面。
庄晓蝶队伍中有个戴眼镜的男子,他体力不行,一直在大口喘气。我在他身边时,他的喘气声都盖过了雨声。
他脚下一个踉跄,摔倒在地。在那种情况下,我们没有时间等他,也没有余力去扶他。他立马就被丧尸淹没了。我无法用语言形容丧尸的吃相,它们比野兽还残忍,疯狂地争夺食物,用牙齿和指甲将尽可能多的食物装进自己体内。
如同往群鲨中抛了一块带血的鲜肉,又如同往水里丢了一块金属钠,丧尸被惨叫和血腥味吸引,扑向那个可怜的家伙。后面的丧尸也想分一杯羹,纷纷往前挤,在后面挤成一团,这大大降低了它们前进的速度,可以说,是一个人的生命为我们赚得了宝贵的时间。
“是那边吗?”有人指着公路另一边。
我们看到在不远处有车给我们打信号,它停在高架上,不断闪着车灯,在雨中冒出模糊的光。
“是你们的车吗?”庄晓蝶问我道。
“应该不是。”我回答道。
高架不是我和唐玄鸣约好的地方,他们应该在附近的路上等我们。
“是不是他的人不重要,我们能逃就好了。”有人说道。
但庄晓蝶否决了。“不行,那里太远了,我们跑不到高架上,而且你们看那辆车上的标志。”
我看到那辆车上画着一个巨大的、奇怪的符号——圆形、正方形、三角形套在一起。
图一 符号示意图
“你朋友还有多远?”他们问我。
我连忙说道:“不远了。”
路虽然不远,但随时有可能发生意外。我们遇到了另一队丧尸,它们受到尸潮的召唤,就像一条蜿蜒的小溪要汇入大江,从远处绕过来,刚好与我们遭遇。
我戳倒几个丧尸后,连忙用对讲机呼叫唐玄鸣他们,但对讲机里没有传来回应。我们之间的距离应该已经超过两公里了。
这说明他们那边可能也遇到了什么事,不得不避难。
“往这边走!”庄晓蝶拉住了我的手。
雷声更大了,每一道雷下来,世界仿佛都要抖一抖。
终于,街边有停车位了,有停车位就意味着有不少无主的汽车。我们一辆车接着一辆车尝试,看看是否能打开,趴在车窗上看车钥匙是否还留在车内。
丧尸席卷杭州,很多人避难都很仓促,找到有车钥匙的汽车,还是有可能的——而且可能性不小。我以前看电影,觉得他们偷车太简单了,只要扯出两根线,对接一下就可以。现实中偷车可不容易,我们必须找到车钥匙。
搜寻过后,我们总算找到了一辆合适的车,平时砸车窗的响声会引来丧尸,但现在已经无所谓了,雷声和雨声是最好的掩护。
一个大汉拿过的我矛,用力砸开车窗,然后将手伸了进去。他打开车门,发出一声惨叫——一个黑影蹿了出来,扑倒了距离他最近的一个人。
我手上没有武器,下意识地往后退。那是一个被困在车内的小丧尸,它打不开车门,于是一直待在车内。
它的父母不见了,也许当初它的父母就是为了保护它才把它留在了车上,结果没能顺利回来,而它也在神秘病毒的影响下变成了怪物。
它扑倒了那人后,支着身体,朝着我们嘶吼。庄晓蝶趁机一棍子撂倒了那个小丧尸。
被丧尸扑倒的人脖子上一大块肉都被撕扯了下来,血不断涌出,混着雨水流进下水道。他已经死了,身体的抽搐不过是机械反应。
开门的大汉靠在车边大口喘息,他只有手臂被咬伤了,可也逃不过死神的镰刀。
好的,现在只剩下三个人了——我,庄晓蝶,还有庄晓蝶队伍中的一个年轻人,看样子,他应该还是个大学生。
“我还不想死。”大汉苦笑道,“这个时候,我很希望有把枪,据说被枪杀的痛苦会少一点。”
庄晓蝶犹豫道:“也许我们可以把你留在这里。”
“让我自生自灭,多活几分钟,算了吧。”他说道,“那些丧尸会过来,把我生吞活剥,就让我赶在被他们活生生吃掉前死掉吧,把你那把匕首拿过来,我现在只希望刺穿自己的心脏不会太痛。”
庄晓蝶从包里掏出一把又细又长的匕首,丢给那个大汉。
大汉先到死者跟前,将匕首插入他的眼睛,捣毁了里面的脑组织,这样他的朋友就不会在死后转化成丧尸。
“好了,你们先走吧,等着我干啥,看着我死吗?”
