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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 第四章 变装灾厄

张海生 · 惊悚悬疑 · 592 KB · 2024-04-23 21:41:11

第四章 变装灾厄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

  ——阿奎那

  1

  几个月前,本市发生了一起恶性的入室抢劫杀人案。凶手在入室抢劫的过程中,在未遭到任何反抗的情况下,将一家三口残忍杀害。

  警方迅即对本案展开了侦查工作,最终在城市另一头的一家银行里将凶手缉拿归案。

  被捕时,这个凶手正拿着被害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固定存单,要求银行取出全部钱款。

  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在柜台办理非本人的定期存款的取款业务,银行要与储户本人取得联系。已经死亡的储户当然不能接起银行的电话,接听电话的是本案的侦查员。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警方要求银行职员先稳住嫌疑人,随即迅速赶到现场将此人抓捕。

  对于犯罪事实,嫌疑人供认不讳,在法官问及为何在没有遭到反抗的情况下,还要杀人灭口时,嫌疑人辩称:“他们看到了我的脸,不杀他们,等着他们去报警抓我吗?”

  鉴于嫌疑人虽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并无悔罪表现,法庭最终判处此人死刑。

  庭审那天,我就在旁听席上听着辩护人舌灿莲花。

  “被告人杀人实属迫不得已。的确,被害人没有反抗,这使得我的当事人作案过程异常顺利。但我们应该注意到,被害人没有明确表示事后不会报警,这让我的当事人感到了危机。同样,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被告人对被害人没有采取虐杀,而是一刀毙命,没有给被害人造成过多的痛苦,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被告人还是仁慈的。

  “而且,被告人虽然杀了人,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他并没能从银行取出被害人的财物,也就是说并没有造成更多的财产损失。

  “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到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那就是被告人为什么要去抢劫?被告人本是个农民,靠种地为生,可土地却被强征了,补偿款一分都没有拿到。没上过学的他,根本没有能力找到一份能够养家糊口的工作,而他的妻子又即将生产,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告人才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这该怪我的当事人吗?不,当然不应该!是这个社会将他推到了今天的境地!有罪的,不是我的当事人,而是这个吃人的社会!”

  虽然说律师的工作在很多人看来就是“无理辩三分”,但是能做到如此明目张胆地睁眼说瞎话,却也少见了。

  论身世凄惨,比这个案子的被告人凄惨的人有的是,但是走上犯罪道路的可没有几个。甚至更多肢体残疾、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宁可放下尊严去讨饭,也没有去犯罪。

  不过,以这个辩护人的观点,这些人不去犯罪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因为他们没有犯罪的条件。

  庭审的发展也确如我预料的那样,公诉人提出了我想到的质疑,辩护人则完全是在我的预判内做出了驳斥。

  我不由得苦笑,律师的工作不应该是这样的,我始终认为,作为一名刑辩律师,尤其是作为凶杀案中的辩护人,必须坚持一个原则:“让逝者瞑目,为冤者昭雪。”

  换句话说,站在天秤两端的律师是一类特殊的人,他要为“凶手”开一扇重生的门,为死者唱一曲安眠的歌。

  这让我想起2005年,我和老罗、张静一起办过的一个案子,也是一个入室杀人案,不过是入室盗窃杀人。

  那是4月份,天气还不太热的时候。案发的地点在一间出租屋。

  4月15日,距离该交房租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房东多次与租客联系,却始终无法打通租客的电话,手机提示关机。房东多次上门催要,却一直没能敲开房门。询问周围的邻居,邻居们表示,他们也有半个多月没见过出租屋里的人了。

  这天,房东再次来到了出租屋,房内依然无人应答,但从门缝里不时散发出一股恶臭。房东便用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门,看到房间里被翻动得乱七八糟,床上躺着一个女人,膨胀的身体将衣服的扣子都撑开了,身上的短裙已被撑裂。显然已死去多时。

  尸体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恶臭。

  房东匆忙报了警。警方赶到现场后查明,被害人死亡时间在半个月以上,尸体已经呈巨人观,要不是天气还没有转暖,房间的窗户又开着,这具尸体恐怕早就炸了。

  而且,经法医尸检,被害人并不是什么女人,而是一个穿着女性衣服、戴着假发套的男人。因面部极度扭曲,房东一时也无法辨认死者的身份。最终,痕检员通过比对死者的指纹和租客签合同时留下的指纹确认,死者就是租客。

  进一步的尸检显示,死者生前曾遭到殴打,虽没有留下致命伤,但通过对死者脏器的病理检验,发现死者心脏天生偏大,心肌严重纤维化,法医推测,死者应是在遭遇殴打时,心脏病突发猝死。

  现场并没有发现死者的手机,银行卡、存折等财物也遗失。综合现场的痕迹,警方推断,这应是一宗入室抢劫演变而成的过失致人死亡。警方在现场提取到了嫌疑人的指纹,但是痕迹检验员并没能在指纹库中找到匹配的对象。

  鉴于现场没有发现暴力侵入的痕迹,警方将嫌疑人锁定在了被害人的熟人身上。

  但在对被害人的人际关系展开调查时,警方却陷入了困境。经查,被害人名叫付大伟,外地来本市务工人员,却没人知道他到底是干什么工作的。邻居表示,大部分时间,被害人都待在家里,也没有见过他有什么朋友。警方发出了协查通报和悬赏征集,向群众征集线索,半个月过去了,却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破案的曙光来源于日夜奋战在第一线的巡警们。

  5月10日晚10时许,巡警在巡逻到距离案发现场不远的一个自动存取款机时,一个可疑男子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该男子原本在ATM机前操作,一见到巡警走近,却撒腿就跑,连机器里的银行卡都不要了。巡警意识到此人可能身背罪案,便将此人擒获,带回了派出所。

  经查,嫌疑人陈明杰,三十二岁,竟是这个辖区里的惯犯,发生在这个辖区里的每一宗盗窃案几乎都和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有团伙作案,也有他一个人完成的案件。因其作案手法高超,反侦查意识较强,平日为人乐善好施,又有正式工作掩护,其家中也曾遭窃,所以警方始终没有将他列入嫌疑人的范畴。

  没想到,这一次却栽在了巡警手上。对于这些盗窃案,陈明杰供认不讳。

  但警方的关注点则在他使用的那张银行卡上,经查,那张银行卡是4月15日发现的被害人付大伟的。在陈明杰的身上同时发现了付大伟的存折。

  警方高度怀疑陈明杰就是导致付大伟死亡的元凶,他的指纹也与现场遗留的指纹吻合。

  陈明杰被迅速移交给了付大伟死亡案的专案组。面对警方的审讯,陈明杰却高呼冤枉,坚称当天只是入室盗窃,并没有杀人,甚至没有与被害人发生冲突。

  他交代,白天他就踩好了点,知道付大伟晚上一般不在家。4月1日晚上,他用自制的万能钥匙打开了房门,进入付大伟的房间,刚打开灯就看到一个女人躺在床上。他原本已经准备放弃这次行窃,可床上的女人对他的出现并没有任何反应。

  历来奉行“贼不走空”原则的陈明杰便小心翼翼地翻动着房间里的物品,找到了付大伟的银行卡和存折,同时还找到了一个记录着密码的笔记本。

  “上坟烧报纸,你糊弄鬼呢?”对于陈明杰的交代,警方并不认可。

  第一,在那个记录着账户密码的笔记本上,警方并没有勘察到付大伟的痕迹,笔记本是否真的属于付大伟,无法核实。

  第二,法医认为付大伟身上的伤痕很可能是胁迫伤,即在加害人试图从付大伟的口中获取相关密码时留下的。

  第三,法医在对付大伟的衣服进行勘验的时候,在其胸口的位置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物体,怀疑是某种液体干涸后留下的痕迹。精斑预实验则显示为阳性,进一步的实验分析证实,精斑是陈明杰留下来的。

  第四,在付大伟的手中发现了一根带毛囊的毛发,坚硬卷曲,法医推断是阴毛,DNA鉴定与陈明杰的吻合。

  面对这种高科技证据,陈明杰终于吞吞吐吐地交代,在他找完财物后,见到女人还是没有反应,就产生了邪恶的想法。但他是个“盗亦有道”的贼,知道要是强奸的话可能惹下大麻烦,就对着女人的身体自慰了一番,过程中,他用女人的手握住了自己的那玩意儿。

  但对于对付大伟进行了殴打这件事,他依然坚决否认,坚称自己看到女人的时候她身上就有伤,还有呼吸,并没有死。

  但很不幸,他的指纹留在了现场,甚至留在了付大伟的衣服上。他自己也承认到过现场,与付大伟发生了肢体接触,至于他供称没有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警方无法核实,他自己也不能提供确切证据。

  这个案子可以说证据确凿。

  检察院在对该案进行了复核后,依照程序提起了公诉。

  该案再次被法庭指派给了我们代理。

  对于屡次让公诉机关在法庭上下不来台的我们来说,法庭并没有回避,而是持续派给我们案子,虽让我受宠若惊,更多的则是惶恐,谁知道法院打的什么主意,会不会是想和公诉机关一起来压压我们的气焰呢?