他挪了个位置,坐好。
我们上车走了,透过后视镜,我们看到他用对待尸体的方法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就是末日,有时候不得不强迫自己做些你原先不愿意做的事情。
车速不快,也不可能快。小路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不少当时逃难者抛弃的汽车,也有零星的丧尸和我们遭遇。
雨幕里的信号灯发出眨眼似的闪光,不远处喇叭声响了起来,那一辆有着奇怪符号的车子也在用自己的方式支援我们——它不断按喇叭,希望将一部分丧尸引过去。
它处在高架的位置,丧尸很难靠近,就算丧尸靠近,它也可以及时撤退。
车窗上的雨刷奋力工作,我想找出一条路来,副驾驶座上的庄晓蝶一直在替我呼叫蒙和平他们。
说实话,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们先逃跑了,我也一点都不会怪他们。这不会伤害我对他们的感情,毕竟比起大家一起惨死,我更希望他们能活下去,在将来的日子里不时提起我,缅怀一下我这个傻子。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人有两次死亡,一次是生理意义上的死亡,另一次是被人遗忘。如果前一种死亡无法避免,那么让后一种来得迟一些吧。所以世上有那么多创作故事的人,他们试图通过作品让自己的一部分活下去。
前面路口又冒出了四五只丧尸,我打方向盘想往另一个方向走。
庄晓蝶却说道:“不要管,加速!”
我狠狠踩下了油门,汽车撞倒丧尸,我清晰地感觉到车子从丧尸身上碾过。车子没有减速,发出轰鸣声,就像一个莽撞的少年。
“加速!”庄晓蝶再次说道。
我第一次把车开得这么野。
“不行,不能再开下去了。”后座上的男人提醒我。
就在这时,一批丧尸冒了出来。我浑身颤抖,却还是踩着油门不敢松脚,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生怕自己会停下来。
我不能停,停下来就是死亡。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丧尸撞到车上,我能感受到车子的吃力,它就像驮着稻草的骆驼,背上的稻草越来越多,压得它即将倒下。
终于,车子不动了,轮胎空转,发出令人心悸的尖叫声,引擎也在悲鸣,丧尸拍着车窗玻璃,就像正在开罐头的主妇——而我们就是美味的午餐肉。
“放松,别怕。”庄晓蝶对我说,“先松开油门,重新发动车子。”
我抹了一把汗,重新发动车子,开始倒车,它后退十几米后甩掉了附在边上的丧尸,接着发出一声呼啸,笔直向前。这不是我干的,车子失去了控制,速度瞬间飙升,像箭一样蹿了出去,我们三人都发出了尖叫。
这辆发狂的汽车越过丧尸群,在大街上再度失控,翻滚着碾倒行道树和护栏,侧躺在马路中间。
好在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有系安全带的习惯。
“你们还好吗?”我满嘴是血——刚才的翻滚中,我不小心咬到了舌头。我吐出口水和血水,吐出一句话,由于舌头受伤,说得有些含糊。
然后,我又睁开了眼睛,眼球刺痛,所见的一切都是红色的,大概是额头磕破了,血流到了眼睛里。
我动了动,确定自己没受什么致命伤,但浑身难受,每个关节里都像塞满了玻璃碴。在肾上腺素的作用下,疼痛减轻了一点,同时,在它的作用下,我保持着清醒。我吃力地转过头查看车上的另外两人,庄晓蝶也满脸是血,倒在椅子上,我探了探她的鼻息,呼吸有力,应该只是晕过去了。
后座的小伙子已经醒了,嘴里像是在骂什么,身上也有血。流血可不是什么好事,丧尸会闻着血腥味过来,失去了大部分视觉的它们对气味和声音尤其敏锐,就像野外嗜血的猛兽一样。
据说一些组织会让经期的女性留守基地,不出去搜寻物资。我打开车窗,豆大的雨水和冷风打到我的脸上,洗去了我脸上的血水,我探出脑袋,查看我们所处的地方。
我们正处在一个糟糕的位置,汽车把我们带到了领头的那一批丧尸跟前,它们就在我们身后几十米,我已经可以用肉眼看到它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