  “小明哥你真的想太多了。”张静对我的想法不置可否,“虽然说公检法不分家,不过呢,法院和检察院也不是铁板一块。检察院是誓要给被告人定罪,法院要的是查明真相,冤假错案这种事,他们可承担不起,万一将来追责就麻烦了。

  “所以呢,一个愿意参与调查又总能挖掘出一些东西的律师,其实法院一点都不反感,反而很喜欢。法院讨厌的是那些看似正义实则胡搅蛮缠、无理取闹、罔顾事实的所谓死磕派。我要那个,草莓味的。”

  张静说着,跳着脚让老罗去给她买冰淇淋了。

  然而,困扰我的还有另外一个问题,陈明杰当时在ATM机上的操作并不是取款,而是存款。

  对此,他对警方的解释则是,他就是要存钱,就是要存到这张卡里,因为他想使用这张卡。

  2

  我和老罗仔细研究了一下法院提供的材料,没能从中寻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后,便决定去会见一下当事人。

  看守所的会见室里,陈明杰缩在椅子里,双手拢在袖子中,一双眼睛眯缝着,尽管头部一动不动,但他的目光却没有一刻是停留在某个固定的位置的,甚至从来不会正视任何东西。

  就连看向我们的时候,用得最多的也是余光。

  他的左右脸颊各有一片淤青,形成了完美的对称。

  “他们打你了?”老罗愣了一下问道,语气中难以掩饰地带着些兴奋。假如陈明杰真的遭到了警方的殴打,那就涉嫌刑讯逼供,常规上来讲,这案子可就大有文章可做了。

  “没有。”陈明杰摇了摇头,“同号的人打的。”

  “打得也太对称了点。”老罗皱了皱眉,“说说吧,你到底都干了什么?”

  “简律师,罗律师,你们可一定要救救我啊!”没想到,陈明杰“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我真没杀人啊!”

  “大老爷们儿,哭个毛啊!”老罗忍不住骂道,一脸的不耐烦,“你说说你都干过啥事就完了。”

  陈明杰好不容易止住了哭声,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自己做过的事,包括对着被害人自慰这件难以启齿的事情。从其交代的内容来看,和他向警方供述的内容基本一致。

  同样,他坚决否认自己对被害人进行了殴打和杀害。

  听完陈明杰的交代,老罗忍不住说道:“你口味真独特!”

  “我哪知道他是男人啊,条子告诉我的时候,我差点恶心死。”陈明杰苦着脸说。

  “你说你早就踩好点了,那你不知道他家里还有别人吗?”我盯着陈明杰的眼睛问。

  “我是真不知道啊。”陈明杰看着我说,“我一直就看到他家里一个人啊。那天晚上突然看到多了一个人,差点吓死我。”

  “那人当时还有呼吸?”

  “有啊。”陈明杰不解地看了看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这么问。

  “你进屋就先开的灯,是吗?”

  “哪敢啊。”陈明杰摇了摇头,“进屋我先等了一会儿,先开的手电,然后才开的灯。”

  “你从什么地方找到的银行卡还有那个写着密码的笔记本?”

  “就在床头柜里,都放一起了。”陈明杰眼中的怀疑越来越浓,终于忍不住问道,“简律师,你问这些干吗?”

  “你别管,回答我的问题就行了。”我摆了摆手,“你有没有脱被害人的衣服?”

  “没有。”陈明杰摇头。

  “被害人反抗了吗?”

  “没有。”

  “你是先找到的钱,还是先做了那事?”

  “先找到的钱啊。”陈明杰不服气地看着我,“简律师,我虽然是个贼,但我不是色狼啊!”

  “你选择这一家,是因为知道晚上这家没人,对吗?”

  “一方面。”陈明杰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另一方面是因为这家的锁比较旧,好开。”

  “你不差钱,为什么还要偷东西呢?”

  “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所以,你到被害人家里偷东西,也是考虑到这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出了事,也不会被重判,是不是?”

  陈明杰明显愣了一下,点了点头。

  “你脸上的伤,是你自己弄的吧?至少有一块是!”我肯定地说道。

  陈明杰的表情僵了一下,我追问道:“你有强迫症,对吗?”

  “对。”陈明杰一下子垮了下去,带着哀求地看着我,“简律师,能为我保密吗?他们会把我当神经病的。”

  “谁都有轻微强迫症倾向,比如我,不用这支笔,就没法记东西。”我笑了一下,扬了扬手里的钢笔。

  “我怎么……哎哟。”老罗刚要说话,我在底下已经狠狠地踩了他一脚,随即站起了身,“强迫症没什么丢人的,这世界上成功的人大多有强迫症。老罗,我们走吧。”

  “别啊,简律师,你可得救救我啊。”陈明杰连忙喊道,“我是偷了不少东西,但我从来不偷光,更没干过伤天害理的事。说实话,我在大学教法律的,知道啥事大啥事小,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这手。这回这事,我是真冤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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